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江兄、洛世弟和岳瘸子(1/2)
春意浓,正是踏山云游时。x23u
问上一问,江火这才知晓这金陵城可算是人族三州中,春风最暖之地了。
遥亘州便是人族最南最温的好地方,何况金陵城地处遥亘州的最南边。不说远的,就说从这城里的东水门走出去,就能看到春江百里、烟波浩渺,不小的湖中央还有一座金陵塔,是城里富贵,驱船度春的好去处。
只可惜再远一点就是人妖两族的边界赤泽了,所以玩不得太远,也算是一件憾事。还有件值得一提的就是,从此城北去约莫三百里过头,便能看到与尽还山、放尘山并称为天下三大仙山的雪越山。
虽说是并称,但天下人眼中的雪越山,无疑最为势微。九州星宫道的牛鼻子们撰的那部九州策中,尽还山、放尘山皆有其人,除了这雪越山。
多少年来,这所谓天下第一的‘云端游’,只闻其名、不见其人,如今也不知是生是死,所以虽在榜上,但在人们心中算不得第一;
第二是位活了三百余年的老前辈,人们倒还知道身在哪里,不过也算不得数,因为这老前辈在渊暮关前守了三百年,除了北拒遗族,未曾离开关中一步。
所以那被宁远楼害了的老丞相许客衣,其实就是天下第一。
当然那也是曾经的天下第一,至于如今的天下第一,也算是实至名归:尽还山,‘太上一指’赵太上。
赵太上还有另一个身份,就是于放尘山前横刀立马,两逼江火出山的,止戈王府的赵侯爷。
不过等再找上他,就是很远之后的事了,至于现在
“上马,本……本姑娘带你春游月兰馆。”
月兰馆,也就是金陵城中的青楼。
江火本来是不愿意去的。
青楼?他活了加起来有个数十载,可也就去过两次而已。
尤其近些年来最不喜那种地方。倒不是因为瞧不上那风月之地,反倒是很多时候,他甚至会觉得去那地方的人,要来得更纯粹一些:一边是清吟词曲的莺花儿,只求个生存;一边是大袖揽金银的膏粱子弟,只为个享受。
更重要的是那里的酒好喝啊,所以曾经就去了第一次。这一去酒没喝成,倒是遇到了个倒楣书生,顶着少行令的虚职,上了青楼只为寻个他念了很久的旧人,江火酒还没喝两口,就被一群府兵给赶了出来。不到两天,那少行令便落了个流放三年的下场。
最后跟那傻蛋书生结了场不小的缘分,如今也不知道到底算不算好事。
至于第二次去青楼喝酒,得,上次给人赶出来,这次直接被人给他喝酒的地儿拆了。你说你要比划比划,上两剑峰,那里有的是地方,还有九州星宫道和尽还山的闲人陪你论上一论,这剑招怎么样,那法宝又如何。何乐而不为呢?非得在这小小的喝酒地儿,打个天昏地暗。
只是走的时候,他好像依稀听到其中一人姓王,而另一人姓景。
所以那两次之后,江火就再也没去过青楼了。
何况他如今的身体,哪有功夫去那清闲地儿?修出来的三轮碎了个干净,五脉也损的七七八八,再不医治拖久一点,就不只是修为的问题了,他的命也难能保住。
那还回什么放尘山,上什么赤水台?赤水台要是都上不了,还谈什么之后的事。
不过,话又说话来,这治病,得要钱呐!
所以洛惊鹤一开口,他就知道这回不想去也得去了。
矮小的土坯房外有两匹上好的五花马,是洛惊鹤花重金从车马行里借出来的。她自己也换上了一身清爽的男装,还别说,寻常人瞧上去根本看不出来是位姑娘所扮,着实是因为洛惊鹤的英气太足,颇有些fēng_liú倜傥的俏公子味儿。
两匹马,三个人。
这多出来的一人,就是厚着脸皮也要去的岳瘸子。洛惊鹤直笑他:“岳瘸子啊岳瘸子,你说你这是找什么罪受呢。你这一把年纪了,还去那风月之地,裤裆里的那条腿儿也不想要了?”
这话一说可就一点不像女子,洛惊鹤的浑话同她打得那金银算盘一样,也是一等一的溜。
岳瘸子却呵呵笑道:“小孩子话!我这腿哪里算瘸,不就跛了点?想当年我一袭青衫仗剑江湖的时候,那等潇洒劲儿可比你们现在这还要强个七八倍!再说了,不还得有个给你们牵马的,要不哪能彰显出两位的不凡?”
呸!要你一个跛子牵马,我还不如不要。但这话洛惊鹤没有说出口,她还记得刚来这地儿的时候岳瘸子给她每日送来的一碗粗粟粥和一碟酱菜。
第一天,她哪愿意吃着等腌吃食,喂猪还差不多。
第二天,握着木勺吃了一口,吐了,这东西能吃?
第三天,闭着眼睛吞了下去。
一连吃了七天,让她明白了一个道理:原来有些东西即便饿极,吃着还是一样难吃。
但是这恩,她承下了。
“要去也成,记得到地方了别乱说话,装个跛点的高人,会不会?”
岳瘸子闻言,挺了挺腰板,双手负在身后,咳了一声清清嗓子,正襟道:“公子,如此可还满意?”
“……”洛惊鹤翻了白眼,她算是发现了,自从来到这个小地方,翻白眼基本上已经是每日必做的事了。
好在身边还有个耐看的。洛惊鹤一踏马鞍翻身上马,对江火说道:“江兄,走吧?”
“如此甚好,洛世弟。”
呸!入戏还挺快,还顺道占了一手她的便宜。
江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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