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殉剑(1/2)
郑万厦心中估算着距离,这红叶谷距扬州城恐怕少说也有百余里,而且丘陵丛生,道路曲折,若非及时遇到了驻扎在红叶谷外的帝国士兵,恐怕他和莫邪姑娘都要在这荒草丛生中迷失方向了。驻守红叶谷的士兵也很奇怪,这对青年男女为何要问红叶谷那等凶地在何方?便多问了一句:“两位问红叶谷所为何事?”
郑万厦胡乱道:“听闻红叶谷尽是红叶,所以想去看看哩。”
驻守士兵翻了个白眼,心道:说谎也不编个可信度高的,你听说过大夏天有红叶的?不过见这两人身携长剑,想来是有武功护身之人,反正只要不是谷中之人擅自出谷,咱们兄弟也不用多管。抱着这般想法,便没有再继续追问下去,只叮嘱了一句:“谷中危险,两位小心。”提醒一下这对小情侣便好。
郑万厦笑道:“多谢军爷了。”
那军卒见这年轻人彬彬有礼,心中不禁增了几分好感。郑万厦与李莫邪告别了驻守在红叶谷口的守军,李莫邪坐在马上,郑万厦牵着黑里白往红叶谷走去。
李莫邪道:“万厦哥哥,你累不累?要不你把佩剑给我拿着吧。”
郑万厦笑道:“不累,就快入谷了,咱们得小心些才是。莫邪妹妹帮我拿吧,谢谢你了。”说完将手中的剑递给李莫邪,莫邪姑娘心中甜滋滋的,笑嘻嘻地接过郑万厦佩剑,抱在怀中。莫邪姑娘背上本来就背了一把剑,现在怀中又抱了一把剑,显得不是很利落,却又莫名多了些娇憨的气质。
郑万厦见了便打趣道:“前也是剑,后也是剑,莫邪女侠真是不让须眉哩。”
莫邪姑娘被心爱之人调笑,感到十分愉快,眉梢眼角都尽是笑意,幸福仿佛能从她娇俏的脸上溢满出来。莫邪姑娘开始打量起郑万厦的佩剑。她本是剑林掌门的女儿,出身天下用剑第一名门,对于剑器鉴赏自然独到,此刻却没从这佩剑中看出个所以然,这剑普普通通,不知郑万厦为何一直带着。“万厦哥哥,你为何一直带着这把剑?郡主姊姊家中不是有不少好剑吗?”
郑万厦叹了一口气,想起秦离焱当日离开时曾说:“你的西凉剑因我而丢,我便送你一把天下剑”,也许这便是天下剑吧,最平凡,所以最能代表天下。郑万厦便幽幽道:“莫邪妹妹你还说呢,这把剑可是你剑林的客卿,胡风子大师打造的。”
李莫邪矢口否认道:“不可能,胡客卿十年之前便已经封炉隐退,便是我剑林中的客卿称号也只是一个象征性的称号,实际上,他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剑林过了。”
郑万厦便将之前秦离焱与钰儿带他去找胡风子铸剑一事告诉钰儿,钰儿听完将手中的剑拔了出来,翻来覆去地看,道:“这不可能是胡卿铸剑从来不会用这等材质较脆的生铁,因为生铁太脆,一把剑,韧性要比锋利重要许多。我剑林中的剑有不少是出自胡客卿,虽然是硬剑,但便是受千斤之力也不会折断,会弯却不会折断。”说完食指和中指在剑身轻轻弹了弹,道:“这柄剑声音浑浊,闭塞不通透,韧性显然不足。绝对不是胡客卿的手笔。”
郑万厦也并非一定要与她辩个明白,只是因为这把剑意义非同寻常,他不想随意丢弃便是了,听李莫邪说得头头是道,有理有据,赞叹道:“莫邪妹妹真是厉害。其实我也很怀疑,这是胡风子前辈随便从哪个铁匠铺买来糊弄我的。但我若是这般说了,岂不是有损他一代铸剑宗师的威名?而且对剑林的名声也不大好。”
李莫邪看着靠近剑柄的那里的一行小字,感觉郑万厦的想法虽然荒唐,却也很可信,道:“真不知道胡先生这些年在干什么,居然行这等不磊落的龌龊之事。”
郑万厦道:“胡风子前辈居然和秦离焱他们认识,这件事妹妹你怎么看?”
李莫邪道:“胡先生苦心孤诣铸造出的剑十年之前被易至阳夺走之后,他便再也不是一个铸剑师了,父亲告诉我,那是因为他的魂丢了。父亲对此事一直很愧疚,虽然他没有对哥哥和我说过,但我知道,他心中是愧疚的,因为没有拦下易至阳,所以让剑林失去了天下第一铸剑师。后来胡先生要离开,父亲便也没有强留。”
郑万厦问道:“当年,到底怎么回事?那柄剑,为什么对胡前辈那么重要?”
李莫邪当时尚且年幼,所知也有限,所以她很努力地挖掘记忆中关于这件事的回忆,道:“胡先生在我剑林留剑有三,其一重剑‘地脉’,沉重无比,仅次于巨阙,但锋利尤胜之;其二凶剑‘碧落’,乃是家父佩剑,也是胡先生年轻时最得意之作;其三仁剑‘无殇’,这把剑我也没有见过,在剑林中也是一等一的机密,听说也不是胡先生铸造,只是他将‘无殇’寻到送回了剑林。且不论‘无殇’,‘碧落’承胡先生之年轻锋芒,‘地脉’以硕大剑身冲淡了剑本身的杀气,本质上还是一把凶器。胡先生都不是很满意,所以他花了七年之功,用最上等的材料铸造出了那柄最好的剑,那把剑是他的一生心血,号称胡先生的‘此生最得意’,也是有望能一举改变兵器谱排名的神器。”郑万厦自然明白改变兵器谱的排名意味着什么——不过是神器夺魁罢了。
“但后来发生的事情,震惊了天下。易至阳独闯剑林,在观剑礼上,将那柄剑夺走了,没人知道他为什么这样做。那柄剑,甚至还没有来得及出现在世人眼前,便被易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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