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暗流(二)(1/2)
希灵登了何养健的门,身后的果子拎着个小网兜,里面有糖果点心和几样很高级的小玩具。玉恒见了她,训练有素的喊了一声“妈妈”,然后就照例又逃到了后院去。
何养健接过了网兜,又让希灵在客厅里坐了。希灵开门见山的问道:“事情进行的怎么样?”
何养健反问道:“你希望我进行到哪一步?”
希灵答道:“当然是要进行到床上那一步。”说到这里,她对着何养健一笑:“我听说她是很解放的,什么都不在乎,只要你足够有魅力,她是不会介意这种事情的。”
何养健问道:“然后呢?你想要的是什么?坏了她的名声?”
希灵不回答。
她不答,他也就不再追问。等希灵走了,何养健打开网兜,将点心和糖果一样取出一点放在碟子里,然后把玉恒叫过来,让他端了碟子自己慢慢吃。玉恒见到了零食,嘴角立刻汪出口水,然而忍着不吃。何养健知道他的心思,俯身告诉他:“吃吧,吃了也不送你走。”
玉恒这才抓起一块软糖,塞进了嘴里。
何养健蹲下来,单手搂着玉恒,心里则是想着希灵和春美。沉沉的思索了良久,最后他觉得自己似乎是明白了其中的玄机。
如此又过了半个月,正如希灵所料,金婉心的后院起火了。
点火之人不是旁人,正是春美。金家母女二人之间的关系有些玄妙,当着外人的面,她们是最文明最友爱的母女,有点没大没小的意思,不过现在“平等”二字正是流行的时候,这种“没大没小”,也不失为文明的一种体现。
对外,是文明;对内,则是互相的不以为然。【92ks. 】女儿看母亲是老不正经,母亲看女儿也是个风骚坯子。春美的父亲,在金婉心的丈夫中,算是最不得她青睐的一位,连带着她对这个女儿的感情也就不很深厚;而春美眼看着母亲在父亲死后朝三暮四,隔三差五的交男朋友,心中也是鄙夷。所以母女二人一方面是极其的相像,另一方面,又是互相的看不上。
金婉心知道春美早就不是黄花姑娘了,事已至此,她索性干脆的不管她,只要她肯听自己的话,自己便给她自由与钱,再过几年,找个男人把她嫁出去便是。可春美偏偏一阵一阵的不听话,比如此刻——她是把春美带到天津寻找浪漫的吗?她是要让春美给自己加一把力气,帮助自己留住陆克渊的呀!
然而春美这个小浪蹄子竟是如此的不敬业,没过几天就对陆克渊爱搭不理的了。她让春美陪陆克渊坐一坐,春美不但不肯,而且公然的给她脸色看——那脸色她看见了,陆克渊也看见了。陆克渊明显的是有些窘,因为他从来不受女人的气。
金婉心生气了,无人的时候对春美说道:“你若是在天津住得腻了,就回上海去吧!”
春美光着胳膊腿坐在大床上,赤脚翘起雪白的脚趾头,垂着眼皮往趾甲上涂蔻丹:“no!”
金婉心耐着性子压着脾气,继续说道:“你的朋友都在上海,回去不是还可以好好的再玩半个暑假?”
春美对她一眼不看,只用唱歌的调子作了回答:“nonono——”
金婉心看她是给脸不要脸,索性直说:“你留在这里一点用处没有,那天还给你陆叔叔脸色看,与其如此,还是回家去吧!”
春美涂完了两只脚,伸长双腿让脚趾头一张一合。很得意的欣赏着自己的白脚丫,她满不在乎的答道:“我在天津还没有玩够,我不想走。”
“天津有什么好玩的?”
春美抬头望向她:“你以为我只在上海有朋友?”她抬手一指自己的脸,笑出两个深深的酒窝:“我交朋友是很容易的事情,未必只在上海才有得玩。至于那个陆叔叔——我什么时候给他脸色看了?”
“那天——”
“好啦好啦,你怎么还记得那天的事情?那天我只不过是没听见他说话而已,又不是故意的不理他。再说我本来就和你们这些老人家没什么可谈的,陆叔叔连一句英文都不会讲。”
“既然如此,那你就去找你的知音好了。”
春美轻轻的伸手一碰脚趾甲,见蔻丹已经干了,这才伸腿下床起了身:“我想找自然会找,不用你教。我想在哪里就在哪里,也不用你干涉。你找你的男人,我找我的男人,我不管你,你也不要管我。”
“你——”
春美一耸肩膀:“我怎么了?你喜欢抢别人的丈夫,我可不喜欢。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从坟墓里走出来的男人,再怎么好,也不够新鲜纯洁可爱了!”
说完这话,她走到门口,对着面前的金婉心说道:“劳您让开,我要出去换衣服了。”
金婉心瞪着女儿,万没想到她会这样不客气的说自己“喜欢抢别人的丈夫”,一时间恼羞成怒的红了脸,她抬手对着春美想打——想想而已,没打算真打,可春美没有读心术,眼看着巴掌像是要落下来了,她立刻提前长嚎了起来,声音之大,堪比防空警报,几乎把金婉心吓了一跳。
春美一边哭叫,一边捂着脸跑了出去,口口声声的嚷着“你打我”,闹得披头散发,一会儿要去找叔叔,一会儿要去找婶婶。金婉心看了她这个撒泼打滚的蠢相,一点自己的风格也没有,越发气得牙痒。
偏巧此时,陆克渊来了。
陆克渊是来吃饭的,结果一进门,饭没吃到,先吃了一惊。春美像个毛头狮子似的撞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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