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租店面(1/2)
陈刚与林燕在这段时间,一直在寻找适合开办休闲会所的房子。
这种上档次上规模的休闲会所的门面不能放在街巷中,一定要沿着大街,让人很容易找得到。
开始她们二人把目光放在一些经营不善、准备转让的休闲会所上,但经过多次谈判,发现要么房租费过高,要么转让费过高。这样一核算,再加上要重新进行装修,就觉得不太合算。
后来在周峰的提醒下,开始把目光放在符合面积适中、地段尚可、人流集中、停车方便等条件的房子上。
一个星期后,终于在明宁福来街找到一所相对合适的房子。
这所房子,原先是属于一家国有粮油公司的招待所。招待所本身条件简陋,收费低、利润薄,近几年一直在亏损经营。
由于粮油企业本身要进行改制,为了不至于亏损太多,粮油公司已经关闭了招待所,上交到明宁市工贸公司进行统一的资产处理。
明宁市工贸公司也没有更好的利用方式,就对外进行整体招租。
这处房子总共有四层,底层有朝向福来大街的一间店面,招待所的大门开在沿大街的侧面,倒也很容易让人找到。
二层、三层、四层分别有十四个房间,中间是过道,十四个房间以过道为界,分二边而列。
招租的租金是一年50万元,在当时明宁市的经济水平来看,不算贵也不便宜。
市工贸公司听到终于有人愿意来承租这所房子,都很高兴,觉得总算可以把这个烫手的山芋扔出去。
这处房子空置在那里已经近一年,没有多少人来过问。主要是这所房子是整体结构,为了安全,不方便进行分割出租。
但是整体租来,租金高,如果还是开招待所,很难赢利。如果是开办其它的营业场所,就要对各个房间推倒,重新装修,工程大、投入高,因此并不容易出租。
这家招待所虽然有些破烂,可毕竟属于国有资产,市工贸公司宁肯空置着,也不能随便降价出租,否则容易被说成国有资产流失,许多人不愿意来承担这个责任。
周峰与林燕、陈刚三个人事先就租用事项,进行了沟通。
现在与市工贸公司商谈具体租赁事宜时,全权由周峰负责。
在租金上,由于是国有资产,周峰不准备讨价还价,但提出了三个条件。
第一个条件,房屋租赁合同要一次性签订十年。理由是在不影响房屋安全的前提下,要化费很多的钱来进行改造装修。如果租期太短,收回成本都难。
第二个条件,租金在前三年不涨价,第四年开始,每年涨5万元,但到70万元封顶,再不进行上涨。
第三个条件,租金半年一付,这主要是林燕目前手上并没有太多的钱,如果一年的房租费付清,再加上装修、购置相关的设施设备,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就会很紧张。
市工贸公司本来不肯一次性签订十年租赁合同,但看到周峰和林燕坚决的态度,如果不妥协,怕他们到时不租了,就勉强同意了。
这处房子空关着,时不时地还要派人去照看一下,防止有人破门去里面居住或堆放东西。市工贸公司烦不胜烦,最希望有人能租用去。
林燕和陈刚就觉得奇怪,为什么要一次性签订十年的合同?周峰的解释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店面租金肯定是要往上涨。
签订了十年的租赁合同,可以保障租金不会疯涨,从而能保证休闲会所的利润。再说这是国有的资产,不怕有人到时耍赖。
如果只签订了三年或五年的租赁合同,到时万一租金上涨过快,林燕要么选择交纳高额租金,要么选择退出。
这时休闲会所可能刚刚开始很好的赢利,就要承受上涨的房租或者退出,再选择其它地方。
果不其然,在休闲会所开业的第五年,店面租金开始疯涨,几乎以50的幅度递增。
由于周峰的远见,休闲会所最终躲过了利润不及房租费上涨幅度,亏损倒闭的劫数。
周峰提出的前三年不涨价,理由是生意刚起步,很难收回投资成本,如果房租每年都涨,生意没有办法做。
当然周峰也想到这是国有资产,要保值、升值,房租一直不涨也是不现实,所以就答应从第四年开始上涨。
当然考虑到不可估测的因素,也不能同意上涨的过快,每年上涨10应该是一个相对合理的比例。
设立封顶的房租费,也是考虑休闲会所的承受能力,不能让房租费一直往涨上去。
林燕开办这家休闲会所,收费本来就是定位于中偏低档,以后就是随着物价上涨、居民消费能力提高,也不能经常进行收费的提升,如果房租费一直在涨,那利润要摊薄很多。
市工贸公司本来就是做生意的,知道做生意的难处。
周峰提出的第二个条件虽然有些苛刻,但新开办的生意,开始的时候确实在赢利方面有些困难,还要先考虑收回投资成本。
同时也考虑了房租费一定幅度的上涨,保证了国有资产的保值与升值。
再说这所房子已经空置快一年,好不容易有人愿意不降低房租费来进行承租。
租金三个月或半年一付,也是租赁的通用做法,因此周峰的第三个条件,市工贸公司很爽快地表示同意。
双方签订了租赁合同,陈峰支付了半年的租金。
为了顺利拿到房子的结构图纸和所有钥匙,林燕还是送给了负责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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