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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一直担任三分公司经理,后又担任绥北运输公司副经理,不可能不知道公司的规定。在明知道违犯规定连本单位的财务自查都通不过的情况下,仍然开具收条贪污巨款,其行为不可思议。在我的当事人担任三分公司经理的六年中,没有发生过一次延期交回结帐单的先例。证人原三分公司财务股长,现任绥北运输公司财务科副科长姜存孝已到庭可以作证。我的当事人在担任绥北运输公司副经理兼‘金海车队’队长期间,同样没有发生过违反规定的行为,证人原‘金海车队’财务股长许艳芳已到庭可以作证。因此,我的当事人这样明目张胆开具收条收取巨款,一定有着特殊的原因。二、云峰山煤矿于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向我的当事人私人借款五万元,有借据。借据写道:‘今借到王永林人民币五万元整。收款人佟小翠,云峰山煤矿财务专章。’借据上方的批示为:‘按百分之二十付年息,鲁元支。一九九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证人宁化县云峰山煤矿矿长鲁元支,证人原云峰山煤矿财务科会计,现陆原市南街工商银行分理处职员佟小翠均到庭可以作证。三、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我的当事人去云峰山煤矿索要欠款,云峰山煤矿矿长鲁元支叫我的当事人随会计高雁春到宁化县建行提款,高雁春在建行把六万现金交给我的当事人,我的当事人打了收条。高雁春回到云峰山煤矿已是下午五点,云峰山煤矿矿长鲁元支因第二天要出差已经回家。高雁春没有见到鲁元支,就把我的当事人的私人收条下到了绥北运输公司的帐上,事端便由此发生。证人云峰山煤矿会计高雁春已到庭可以作证,陈述完毕。”
法庭安静得象是没有一个人,审判长,审判员,书记员,连同公诉人付臣个个目瞪口呆。掌声突然爆响,犹如点燃了几十挂鞭炮震耳欲聋。一分钟后,审判长止住掌声,付臣询问了辩护人提及的所有证人,最后又向鲁元支提了几个问题。
付臣问:“鲁矿长,你是什么时候认识被告人的?”
鲁元支答:“我俩从小学到中学一直是同班同学,我在他家还尿过炕哩。”(笑声)
付臣问:“你为什么借钱?”
鲁元支答:“那年工作面发生透水,停产四个月,年前凑不起开资的钱了。”
付臣问:“银行贷款利息只有百分之十一,你为什么要以百分之二十的高息向被告人借款?”
鲁元支答:“贷款手续繁琐,三两个月也贷不下来。远水解不了近渴,不如跟私人借款痛快。”
付臣结束提问。
辩护人罗仲义律师发言:“审判长,各位审判员,如果公诉人对我方提供的事实与证据没有疑义,又不能拿出新的可以证明我的当事人有罪的证据,我有理由认为控方已经默认我方提供的事实与证据,已经默认我的当事人无罪的结论。”
审判长问付臣:“是否同意辩方观点?”
付臣答:“同意。”
罗仲义律师又说:“审判长,各位审判员,既然控方已同意我方提供的事实、证据和结论,我要求法庭宣布我的当事人无罪,当庭开释。”
掌声喧哗同时而起,混乱中,一个工作人员叫走了审判长。几分钟后,审判长返回宣布:“根据上级指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退回反贪局重新调查。退庭!”
愤怒混乱的质问谩骂顿时淹没了法庭。王永林又被押走,郑慧琴嚎啕大哭。人们围着郑慧琴有的唉声叹气,有的破口大骂。康云青嘱咐几个人陪郑慧琴回去,自己拉着鲁元支和罗仲义去找法院交涉。
法院院长说:“康书记,我们也不想让老百姓戳脊梁骨,可是由不得我们。我们只是个小小的区法院,反贪局叫我们把人送回去,我们能不听上级的吗?”
康云青鲁元支又去找反贪局,接待他们的是二科科长卢强。
卢强客气地说:“康书记,鲁矿长,王永林没贪污基本可以确定了。但还有个问题需要王永林说清楚。”
鲁元支说:“法庭上都说清楚了,法官都没有问题了,你这儿还有啥问题?”
卢强说:“这个问题法院不管,我们这儿管。康书记,王永林一个月工资是多少?”
康云青说:“一千来块。”
卢强说:“就按王永林现在的工资算,他得不吃不喝攒五年才能攒五万块钱。这些钱从哪儿来的?他要能说清楚,马上放他走。”
鲁元支说:“现在有钱的多着哩!别说几万,十几万、几十万的也不希罕!反贪局为啥不抓?为啥不让他们说说钱的来路?”
鲁强笑道:“鲁矿长,你这就是抬杠了。什么事都得有个起末来由,王永林不摊上这档子事,我们问他干啥?这个王永林也是,什么情况也不跟我们说,等上了法庭把我们弄了个大睁眼下不了台,梁局长气坏了,我们是司法机关,他这不是耍我们吗?事情到了这一步,我们得给自己找个台阶下。况且让他说清这五万块的来历也不是鸡蛋里头挑骨头,廉政规定上有这一条。康书记,鲁矿长,希望你们好作作王永林家属的工作,说不清钱的来历把钱交了就完事了,我只能把话说到这儿,请二位领导考虑。”
反贪局的态度很明确,只要交出六万块钱给他们个台阶下,他们便不再为难王永林。如果不交钱事情弄僵了,这六万块说不定还真成了问题。康云青鲁元支都觉得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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