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初闻(1/2)
“没听过。”搜索记忆的同时,方笑云回答极为干脆。
“听没听过天地无量夺命神宫?”老神仙追问道。
“什么宫?”这次真没听过,方笑云甚至没能记住那个很长、很玄的名字。
“知不知道夺舍?”老神仙再次追问。
“知道。修行者为了延续生命占据别人的身体......”
方笑云想多讲点,被老神仙开口打断。
“知不知道落葬?”
“圣人法器当然知道。”方笑云既困惑又有不满,“您忘了,好歹我也是修行者......”
“你对蛮巫了解多少?”老神仙再次追问。
“正要向您请教。”方笑云很不喜欢这种对话方式,说完马上接着道:“我是不是闯了什么大祸?”
“大祸?不不不,不是大祸,何止是大祸。”
老神仙的话颠三倒四,前后矛盾。如果不是有求于他,方笑云直接拍屁股走人。
回头看这件事,他的确委屈。鬼知道蛮巫死后比活着的时候更恐怖。这能怪我吗?肯定不。那应该怪谁?总不至于怪浮屠。
怎么又想到这个鬼东西?
正在胡思乱想,忽听老神仙深深长叹。
“天意,都是天意。”
......
......
茫茫群山中无数隐秘,神宫是其中之一。它的全称是天地无量玄命神宫,外界将玄字改为夺,以此表明看法与态度。
“名字好长。”方笑云惊叹道。
神宫的主体是蛮巫、和一些不为正道所容的邪修,他们以群山为掩护,利用愚昧的蛮人和别的种族,以血腥诡异的方式修行。其中最为人熟知且谈之色变的是一种邪恶功法:天地无量分身夺造,八荒六合唯我独尊功。
“这个更长!”
方笑云惊诧莫名,心里想名字这么长,肯定很厉害。
......
......
那么长的名字只有神宫的人喜欢,外人称其为分神夺命术。修行界十大禁术当中,这门功法位列第四,排名相当靠前。
“此人当属神宫门下。”老神仙指指地上的骷髅。
“蛮兵管他叫大神官。”方笑云提醒一句。
“那就更没错了。”老神仙点头。“歹毒之术必遭天谴,此人实力强大却落到如此下场,报应不爽。”
“是我捅死的。用这个。”方笑云伸手抢回铁锥,高高举起。
“对对对,你是盖世英雄。”老神仙戏谑的眼神:“蛮巫的战力不太好衡量,境地仍是固定的。通常认为,神官与通玄同一级别,大神官与闻道境相当。”
方笑云目瞪口呆。
......
......
关于分神夺命术,老神仙道出三点关键。
其一,夺命之术必须做种。施术者找来合适的女人,令其成孕的同时将自己的一缕分神送入。成功之后,这个女人就是炉鼎,肚子里的婴儿不断成长,施法者的分神也会壮大,逐步占据主导。
其二,做种之后的胎儿会掠夺炉鼎生机,吸收其生命,直到发育成熟。在此期间,施术者会对炉鼎“精心照顾”,以珍贵灵药为其进补,并有一系列施术环节。其目的当然不是为了保护炉鼎健康,而是为了让胎儿更加强大。等到降世的那天,炉鼎的使命宣告结束,生命也到了尽头。
出生即杀亲母,这样的胎儿被称为魔胎。他有施术者的记忆,但却具有独立生命。某种角度讲,施术者等于在活着的时候投胎转世,得到二次生命。如其具有很高天赋,大可重新修行,必要时还能通过秘术收回分神,连带魔胎的生命与修为化为己有。
“卑鄙,太卑鄙了。邪恶,太邪恶了。”方笑云极为愤慨。
“邪法必有诱人之处,否则不会有人甘愿冒着世人不容的风险修习。”
老神仙审视的目光看过来:“想不想试试?”
“绝对没有。”回答坚定,斩钉截铁。
“为何?”
“咱是正派人,不干缺德事。”方笑云大义凛然。
“呃......”老神仙反倒不知该说什么好。
“真心话,人品担保。”方笑云抢着说。
“就你还人品?”老神仙觉得这货太不要脸。“我老人家还差不多。”
“彼此彼此。”方笑云大声赞美,心里暗骂老家伙好不要脸。
“不学是对的。”老神仙收敛神情,严肃说道。“修习此法既有大祸,还有大患。”
表面看,分神夺命似乎比夺舍更好,但要注意第三处关键,此功法有三难、三患。
三难之第一难,做种的炉鼎难找。要求是女性,修行者身份,资质要好,境界越高越好,还要求是处子。这几条分开都不算难,合而为一后相当麻烦。第二难,做种只有一次机会,做种成功并不一定就能养成魔胎,中途失败,送出去的分神无法收回。第三难,魔胎养成极为不易,代价高昂,一般人养不起,养不活。
除此三难还有三患,第一患,送出分神不是没有代价,为确保分神顺利成长,夺命术送出的分神包含有本体灵魂之力。不用想也知道,撕裂灵魂会对本体造成损害,可能伤及根本。第二患,魔胎拥有本体记忆,但它毕竟是独立生命,成长壮大到一定程度会诞生独立人格,生出背叛的念头。为避免发生此种状况,本体多半会将魔胎禁锢起来,只令其修行,不与外界有任何接触。
不仅如此,本体还需要时常以秘法与之同化,巩固主、从关系。即便这些全部做到,而且都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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