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83.第683章 出援28(1/2)
当更多来自淮东的补给物资和装备,被装卸在罗津港内;从全州运回来的,堆积如山的战利品和钱财,也随同轮换修整的四营部队,一起也踏上了海路的归程;一切都看起来进入按部就班的正常轨道之后。
接下来是亲附淮镇的五位藩主及其亲附的势力,齐聚在海阳城在淮东方面的主导之下,以商榷全罗道十六郡一府的善后(瓜分)事宜。
而原本预期中囊括中南部的七家联盟,也因此摇身一变成了所谓的全罗大联盟。
作为其中奔前走后出力最大的裴氏,得到了全罗道最精华的核心地区,除全州城以外的整个全州府,和比邻镇安郡的七个城邑。
至于全州城,则作为日后联盟会商和治理机构的常驻之所,则保持了某种独立超然的角色。
由各家出钱出力,淮东方面进行训练和装备的,名义上的全罗联盟直属藩军,也会驻扎在这里,作为全罗联盟某种意义上对应突发状况的机动力量,初定建制为三千人。
而以金哲为首的金氏家族,在献出了领地之后,则被迁移安置到在了富氏发迹的茂朱郡,形同某种意义上的镇压和监视作用。这是一个多山的大郡,距离首府全州也不算远,比起原本靠海的半郡,从长远看无疑是因祸得福了。
但是相应后续治理和经营的局面,也远比在德津郡时要复杂的多,无论是富氏的余孽,还有那些桀骜难训的山民,都需要花费他们相当的时间和精力去解决。
而其他其他四藩,亦有相应增加的领地和附庸、从属;但主要是位于富氏和蒲氏的北部六郡之内,不过出于某种原因,这些领地显然都是远离本领,而交错在一起的各片飞地,需要分出家族人手去接受和管领。
而按照我身边幕僚团的建议和策划,负责这些地方管领的代官人选,则要经过淮东方面的核准;而作为门槛和标准,只有参与过协同作战的藩军中相应家族成员,才有资格入选。
这样就自然而然的在这些藩家之中,另外变相的拉拢和扶持起一批,因为亲附淮东而既得利益的潜在受众和群体。
而且一旦时间长了,这些分在各地的支系习惯了自己做主,形成自己的立场和利益之后之后,还有多少意愿放弃独立地位,而继续服从本家的命令和步调,就很难说了。
正所谓异论相搅的故智,就在这里体现出作用来了,就像是近代著名搅屎棍约翰牛的重要代表蒙巴顿同学,在次大陆玩出的印巴分治计划一样的异曲同工之妙。
然后在全罗道的中部各郡,这些既有的藩家之间,又额外扶持了一些较小的外姓家系,作为某种缓冲和过度。来源同样是藩军之中,表现得力的大小头目,他们多数以城下代官的身份,直接受全州城内的联盟会议管辖,同时提供相应的兵员和赋役。
由于,他们也往往是现存的那些家族藩军的骨干和精锐。因此,等于变相的削弱了这些藩家对领下的控制力和因此做大的可能性;
这样变相挖墙脚的阳谋,那些得到最大好处的藩家们,甚至没法拒绝也没有公然反对的理由,而只要稍许的抱怨和谣言的推动,就很容站在这些新生代官的对立面上。
而剩下来位于全罗道西南沿海的四郡之地,则毫无争议的成为淮东方面,长期代管的飞地。从总体面积上说,也相当于一整个徐州的规模了。
这地方虽然不怎么大,但绝大多数是沿海的平原,既有方便渔获和海贸的港湾,也有不错的良田沃野和河流支系的灌溉,好好开发的话能作为淮东资源产出的一个补充来源。
以海阳城为四郡的治所,可以别设一个团练使,负责组织和协调在当地进行要点的屯垦和各种渔获、海贸之事。其中一小部分则成为那些蒙山军附录的安置地,进行严格的遍管和改造。
而其他的大部分土地,则作为集体耕作的官营公田,而其中一部分会作为军功田,按照人头分配在这次出征将士中,达到相应功勋标准和资历的老兵的名下。
虽然,作为集体官营的土地,当事人是不能直接管理和使用,也不能继承,但是却可以在有生之年,享受名下相应田亩固定产出的收益分成。也算是某种变相的终身保障和福利激励措施。
这样,每个郡留一个守备团,海阳城内驻扎一个防戍营,再加上屯垦殖民点内,定期受训的民壮和乡勇,就足以维持日常的需要。
而随着春天到来之后,海路行船的顺畅,一旦有什么变故和风吹草动,以莱州为出发地的水营和海兵队,几乎两三日就可以往返增援和处置。
如果当地能够如期发展起来的话,同样能够作为新罗内陆,乃至安东地区的一个重要中转地。
因此,总体上这次会商的结果,还是令人满意和鼓舞的,而聚集在德津郡境内的藩军,也开始动手拆除那些,除了少量预留下来大型城围之外的,所有聚居点和城邑的围墙。
这种东西也就防一防盗贼什么的有点用处,在成规模的军队面前根本不顶事,被顽抗分子占据了则能够恶心人,还不如不要,以方便杜绝抵抗和作乱的土壤。。
毕竟,虽然有本地藩家的支持和宣传,但在新罗土地上的民众,对于外来的统治者,还是充满了普遍的担忧、疑虑和不安的情绪。
却不是短期内可以改观的,必要的镇压和威慑手段,还是要维持下去的。毕竟,全罗道最多的时候,可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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