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三章 断案(1/2)
大年初一一早,李府里的人便络绎不绝,高奇、马五、陈国柱、周衡臣、杨柳风、虞乐亭、方程等嫡系人马似乎是早就约好了,一大早就来给李景拜年。
往年这个时候,李景是必定要招呼大家中午在家里吃饭的,不过今年李景却没有留众人在家吃饭,而是带着众人前往袁府给袁可立的夫人宋氏拜年,中午也留在袁府陪着老夫人吃了顿午饭,下午李景又到沈正的府里,给岳父岳母拜了个年。
等李景回到府里,却发现高奇马五等人早已在家等候。
李景也知这一顿无论如何是逃不掉的,好在现在有资格跟自己喝酒的也就这几个人,这顿喝完,以后就清净了。
在陪高奇等人痛饮了一番之后,接下来几日又接待了几拨亲朋故旧之后,李景终于得暇在家陪家人安安静静地过了几天清净日子。
年节过后,李景正欲打点精神处理朝鲜方面的事务,这时昌平县报上来一桩案子。
正常来说,不管是什么案子,总不至于惊动李景,可是这桩案子却有些不同,发案以后。各级官员居然不知如何判处,层层上报,最后报到李景这里。
李府书房,李景拿着昌平报上来的卷宗仔细地看了一遍。
这个案子其实并不复杂,乃是一桩杀母未遂案,按说这样的案子,判起来非常容易,弑母乃是死罪,无论是遂还是未遂,都是斩立决。
可是这个案子的凶手乃是一名十二岁的孩子,他杀的并非生母,而是父亲的妾室。
按照lún_lǐ算,父亲的妾室也算是孩子的母亲,同样是忤逆,罪名是一样的,但是这桩案子之所以难判,实因这家的家事太过复杂。
这户人家姓董,家主董平,今年三十九岁,商人出身。
董平的发妻张氏温良贤惠,与董平夫妻感情甚笃。
不过自从六年前,张氏不小心烫伤了脸,容颜损毁之后,夫妻之间的感情便一落千丈。
董家在昌平虽算不上大富之家,家境也极为殷实。在张氏毁容之后不久,董平便纳了一房妾室。
本来纳妾也没什么,这年头,但凡有点钱的男人有几个不纳妾的?反正只要向朝廷缴纳了纳妾的银
子就行。
可是董平纳的妾室刘氏着实是个悍妇,仗着年轻漂亮,又见董平不待见大妇,便屡屡生事,待看到董平并不维护张氏以后,更是变本加厉,开始虐待张氏。
等刘氏有了孩子以后,又开始虐待张氏所生的一双子女。其时,张氏的儿子不到八岁,女儿也只三岁。
按说做父亲的哪有不疼自己的孩子的,不过刘氏也不是一味的蛮干,她很懂得用心计。她虐待张氏和张氏的孩子都是趁董平出门做生意的时候,等董平回家,她又拿出一副慈母的样子。
如此一来,不管是张氏还是孩子说什么,董平都不相信,反而认为张氏嫉妒刘氏,连带着孩子也厌恶起来。
眼见董平不管自己母子,张氏只好忍气吞声地过日子,如此堪堪过了数年。
直到今年,年前董平出门采办货物,刘氏又开始虐待张氏和她的孩子。
这时张氏的儿子已经十二岁了,已经懂事了,眼见庶母虐待母亲和妹妹,而父亲却完全不予理会,这孩子忍无可忍之下,便动了行凶的念头。
这一日,见刘氏又把妹妹叫到院子里罚站,冬日寒冷,看妹妹在院子里冻得浑身哆嗦,这孩子再也忍不住,从母亲房中找到剪刀,冲到刘氏房中,向刘氏连刺数剪。只是十二岁的孩子毕竟年小力微,加上冬天衣着厚实,这数剪并未对刘氏造成多大伤害。
刘氏很快反应过来,召唤仆人将这孩子擒住。擒住之后,刘氏先是把孩子一顿狠打,随后便把这孩子送到官府,任张氏如何求情,刘氏也是不理。
官府接到报案之后,顿时为难起来。
要知道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这刘氏欺凌大妇,虐待孩子,大家都有所耳闻,对刘氏都不没有好感,可是孩子戕害庶母人证俱在,知县有心回护,又不知如何维护。只好推脱年关将近,要年后再审,欲待等董平归家再做商量。奈何刘氏坚决不允,定要年前定案。知县无奈,只好将案子判了。
不过那知县在判案之时留了个心眼儿,在判了斩刑之后,把董家的家庭状况详细书写下来,并刘氏的状子以及本案的经过上交府衙。
因为大明律明文规定,凡是判处死刑必须经刑部核实,然后由大理寺判定(以前由皇帝进行勾决),
也就是说县令判斩刑并不一定能够通过。实际上那知县附上董家的家庭状况就是不想令这个判罚通过。
昌平县归顺天府管辖,顺天府府尹乃是张理,而张理却是李景一手提拔上来的。
换做别人,可能只能把案卷报给刑部,而张理在把案子报给刑部之后,随后便去找杨柳风,让杨柳风把这个案子报告给李景。
因为张理知道,根据大明律,这个孩子判斩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如果刘氏咬住不放,这孩子基本上是没有活路的,要想保住这孩子的命,只有让李景知道这个案子。
看完案卷,李景叹了口气道:“墨守成规啊!如此简单的案子,居然要交给我才能替这孩子免罪,你们这些人啊,枉自读了那么多圣贤之书,依我看,你们的书都读到狗肚子里去了。”
见杨柳风和张理一脸尴尬,李景摇摇头道:“我们的大明律难道是为了保护刘氏这样的贱人而制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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