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八章东宁(1/2)
东宁一直是朱云扬关注的所在,因为之前被施琅赶出东宁,朱云扬一直铭记在心,东宁最近大旱,施琅横征暴敛。军情局的第一个任务就是进驻台湾。而有了天地会提供的暗线,军情局在东宁的工作开在的还是很顺利的,网络了一批人手后,逐渐将风土、人文、时政等等反映到朱云扬的案台。
康熙二十二年,施狼渡海攻占台湾,郑氏投降。康熙二十三年设台湾府,治所仍在台南。台湾府隶属福建,辖台湾、凤山、渚罗三县。
在施琅的治理下,规定“赴台者不许携眷。施琅以惠、潮之民多通海,特禁往来”。首先严禁广东客家籍人渡台,理由是那里出的“海盗”多,以及“惠潮之民多与郑氏相通”;对其他地区的人民渡台也严加限抑,竟然规定渡台人员不得携带家眷,也就是说不许老百姓在台湾扎根,这一政策后来导致台湾妇女奇缺。首任巡台御史黄叔璥《台海使槎录》引《理台末议》的记载说:“终将军施琅之世,严禁粤中惠、潮之民,不许渡台。盖恶惠、潮之地素为海盗渊薮,而积习未忘也。琅殁,渐弛其禁,惠、潮之民乃得越渡。”,因此施琅对台湾的统治构成两岸往来的最大障碍。
施琅攻占台湾后,不断夺占田产收入施琅名下的,几乎占据南台湾已开垦土地的一半之多,名为“施侯租田园”,一直延续到台湾日据时期。收的租子叫做“施侯大租”。“施侯大租”的收纳统归清朝在台衙门代行,并保送至北京转交施琅世袭业主。如此犹嫌不足,还贪得无厌,连无田无地的澎湖渔民也不放过,施琅向渔民们勒索“规礼”收入私囊。他死后几十年的乾隆二年,清廷发布上谕说:“闽省澎湖地方,系海中孤岛,并无田地可耕。附岛居民,咸置小艇捕鱼,以糊其口。昔年提臣施琅倚势霸占,立为独行,每年得规礼一千二百两;及许良彬到任后,遂将此项奏请归公,以为提督衙门公事之用,每年交纳,率以为常。行家任意苛求,鱼人多受剥削,颇为沿海穷民之苦累。
连横:在对于施琅的评价是,“施琅为郑氏部将,得罪归清,遂籍满人,以覆明社,忍矣!琅有伍员之怨,而为灭楚之谋,吾又何诛。独惜无申胥,不能为复楚之举也,悲夫!”
在大陆,官方以往仅正面宣传郑成功击退荷兰殖民者收复台湾的事迹,对郑成功后人在台湾的统治及倾向偏安,作了忽略;对施琅也鲜有着墨,只在提及郑成功时才略带说明。共和国官方出于对宣传统一中国的考虑,才大规模正面评价施琅,称其为维护国家统一的英雄,并在其家乡福建晋江为其塑了一尊石像。而民间往往对施琅评价具有争议。
明朝代表中国政治兴替的正统,而清朝则为外来的异族统治;于是,施琅作为背叛明朝、背叛郑氏的投降派,成了现代以来中国人最不齿的人物。因此,尽管施琅代表清朝解放台湾统一中国,史学家却难以将他的形象正面化。历史叙事中的民族英雄,依然只能是保持政治气节的郑成功,而不是有违民族大义的施琅。直到八十年代,世易时移,对施琅的历史审判才开始出现翻案。
在台湾,因为国民党当局同情明郑之正统意识形态,所以施琅长期只能得到负面的历史。同时,民间和老百姓也同情郑家,汉奸是不会受到老百姓的认同,只会遗臭万年。台湾长期将施琅视为与吴三桂一样的汉奸卖国贼。
我想说的是施琅本来就是个流氓,可是在共和国现在宣传之下已经快要变成民族英雄了,这样不算可怕,可怕的是连历史学家都没有良知,可怕的是如果大家都学施琅,那抗日战争还有什么意义,为国牺牲的英烈怎么可以瞑目。相对来说台湾和香港的宣传更靠谱没有政治色彩,更真实。
满清朝政府在统治之初,先是将十几万在荷郑时期就已居住在台湾的居民强制遣返大陆原籍,又厉行海禁,对大陆人民移民台湾严格限制,禁止携带家眷,故渡台者多半为单身男子,或是已有家眷,但受限制无法携带妻子来台的已婚男子。“饥来饱去”,“人众不下数十万,皆无妻孥”,“春季赴台耕种,秋收回籍”。并且清庭本身即有多次下令“汉番禁婚”,断绝自明郑以前即有之汉番结亲社会。并在澎湖屯驻重兵,而台湾也调驻内陆清军,以三年为一班,施行班兵轮调。如此作为,为的就是削弱岛内的反抗力量。
然而满清的这种政策效果并不好,台湾岛内民变频,有所谓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反的说法,民风极为剽悍。最终使得清廷政策沦为一张空纸,闽浙一带的贫瘠百姓陆续迁台。
作为一个移民社会,台湾岛内村庄与外界的联系较之内地村庄来说更为广泛,村庄在近城及大集镇周围最为密集,平原地区平均距离大约在三里左右。由平原向山区延伸,村庄间的距离也逐渐加大。进入山区以后,村庄间的距离当更大。
总之,台湾村庄通过乡缘、血缘、经济等方面,与外部保持着比内地村庄更多的外部联系。这种联系的网络相当复杂,各有系统。就血缘关系而言,单姓村庄比较简单,而多姓村庄则比较复杂。多姓村内的一个姓族可以同时可以和同族的单姓村及另一些多姓村内的同族生联系。
就地缘关系而言,众多的多姓村或单姓村可以同属于一个地缘集团,而在地缘村落集团之间,会形成一些相互共享的市镇,一般的市镇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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