第三十一章 大吉大利今晚吃鸡(13)(1/2)
崇岭市在全国以酒吧文化著称,很多大红大紫的歌星发迹前,都曾在崇岭市的酒吧做过驻唱歌手,音乐公司的经纪人也颇爱在此停留。
对怀揣音乐梦想的人来说,这座城市就像个大熔炉,待糟粕被洗练殆尽,能剩下的,自然就是金子。
燃情岁月。
虽有个让人想入非非的名字,可若只看酒吧的门脸装潢,你并不会特别有想要进去的yù_wàng——它看起来太普通了,而且小,不仅没有劲歌热舞的噱头,就连个抱着吉他的驻唱歌手都没有。
酒吧里灯光昏暗,使它看起来像个垂暮之人。
进门,吴端发现,这酒吧虽然陈旧,里面却并没有长年累月积攒下的酒精味,也没有想象中酒鬼们呕吐物留下的难闻气味,反倒有一股淡淡的香烛味。
吴端很快注意到,屋子东边的墙角上有个扇形托架,托架上供着一尊关公像,关二爷身前的香炉里,三根线香悠悠燃着。
他和闫思弦在吧台旁的高脚凳落座,酒保走到两人跟前,指指自己手中的酒瓶。
“只剩龙舌兰了。”酒保的声音里听不出情绪,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
这说明,他的确跟别家总是在脸上挂出廉价微笑的酒保有些不同。
“两杯,”闫思弦道:“一杯兑1/4柠檬汁。”
他转向吴端,似乎在征求吴端的意见。
吴端对洋酒并不太懂行,胡乱道了一声“我要纯的”。
他心里却在想:看来小闫同志酒量真的一般。
酒杯摆在两人面前,闫思弦抬手看了看表,吴端问道:“你说的人真会来?”
“会。”
“你就这么有把握?”
“当然,因为……她的确很难拒绝我的请求,她很清楚,让我欠她一个人情,是相当划算的买卖。”
吴端有些按耐不住,毕竟,他已在酒店等待了一天。
沉默片刻,吴端又开口了,他问道:“你说我认识那个人?”
“是。”
“就不能直接告诉我吗?她是谁?”
闫思弦叹了口气,看吴端几乎就要抓耳挠腮,有些不忍,“好吧,告诉你也没什么,只不过……”
挂在门上的铜铃响起,一个女人进门。
室外有30度,可那她裹着一条头巾,将自己的脸遮挡得严严实实,像个阿拉伯国家的女人。
然而通过女人仅露出的一双眼睛,吴端看出,女人满眼写着“热死老娘了,空调呢?冰啤酒呢?老娘就要狗带了!!!”
吴端有点想笑。
除了头巾,吴端还注意到了她的手,那是一双纤长的手,手上的美甲十分精致。
随着这双手三下五除二扯下头巾,吴端的眼睛直了。
“叶浅语?!……啊啊啊啊!叶浅语!”吴端捂住了自己的嘴,才没大声叫出来。
闫思弦勾勾嘴角,说出了刚才没说完的话,“……只不过,就没有这种戏剧效果了。”
叶浅语,当红女摇滚歌手,独立音乐人,唱作一体,才华横溢。
吴端其实并不追星,但因为叶浅语实在太有名,突然看到活着的名人,吴端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还是激动了一把。
对吴端这种因为见到她本尊而情难自已的人,叶浅语已经见怪不怪,正准备挂出应付歌迷的专用表情,见闫思弦笑眯眯地拽了吴端一把,提醒他别太失态,便知道这位不是普通歌迷。
叶浅语对吴端笑笑,转向闫思弦道:“闫哥。”
闫思弦点点头,寒暄道:“你的演唱会,下礼拜?”
“嗯,你来吗?vip区,给你留票。”
“看情况吧,如果我们的事顺利。”他将话题转回了正事上,“怎么样?他肯见我吗?”
“当然,我还没见过拒绝你的人。”
“还不是你的面子。”闫思弦展现出了对女性一贯的绅士态度,不抢功不邀功,“他也要来这儿吗?还是我们一起换个地方?”
“她已经来了。”叶浅语走向酒吧深处,那里有一扇门,通往后厨。她示意两人跟上。
闫思弦快步跟了上去,吴端虽然揣着问题,但也清楚现在不是询问的时候,只能跟着。
穿过狭长的厨房,通过厨房尽头的一扇铁门,竟到了一处后院。
后院种着一棵高大的梧桐树,梧桐树下有石桌石凳,一个五十来岁的矮胖男人正坐在石凳上喝着茶。
他穿着白色跨栏背心,沙滩裤,拖鞋。
任谁看到这么个人,都会以为他不过是个退休大爷,和自家小区里每天提着菜篮子赶早市的大爷情况差不多。
也正因此,当叶浅语恭恭敬敬对他叫了声“大伯”,画面着实有些荒诞。
大伯伸手冲三人做了个“请”的手势。
“坐吧。”大伯笑眯眯的,看起来慈眉善目。
叶浅语竟是先恭恭敬敬给三人倒了茶,自己最后才坐下。
大伯吸溜了一口茶,先是对叶浅语道:“一年没见了吧?”
“一年多了,上次来看您还是趁着宣传专辑,我应该多来看看的。”
大伯笑着摇头,“你可少来,太吵,你那音乐连吼带叫,年轻人喜欢,我可听不懂,还是听戏舒坦。”
他笑,叶浅语便陪着笑,闫思弦眼中虽也有恭敬之色,但仅仅因为对面的是个老人。
此时,大伯看向了闫思弦,叶浅语便介绍道:“我跟您说起过……”
“闫思弦。”他打断了叶浅语的话,主动朝大伯伸出手。
大伯也伸手,两人握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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