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猎场(1/2)
莫霍克军团沉默地埋头赶路,四个分队上千名印第安人行军很是壮观,久经磨砺的腱子肉上穿刺着骨质饰物,与鸡冠头相映成趣。
燧石酋帅率领部下行进中有石头缓缓敲着自己的燧石匕首,莫霍克河谷有许多这样的燧石,他们开采并以之作为兵器,矛头般的匕首异常锋利,只是比起铁器要脆一些,像青铜一样利于捅刺不利劈砍。
他快跟不上队伍了,必须用这种轻轻敲击发出的声音来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并非因为他的体力差,整个军团在漫长的行军中试图与前方的蒙古人较劲,没有长途行军作战经验的他们结果不言而喻。
对习惯于长途追猎的印第安人而言,大燧石氏表现得已经很好了,在五天的时间里,他们被呼兰带着走了三百里路,山地林地,哪怕是同行的北洋旗军都吃不消,更别说大燧石氏的莫霍克战士走的比他们还要远。
莫霍克人没有兵粮,他们在路上边走、边在休息时派出觅食队伍,每次一吃饭便会被拉下一大截,再赶忙追赶上去。
如果说走在最前的蒙古人是随着心意散步,那么第二梯队的北洋旗军便是匀速跑,最后的莫霍克军团则是变速跑——他们的体力消耗比别人多、保障措施比别人少。
没有行缠,甚至连适合长途奔袭的鞋子都没有,再厚实的脚茧都被草地磨破,全凭一口气顶在喉咙要跟上队伍,就为了证明莫霍克勇士不比别人差。
只是越走,大燧石酋帅就越担心,他能感觉到前面牵着马的蒙古人与很干净的步骑士兵在行军过程中变得越来越少,倒是那些跟他们有差不多发型来自女真部落的战士始终走在前面。
关键在于这不是他们在战争前规定的行军路线,偏离了,并且即使偏离,燧石酋帅也能感觉到,他们很可能已经进入并且深入休伦人的领地,只是他不知道为什么途中没有遇到任何一个休伦村落。
越是没遇到,对燧石酋帅来说越是危险,因为这意味着他们四面八方都会是敌人的村落。
这个来历不明的第六部落,会不会是叛徒?
呼兰有自己的计划。
燧石酋长的方向感没错,此时此刻,他们这支两千兵力的军团已深入休伦联盟的领地,并且即将摸至腹地。
哪怕是渥太华人的领地,也仅距两日脚程。
他们赶路很急,没留军士殿后甚至没有隐去行军的痕迹,呼兰几乎可以肯定,屁股后头百里之外,一定就有休伦联盟的人在追赶他们,只是不知道有多少罢了。
步骑协同,其实行军速度差不到哪里去,脚程上谁也不比谁快,都是人都得吃饭、睡觉,何况这边除了大湖边缘那一二十里有绵延不断的草地,其他地方都是茂密丛林,战马也跑不开。
但蒙古人行军就是快,哪怕走着都快,因为他们吃饭快——这些天他们吃的都是休伦村子里抢的牲畜,每个骑手马臀囊里塞着十几斤肉,也就现在天气还凉,再暖和点说坏就都坏了,即便如此剩下的肉也差不多要坏掉。
印第安人忙着找食、生火、煮饭时,蒙古骑手盛上半锅水放火上,小刀子把肉片薄丢进锅里走一圈撒上盐便吃了,汤也不浪费通通喝去,上马就接着赶路。
一天两顿涮肉,马鞍底下还绑着生肉,赶路实在饿了凑合着那点热量也能吃。
莫霍克人一顿饭从开始准备到吃完能折腾一个半时辰,呼兰一天三顿加一块不到半个时辰,都能省出个睡觉的时间了。
“还能跟着呢?”
大狸子的部下喜气洋洋地点头,没有马也没有车,他们早就习惯了长途赶路,但从没试过像呼兰这样赶路……不用寻觅食物,东西带在驮兽身上,该吃的饭一顿不少吃,走得还比以前十天都快。
呼兰拍拍了身侧的马头,长长叹出口气:“他们是真能走。”
别说莫霍克酋帅大燧石觉得明军走这么快好像不用吃饭睡觉一样特神奇,呼兰更觉得莫霍克军团才是真神奇。
吃饭磨蹭那么长时间、觉还得睡够,行军的时间本来就少,别人都是快步走,印第安人是一直在跑,就这还能跟上队伍,
“不要斗气。”大狸子表情透着散不去的忧虑,又不愿跟呼兰把话说得太严重,道:“后面、左右都是休伦人的村镇,前面再走不了多远河边就是熊族的村落,我们再向前就会进入他们的传统猎场,现在退走还来得及。”
尽管女婿的军队看起来很厉害,但大狸子也没见过他们和人打仗,只知道他们在训练时骑手在马上放箭、纵马劈刀很准。
但原住民的仗不是这样打的,他们有时候很弱、有时候也很强。
比方说休伦人去攻打易洛魁的部落,很难集结出五千人的军队,能组织起三千人就已经是能写进神话里的远征了;反过来易洛魁也差不多。
但他们的传统领地一旦被入侵,只要时间来得及,能轻易集结出几万名会使用弓箭、长矛、标枪与吹箭的部落战士。
更关键的是,大狸子一直在心底进行艰难的运算,已知易洛魁远征军总兵力两千,由三个部分兵力组成,莫霍克人千人军团、淘米部三百战士、呼兰部七百战士。
莫霍克人现在有不少人掉队,昨天就已不足八百。
淘米部一直在吃涮肉,倒是没掉队,但大狸子并不认为他的战士能以一敌百。
呼兰部在大狸子眼中倒是能以一敌百,但女婿的兵更奇怪,走着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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