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三年前的案子(1/2)
第二天李元初一早就找到于卫国,昨晚在朱七爷家得到的消息很有价值,尤其是那个所谓的“小辫子”更加重要。与此同时于卫国正在查找市内仅有的几十处监控,期望能够找到失踪的王民,以至于有人告诉于卫国有个小孩在门外等他之前,他已经在屏幕前坐了5个多小时,但仍一无所获,看来偷走尸体的人一定没有走主路。李元初和于卫国说了得知的情况,其中“小辫子”的问题于队长也在随后的二次摸排的过程中从几个线人那里得知,但这其中竟然牵扯到了李敖,是于卫国并没有想到的。
于卫国想了想,让李元初在办公室等他,转身便立即前往档案室,经过两三个小时的查找,于卫国终于找到了三份的案卷。其一是三年前身为高中生的原告杜天朗起诉李敖绑架自己的妹妹,其中附带其妹杜天晴的失踪立案书,但由于证据不足被撤回。第二份是杜天朗殴打李敖的案子,记录了杜天晴绑架案撤诉七天后,杜天朗持棍殴打李敖,但却被他的司机组织,但李敖当时并没有起诉。第三份档案中记载杜天朗被王民打成重伤,最后导致下半身瘫痪,但经过调查显示王民殴打杜天朗的动机仅为对方撞了他一下,虽然这种动机存在明显的漏洞,但随后收集的证据确实显示打人的是王民,并且档案中也附带了三个目击者的证词。案子最后的结果是私了,王民赔了杜天朗三万,本人被判了一年零三个月。
于卫国通过市局内的关系,找到了当时负责前两件案子的民警,根据这名民警的记忆,当时杜天朗来报案说自己的妹妹失踪,经过五六天的寻找仍没有找到,之后他又来报案说是李敖绑架了自己的妹妹,但他无法拿出任何证据,只是说杜天晴失踪前拒绝了正在追求他的李敖,而当时李敖也确实在校门口扬言不惜一切代价搞到对方,可这种只能作为动机的证词没有实际意义,在调查一个月后仍没有任何线索,也就只能当做常规人口失踪来处理,目前案子也悬着。于卫国结合后来王民的故意伤害案件,判断其所说的“小辫子”应该就是这件事,看来只能先从李敖和杜天朗这两条线入手。
李敖此时已经借由自己父亲的财力增加了四名保镖,屋内屋外都有人看守,林宣则住在李敖旁边的客房。现在的林宣明显消瘦了很多,就连李家丰盛的佳肴也难以下咽,他只是在床角瑟瑟发抖。李敖也不似以往那般惬意,只能窝在自己的别墅里,这让他的情绪非常暴躁,整栋别墅只允许做饭的保姆进出,而且别墅的四周仿佛有无穷的压力一般,这是李敖出生至今都不曾感受到的。
于卫国和李元初来到了一个60年代的老小区中,杜天朗的家就住在这里,楼道里破旧昏暗,甚至连楼道灯都没有。老旧的防盗门上锈迹斑驳,“咚咚咚”三下居然把门上的灰尘掀了起来。
“是谁啊?”屋内传来了一个苍老的声音。
“您好,我是市局刑侦队队长,是来调查三年前您女儿失踪的案件的。”
门的对面沉默了,接着听到了屋内“嘭”的一声,好像是某个房间的门被大力摔上。“吱嘎”声中铁门被打开,铁轴的摩擦声就像尖叫一样难听,可以看出这个家庭有多久没有修理这个大门。开门的人一头花白的头发,在资料里显示这位妇女四十出头,名叫田霞,但眼前的人却像古稀花甲一般,就连双目都有些浑浊了。
“你们真的是警察同志吗?我们家小晴找到了吗?”女人边说边把二人引进客厅,说话间声音都有些颤抖。
“啊,是这样的,现在有了一点线索,想要来重新了解一下案情。”于卫国看着这个实际年龄还没有自己大的女人,只能说了个善意的谎言。
李元初环视着整个房间,屋子里只有冰箱和电视这两个电器,剩下的就是餐桌和柜子,柜子上放着一个香炉,两张黑色的照片,分别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孩。男人长相非常普通,而旁边的女孩则长得非常好看,爽朗的笑容在黑白的色调中依然很有感染力,看来这个女孩的样貌应该遗传自母亲,但这个母亲如那个黑白照片一样已经失去了应有的色彩。
“呃,当年您女儿失踪后你们没有得到什么消息吗?”于卫国想了半天只能先问这么一句。
“我和我爱人也找过,没有任何消息,最后他也死了,只留下我和儿子。你这次来是不是有我女儿的消息了?她现在在哪儿?”女人急切的问到。
“我们前两天得到消息,在邻省貌似有样貌相似的女孩被发现,正在核实身份,你看我们方便再了解一下您女儿失踪那天的情况吗?”
正说话间,里屋的门“嘭”的一声打开,一个男孩摇着轮椅出来,他的眼睛充满着愤怒,紧握轮椅的双手青筋毕现。
“天朗啊,警......”
“妈,你还相信他们的鬼话,他们都是一伙的,我妹妹已经死了,就是李敖那个混蛋害的,这么多年了你为什么就不相信我呢?你们都走,我们不需要什么警察,你们根本就是富人的保镖。”男孩疯也似的咆哮着,仿佛要吃了眼前的于卫国。
“我见过你妹妹。”所有人都看向了一旁正在上香的李元初,要不是这句话,杜天朗母子都没有注意这个人在屋子里。三根清香插在了香炉之中,只见李元初右手食指与拇指相扣,剩余三指竖起放在胸口,并向两个照片鞠了一躬。
“我在半个月前见过,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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