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联军(1/2)
麻贵称他们为伊族人,只是因为他听见他们在追击中喊伊,其实他们有自己的名字,叫内子陪儿子。
嗯,邵廷达是这么音译的,老婆孩子,很好啊!
虽然人家本身不是这个意思,可他觉得这个族名好,非常恋家,男子汉大丈夫,不疼老婆孩子怎么行?
他们喊伊,其实是在说‘你’,想让麻贵手下那个骑兵停下,站那儿不动让他们用弓箭射。
“你是说,西班牙人曾骑马攻击他们,所以他们看见骑马的人害怕,又因为你在这,所以一开始他们很欣喜还奉上礼物?”
部落村庄的长屋里,邵廷达拿着盛满糖浆的陶碗对长腿熊问着,这种糖浆是原住民采集当地一种树木的汁液后蒸煮做成的。
周围的原住民在长屋中火堆旁围坐,他们听不懂邵廷达在说什么,就连学过汉语的长腿熊也一会迷茫一会猛地点头,二人交流三分靠听七分靠猜。
“西班牙还打我们,状元桥没了。”长腿熊说着脸上并没有悲伤,道:“郑屠让长脚熊找麻贵,怎么找麻贵?”
“你是想问,麻贵在哪?”
邵廷达喝着糖浆哈哈大笑,抬起二指摆着指向长腿熊道:“问得好!我就是来找麻贵的,迷路啦!”
“不过不必为此忧虑,你是郑屠的人,郑屠是麻贵的人,麻贵是俺哥的人,你们也都是大明的人。”
邵廷达挺有逻辑,拍拍瓦罐,又指向长屋外面,道:“糖水不错,我看外面有水井,我的船要补充淡水,免得你们惊慌,你们出点力气,帮我把水抬到岸边。”
“这的天气不算冷,我们在岸边小住几日,让船上水兵轮换着到岸上歇歇脚,你们点起兵马,跟邵某舰队水陆齐进,我们去把状元桥拿回来。”
邵廷达说着,转头对黑云龙道:“嘁!俺还当麻家兄弟在这儿吃香的喝辣的,不曾想为俺哥吃了不少苦头不说,还要被那小西夷欺负。”
邵廷达不知道麻贵在这儿过得是什么日子,只是在国中听说麻贵过得不算痛快,手底下兵死的比他在南洋接连大战还多,自己还被朝廷追封当了一把活死人。
那些他都能理解,唯独这看起来新收的小弟还没拉够关系就被西班牙人铲平这事他脑子实在接受不了。
太憋屈了吧?
想想他们南洋军府大明宗藩军,战船火炮铳队矛兵,那是个什么光景?再看看这边,鸟铳火炮是一杆没有,兵甲也才勉强算作二领,弓兵矛手,最过分的居然还有石头兵器。
唯一能让莽虫看上的,大约就是老婆孩子族数量众多士气高昂的战士们了。
自被推举为战争领袖的部落长老向周边部族发出集结命令,北方十余个村落在几日里陆续派来半数猎队参加进攻,南方更多部落则将人手集结在他们南下的必经之路。
他们衣甲简陋,大约十个人才能勉强凑出一副没有铁甲片的棉甲,更多人穿着毛皮衣甲,有些还在外面镶上木质或骨质来增强防御。
兵器倒还不错,石矛骨矛是肯定不行,但大弓做工精良、臂力强劲,如果不是那些骨箭簇,还是能入邵廷达眼里。
吃了两天炙野牛肉的邵廷达一度怀疑这种箭头很难伤及体态庞大而毛皮厚实的野牛,后来长腿熊帮他解除了这个疑惑。
在狩猎活动中,他们的弓力量很大,兔子、野狼都逃不过老练猎手的伏击,但石质、骨质箭头毕竟杀伤有限,并不能用于对付熊、野牛这种皮糙肉厚的大型野兽,射上十箭至多有三箭能碰巧刺破皮肉留下血迹。
在大型野兽的狩猎中,长弓的目的在于能令野兽惊慌,他们会选择在冬季找相对瘦弱、落单的野兽麻烦,那个时候它们的毛皮长得最好。
用长矛、弓箭合围驱赶,把野兽赶到预设陷阱,一切才手到擒来。如果情况不妙,就需要长矛手们性命相搏,长弓没什么用处。
一个百人村落,冬天只要能猎杀三头野牛,配合储存下的备冬食物就足够撑过整个冬天。
莽虫拿着敲制简陋的铁箭头把玩着,这的人很会利用火,他们把河里捡到的石头烧制,有时会有铁,但他们不知道哪里有铁矿,即使知道也不知道该如何开采。
只要一批铁箭头的到来,这些只会射准的猎手战斗力便能猛地向上拔一个台阶。
看到原住民战士穿的棉甲,邵廷达可算知道在林来岛一战中那些西班牙士兵为何显得有些不堪一击了。
在这片土地上,明军来之前西班牙人的敌人是原住民,面对原住民的兵器,用陈沐的话说,铁甲的防御已经溢出了。
人们会在什么情况下放弃铁甲呢?
一个是除非你穿的铁甲厚重到走不动道依然挡不住铳膛中射出的铅丸;再一个便是随便穿个厚衣服敌人就很难伤到你。
这一时期亚洲西班牙人面临的情况显然是后者,
短短数日,村落周围便聚集起一支四百余人的猎手部队等待与邵廷达部一同向南进发,在他们之前两支百人规模的原住民小队已向沿途各部分散,召集各部族人参与进这场为争夺状元桥而发起的战争中。
并不是过去麻贵认为的‘伊族’或如今邵廷达脑海里的‘老婆孩子族’有这么多士兵,而是作为沿海最强大的部落,他们就像一道大坝,拦住向北扩大领土的西班牙人。
在他们南方,数不清的部落原本都定居在墨西哥北方不远的地方,直至二三十年前才从那边被西班牙人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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