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典妻1(2/2)
只得看向自家男人吴狗蛋。吴狗蛋呢,他面无表情地搓搓脸扔下一句话:“我听娘的!”
应氏听到这话有些绝望,连自家男人也不帮着说句话……
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吴李氏看应氏一脸生无可恋又放下狠话:“你明儿不去也得去!我们家都收了对方的钱了,只把你典租给良民,五年期满后,你照样可以回来!你若是再不知好歹的话,小心我把你给捆妓到宜春楼里去!”
应氏听到宜春楼三个字,彻底晕了过去!
吴李氏瘪瘪嘴瞪着儿子吴狗蛋,“还愣着干啥?把她给抬回你屋里去!万一得了风寒,明天来人不好交代!”
……
听说过典妻么?
旧时穷苦人家以人为物,按年龄、容貌论价,将自己的妻子作为商品换取钱财,典妻双方要有媒证,订契约,载明期限和价格,通常是一、二年为租,三、五年为典,所生的孩子归典夫所有。有钱人家的妇女如长期无子,在征得妻子同意后,经中间人介绍,可以向穷汉典妻。
原主应静秋十五岁嫁给吴家村吴狗蛋,之后因父母双亲相继离世,没了娘家撑腰,长期被婆家磋磨,吃不饱穿不暖,干的是男人们才干的体力活,下地劳作,上山打柴,才三年不到,一个青葱葱的貌美姑娘被磋磨成了面黄肌瘦一脸苦相的老妇人……
身体不健康,中间又因为长期劳作流了一个胎儿……所以原主进门三年没能诞下子嗣。
第三年那年冬天,原主被公婆典给县城城西李家杂货铺李掌柜家的儿子李万三,这个李万三双腿瘫痪不良于行,且因长期卧床的原因脾气暴躁,曾经打死了两个李掌柜给他买来照顾他的小丫鬟,所以在外名声很是不好,好人家的姑娘哪里愿意嫁给他?李万三蹉跎到二十岁时,李掌柜急了,没办法只得找牙婆给他典了一个妻,起码得留个后吧?
于是经牙婆牵线典了原主应静秋。
应静秋进门后仍然没有吃饱穿暖,说是妻子,其实在李万三跟前跟条随意打骂逗弄的狗没啥区别!
好在李万三坏事做尽,连老天爷也看不过眼了,于是收了他。
原主进门一年后李万三死了!
典妻时限是五年,如今虽典夫死了,但时限未到,李掌柜家觉得儿子是被原主克死的,于是比李万三在世时还狠,使劲儿地糟蹋原主!李掌柜后来更是丧心病狂把原主强.暴了……
原主不甘受辱因此还投了梁,不过后来被救回来了。
死过一次的人都知道,那种绝望无助痛苦的滋味不好受,大多数人在自尽一次没死成后,绝对没有再自尽一次的勇气的。
原主也没有。
好死不如赖活着。
于是破罐子破摔熬呀熬,终于熬到了五年期满,回到了吴家村,结果却看到的是吴狗蛋有妻有子儿女双全!原来吴狗蛋自原主走后没俩月,就由吴李氏安排娶了一个从良的窑姐儿,贫民大都笑贫不笑娼的,那个窑姐儿又有意隐瞒,连吴李氏都以为对方还是外地逃难来此的黄花大闺女呢!
那自己算什么?
算什么呢?如今这家里已无她的容身之地,再加上那个窑姐儿在背后捣鬼,吴李氏以原主不贞不配为儿子为妻为由,又废物利用,直接把原主捆妓给妓院!原主这时候经过多年磋磨容色半点不剩,只能被关在下等窑子里接待一些贩夫走卒之类,原主被磨光的气性终于又回溯了一点,如今这般境地,还不如死了算了!但是被关在房子里,只有一张床,连吃饭的碗都是木头做成的,原主还被老鸨儿压着看他们怎么整治那些想要自尽的姑娘们,没死成的,叫群乞丐当众羞辱,死了的,叫群野狗……反正有的是法子整治她们……
死了,也是死无葬身之地。
这次连自尽,也不能自己做主了……
于是熬了三年后,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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