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二章 潼关之激战(1/4)
人的雄心壮志会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消弭于无,这不好说,因为有的人愈挫愈强,正如老酒,越老越有滋味儿,那种人便是哪怕只有一息尚存,便绝对会向着自己所期望的目标去奋进、去努力的人。相对的,还有另外一种人,年轻的时候意气风发,结果那些雄心壮志全都泡在了酒坛子里、丢进了女人的双腿之间,比如,荆州牧李缺。
皇叔李缺,他是天家李姓宗室的最高辈分之一,少年时因父亲里有战功且战死疆场,天家李姓为了安抚宗主册封他为毅王。此君大小便生的玉树临风,而且颇富才情,吟诗作赋是信手拈来,所以三十岁之前,他始终流连的地方有两个,一个是勾栏瓦舍的青/楼场所,引得无数女子打破卖艺不卖身的规则,甘愿自投其床榻之上。另外一个地方就是其他王侯将相家的宾客筵席上,红白丧喜,每每都能做出上佳的诗赋祭文,被许多人所吹捧。
只是时间一长,李缺也觉得索然无味,因其辈分之高,天子也不好拂了他的面子,便叫他在六部九寺中的宗正寺当差,他只干了三天不到,便扔了官服,因为宗正寺实在无聊的紧。琢磨着,他便跑出洛都城,周游天下,所到之处,皆有风雅文士与其交往,留他小住,所以他这一走,便走了十五年之久。
十五年后,已经年四十五的李缺回了洛都城。继续要求当官,这一次是吏部,他只是去做一个文书。每日同样无所事事,实际上他却是在通过吏部的人员调遣等,了解这个天下。足足在吏部做了七八年的冷板凳,已经年过五旬的李缺恰逢诸侯王叛乱,便自告奋勇的要前往荆州为天子平叛。当时李缺可谓是信心满满,但他红口白牙的说着军国大事,天子岂能同意?琢磨着。便使了个坏,对李缺说。你要是能单人匹马的降服荆州的动乱,我立刻封你为荆州牧。李缺没吱声,而是用实际行动证明了这一点,从而留下了匹马入荆州的佳话。
初为荆州牧。李缺心中同样有着与蜀王那样的不安分的心,而且他还有幸得到尚不出名的毒士邹华的青睐与投靠,借助着荆州冠绝天下的富庶,将荆州发展的愈来愈壮大,尤其是水军的厉害,可谓天下首屈一指,连扬州那边的江东猛虎也难以相提并论。事情一天天的向着他所希望的发展,可是……等得太久,他的热情。已经消散的只剩下云烟啦!尤其是去年天后召见他进洛都时,正值洛都花魁选拔,已经年过七旬却依旧不改风/流本色的他。一眼就瞧中了那个花魁,并且抱得美人归,从此,当真是销/魂蚀骨……温柔乡,英雄冢,不外如是。
樊城。
几乎被毒士邹华呕心沥血打造出来的一所繁华城市!如果说荆州乃天下之腹。那樊城就是肚脐眼儿!四通八达的交通、依山傍水的位置,战争的时候是铁壁铜墙。平和时期便是港运码头,天下间的商贾全都会云集在这里,将这里作为运输的枢纽,每日能够创造的价值,已无可估量。
“噔噔~`~~”
就在那城门楼上,几许琴声悠扬飘零,那是一个身着白衣的女子在弹琴,这女子生的好生端庄秀丽,落落大方,纤长的手指葱白儿一样水嫩,每弹奏一下,她都会微微轻笑,望着在她身材躺在摇椅上的人,不是荆州牧李缺又是谁?李缺多喝了几杯,脸色微微见红,目光迷离,可谓酒不醉人,美人醉人。
今日一大早,李缺见了邹华一面,他没想到邹华竟是如此的决然,十几二十年的君臣之情,说走就走,他心里有些憋气,哪怕他明白理亏的是自己。李缺觉得自己实在是累了,也不想再去参加什么争夺天下了,他只想逍遥自在的活着,而有了荆州这么一个繁华之地,他可以享受任何能够去享受的东西……比如,眼前这个名叫叶莲儿的女子,他就是喜欢这种外表极为端庄秀丽,骨子里却媚态入骨,身前贵妇、身下荡/妇的女子。
慢慢的饮着酒,李缺那双浑浊的眸子中很快多了些火热的意味,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每每看到这个女子便不可自拔,好像什么都可以丢弃一样,没错!就像现在,他已经对邹华的走释然了,无所谓了,他只想着另外的一些事情,所以他立刻遣散了周围的护卫,叫他们滚远一点,不要乱看!
摇摇晃晃的站起身,望了望那高耸城墙下显得很小的人群,李缺的嘴角挂起了笑容,一股难以抑制的刺激心理,叫他粗鲁的将叶莲儿直接拽起身,揽在怀里,压在城墙上:“我的好莲儿,你觉得这个地方怎么样?要不要在这里也试试看呢?”
叶莲儿笑了,但却不再像是从前那样娇媚、妩媚的笑,而是皮笑肉不笑,双手环绕抱着李缺的脖子,说道:“你这个老东西,亏你干得出来!连在这种地方野/合都能想得出来,你还真是……够无耻的啊!咯咯咯咯……终于不用再忍受你这个已经不行了的老东西了!”
李缺愣住了,一双迷醉的眼睛盯着叶莲儿,好半天,嘿嘿的笑道:“哦!原来……懂了!懂了!”,说话间,他的动作很是粗鲁,还哈哈笑着道:“你是想让我更粗暴一点?是不是?那我就满足你这个小……嗬嗬……你……你……”
酒醒了,因为剧烈的痛。
李缺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个一只手变成妖狐的爪子的女子,伸手摸了下喉咙之后,他就倒地不起,再也醒不过来。哪怕是死,他也没想到,自己身边那么多大儒、大将。怎么就发现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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