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1/2)
第二天早上六点,我被姜北笙整整折磨了五个多钟头后,蚊子下床洗漱的声音,既是一个穷酸北漂族在向上班早高峰吹起的第一声号角,也是斩断我这场噩梦的一把利剑。
我腰酸背痛的往被子上一瘫,被子下的姜北笙猛然一颤。
“伍……伍小柒,你能不能讲点自尊自爱,别占我便宜?”
我翻了个身,肚子与胸贴着被子,被子下躺着一双躁动的腿:“姜北笙,我警告你,我,伍小柒是一个要面子的人,特别是在我姐妹们面前。你别得寸进尺吖。”
姜北笙咬了咬唇,猛地从被子里给了我一脚:“去,给我借件换洗的衣服来。”
这一脚来得突然又意外,差点没将我踢下床。
我忍了又忍,才忍住没发火。
穿着皱巴巴的睡衣,蓬头垢面走到卫生间门口,将这个意思跟蚊子说了一下。
蚊子二话不说,风风火火的放下漱口杯,顶着一嘴的牙膏泡沫冲到主卧翻出一件蓝黑格子衬衫。经过客厅时,扬手扔给了我。
我整夜不眠,以至行动迟缓堪比一八旬老妪,这件蓝黑格子衬衫在我眼前划了一道弧,就凄凉的倒在了我脚边。
我面色忧伤的盯着它望了足有五秒。
女人的报复,不在于光明磊落,旨在出口恶气。
一番纠结后,我的理智战胜了我的情感,趁着无人观望之际,迅速往衬衫上吐了一口痰,再若无其事的捏着衣领一角,送去给了姜北笙。
我是女子,女子与小人难养也,所以我干得问心无愧。
蚊子匆匆洗漱完,我小女人心态骤然爆发。矫情提出,要与她来个晨间慢步,再尝一口闲情逸致的北京早餐。
蚊子笑得很不好意思。
在转身忙碌的兜兜转转中,她用一口地道的家乡话,像在诉说别人的故事般,向我讲述着她隐藏在通讯设备外,我们三八群所不为知的另一面。
蚊子就职的公司与出租屋之间相隔甚是曲折,最经济的出行方式,非地铁莫属。美中不足的是,这种方式存在中途需换乘三次的麻烦。在拮据且拥挤的生活中,时间成为缓解囊中羞涩的唯一办法。所以,每一个上班的日子,她都要在早晨六点钟准时起床,花十分钟洗漱、化妆、更衣。再用二十分钟将前天晚上切好的菜,快速炒熟。
饭是剩饭,她无所谓,因为她缺少去挑剔的时间。
新炒的菜与隔夜饭,最后都会被蚊子一起盛放到一个蓝色的饭盒里,等到中午十二点,这个蓝色的饭盒经由微波炉加温后,就成了她的当日午餐。
一年半前,当格格每月还能上缴工资时,早上她可以多睡半个钟头。因为两个人的工资,尚还有底气让她为自己订购公司统一团入的外卖午餐。
她说她做梦都没有想到,终有一日,她竟会潦倒到连自己的午餐都要被她算计掉。
我沉默着不说话。
在错峰出行的北京城,蚊子的公司遵循早八点晚五点午休一个钟头的八小时制。格格公司的创业之路始终不见起色,几个合伙人一商量,已于半年前就开启了早十点晚十点的疯狂模式。
昨天若非因为我跟姜北笙,蚊子与格格也不会迎来这半年内唯一一次共进晚餐的机会。
我打了个倦意浓厚的哈欠,蚊子随手递给我一杯提神醒脑的凉白开。我捧在手里,懒懒的靠在厨房门框上。她又像一道闪电般,嗖的一下就站在了灶台前。
我叹了口气,嗫嗫道:“你……要不要先从我手里拿点钱,解解眼前的燃眉之急?”
她淡淡一笑,娴熟的翻炒着锅里的红与绿:“借钱不过是远水,救不了近火。”
“那也不能任凭这把火肆意烧下去吖?”我喝了一口水,干干道。
蚊子嘴角扯了一扯,半是含糊半是清醒:“两个孩子如今都是我婆婆在带,我公公顾虑我这个儿媳妇不但要养他儿子,还要负责月供三千的房贷,这一年半的时间里,他够意思得很,没跟我俩张口要过孩子们一分钱生活费和学费。呵,狐狸,说真的,人在穷日子里浸泡久了,但凡是个东西,都不舍得往外丢,唯独脸面这个东西,丢得跟烫手山芋一样义不容辞。所以,我不瞒你。我公公他们没提,我也装聋作哑,至今没给他们寄过半毛钱。你说,日子都过到这个份上了,这把火烧得还不够彻底?”
说完,蚊子一手端锅,一手拿铲,将炒熟的菜飞快倒入饭盒里,再麻利的拧开水龙头冲洗好锅铲,又马不停蹄的给饭盒打包装袋。
她这一路的行云流水,令我小小吃了一惊。
我知道她在婚后一年就掌握了一个家庭主妇所要具备的全部技能。但我没想到,会有如此彻底。
我的记忆,因她婚后我们再难有机会像这样亲密同居,被长久的停留在那个以前。
那个以前里,她是老大,有一个妹妹,比她小一岁,从小到大都被她欺负着洗衣做饭;有一个弟弟,小她四岁,父母跟前,是她的少爷,父母背后,是给她端茶倒水的小跟班。
那个以前里,她威风凛凛,被誉为无数长姐眼里的盖世英雄,也被诋毁为无数弟弟妹妹心底的噩梦。
身为她的死党,我没办法不嫉妒。就在一个被嫉妒冲昏头脑而睡不着的秋夜里,我鬼使神差的哀求菜菜子给我生个弟弟或妹妹,或是弟弟和妹妹。
菜菜子挥着拳头揍我的情景,仿佛还在昨天。
我勾下头,鼻子一酸,就酸出了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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