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三章 所谓爱情(三)(1/2)
希灵和陆克淵到了西山,其实还没到天气凉的时候,哪座山头的树叶都没有红。本書同步更新百度搜抓机。但是陆克渊认为自己了解希灵的心思——他想希灵大概只是想找个机会,和自己独处几天而已。
他自己也很愿意,人在僻靜的山间别墅中,心都澄明了,他暂时放下了外面的冗事,专心致志的只在这里过秋天,同时也暗暗提防著,因为知道自己不占理,一直在等着希灵向自己兴师问罪。
然而希灵每天就只是游山逛水。一点翻旧帐的意思都没有。她图漂亮,遊山逛水的时候也依然穿着皮鞋,走着走着走累了,陆克渊就轻轻松松的把她背起来。那山路也有险的地段,希灵趴在他的背上,嗅着他的气息,心想他要是一个失脚跌成残废就好了,摔瘫痪了也行,摔傻了也行——怎么着都行,胳膊腿摔没了都行。只要留一口气、能活着就好。
到了那个时候,他就再也没有興风作浪的本事了。但自己是不會嫌弃他的,他残就残,老就老,她不在乎,她还能赚了钱养活他。
可惜,他的身手相当不错,他也不老,他步伐矫健的趟过草丛,胆大包天,不怕虫也不怕蛇。他侧过脸对着希灵一笑,大眼睛还是相当的迷人。
对于这样的陆克渊,希灵想,自己就没办法了。
等到回了别墅。陆克渊坐着,很悠闲的用刀子给一只小白梨削皮。刀和枪一向都很听他的话,削好了的小白梨洁白光润,滴着梨汁。一言不发的把梨子给了希灵,陆克渊这才开始削自己的那一份。希灵站在一旁,小口小口的啃着梨,梨子很甜,但是她没有心软。
她知道陆克渊并不需要自己心软,陆克渊在享受金婉心的温存和春美的诱惑时,从未考虑过自己是会心硬、还是心软。既然他不考虑自己,那么自己也就不必再考虑他了。
两人在山中相安无事的住了四五天,然后一团和气的回了天津。到天津后的第二天。她先去见了何养健,这一回她带着几分好奇。问何养健:“你的事情进行得怎么样?”
何养健答道:“我没有向她求婚。”
希灵有些纳罕:“为什么?”
何养健一摇头,没有给出一句明确的答案。其实原因倒是很简单的——他之所以没有去向春美求婚,是因为他感觉春美像是快要向自己求婚了。他知道自己当年挺招女郎们的爱,但他一直以为女郎爱的是他的身份和地位;到了现在,他才发现原来除去身份地位不提,自己作为一个男人本身,也是颇有魅力的。
爱情之中,先求者输,他既然有些资本,那就索性按兵不动,等着春美先开口。呆叨找号。
春美没有他那么多花花肠子,如他所料,她的确是爱上了他这个人。可让她去向何养健求婚,却也是他打错了算盘。春美活了二十多年,到目前为止,没有打算和任何人结婚。为什么非要结婚呢?婚姻不是爱情的坟墓吗?
春美只想享受爱情与性,对于坟墓毫无兴趣。直到她发现自己的月事迟到许久还没有要来的意思,这才有点慌了神。回想起自己这些时日和何养健的所作所为,她一言不发,直奔了医院去。
结果,她发现何养健在自己的肚子里种下了一粒小生命。六神无主的跑出医院,她在咖啡馆里坐下来,用一杯热咖啡烫了烫自己的手和嘴唇。然后掏出小圆镜照了照,她给自己重新补了一层口红。
虽然搞成了未婚先孕,但春美并没有天塌地陷之感,只在心中默默盘算:“要不然,我回上海去,想法子把它弄掉好了。”
想到这里,她立刻开始回忆几家诊所的电话号码,可是一个也没回忆起来。
“但是,万一有危险怎么办?”
她又想起了自己一位偷偷打过胎的女同学——信仰宗教的外国医院不肯给女人打胎,给再多的钱也无用;那种黑漆??的小诊所,女同学又不敢去,最后还是在一家日本医院里解决了问题。问题解决得惊心动魄,那女同学几乎死在了医院里。
一想起那位女同学的历险记,春美就感觉浑身发冷,当即又要了一杯热可可。
“其实结婚也没什么了不得的。”她退一步想:“反正他也管不了我。”
她的确是有这个“不服管”的自信,因为她娘家有钱有势力,而何养健只是个破落户。开当铺的小老板在这个社会上属于什么阶层,她不知道,也懒得懂。反正要是让她嫁个门当户对的男人,夫妻二人势均力敌,恐怕她将来就没法子继续再去享受浪漫了——让她在坟墓里守贞是不可能的,一辈子只对着一个男人生活,那怎么受得了?
这样一想,破落户也有破落户的好,况且带着何养健这样的丈夫出去交际,也实在是一件得意的事情,他是多么的高大英俊有风度呀!
这么一想,似乎结婚也不是太坏。春美喝了一杯热可可,太热了,又要了一杯冰镇果子露降温。思维很缜密的考虑了一番,她不考虑母亲,也不考虑何养健,更不考虑肚子里的小生命,只考虑自己一个人。婚姻本是一件人生大事,但是对于她来讲,因为对于爱情和婚姻都不甚在乎,所以这桩人生大事就降级了许多。
“大不了就离婚好了。”她想到了最坏的情况:“离婚了当然是比较没面子,不过可以出洋到国外去躲一躲,等风头过了再回来,去哪里呢?听说巴塞罗那很好玩……”
从结婚想到离婚,从离婚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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