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五章 柳秦伦番外(曾经)(1/2)
从小到大,我没有体会过母爱温暖呵护是一种什么感觉,妈妈为了生我,为了给父亲留下血脉,付出了生命的代价,我知道她并不后悔,如果能够重来一次,她依然会冒险生下我。这是母亲对父亲的爱,也是我对“爱情”的初启蒙。
于是在我所有的记忆和体验里,只有父亲和姐姐尽他们全力给予我的无微不至,还有我从未想过会背叛柳家的戚管家,对我的照顾,以及每日填满我生活的读书写字学习。
我一直都知道我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孩。
我的母亲是红极一时的美妆美后尔嫣,我的父亲是出生市井的小人物,他们的结合,曾经随着母亲的红火也成了红极一时的笑话,在父亲不畏流言,用母亲赚来的第一桶金,建造了王廷之都的雏形,一栋上下两层的小旅店,坚持用过硬的服务态度、舒适的居住环境和独一家餐食供应的硬件条件,一步步打下江城扎实的口碑。
仅仅三年多时间,父亲就靠着自己双手打拼出江城首富高位的民间企业家,我作为他们孩子,唯一的儿子,是父亲财产的最终继承人,出生小县城,却背负了走出小县城的大使命。
我不能枉过母亲赐予我活这一世的生命,不能辜负父亲顶着灭顶压力打下的基业。
父母的勤奋劳作,也带给我先天的勤奋资质。父亲童年匮乏的学习资源,母亲因旧时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时常背着外公外婆悄悄念,自学成才的经历,让我倍加珍惜父亲为我特意从上海请来国学大师傅,让我在家不受任何打扰地学习,为我创造了优良的学习条件和柳公馆雄踞江城的最好环境。
从三字经开始,我喜欢读书,钟情读书,读书对我来说,是源源不断去探索古人丰富思想资源的过程,今天拥有的一切,都是古人思想的进步,也是我得以进步的标杆,我告诫自己,一定要成为柳忠廷和尔嫣的骄傲,一定要成为以王廷为中心的江城的骄傲。
7岁那年,父亲娶了填房杨婉君,姐姐安慰我,说爸爸总不能一个人过一辈子,我们以后长大了,都会有各自的家庭,爸爸总得有人照顾才行。
我没有反对,父亲决定好的事也轮不到我反对。
次年,杨婉君就生下了女儿,我的妹妹,柳公馆里的三小姐,柳栖蝶。
妹妹继承了杨婉君浓眉大眼的优点,生得很漂亮,背上还有一只蝴蝶模样的胎记,出生到满百天,我们一抱就哭,父亲一抱就笑,忒粘父亲。手机端 一秒記住『→\etv.c\o\m』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女儿是父亲上辈子的小情人,父亲安慰我跟姐姐说,她像是尔嫣妈妈投胎转世来安慰他的,他失去了尔嫣妈妈,得到了一个暂居他身边,以后终将出嫁的女儿,由此取名“栖蝶”。v手机端/
15岁那年年初,天妒红颜,不到八岁的妹妹不幸在一场大病中夭折,那是我长到15岁以来,第一次看到父亲哭,哭得那么撕心裂肺,那么肝肠寸断。所以在他毅然决定将我送去美国独立时,我没有反驳一个字的承诺我一定会站在最高学历的舞台上,名扬四海地回国。
那一刻,我看到了父亲在失去妹妹仿佛一夜间苍老至生出白发的憔悴容颜上,终于有所慰藉的笑了。
15岁,是爸爸开始外出打拼,自己挣钱吃饭的年纪。也是我必经父亲那条路的开端。
初到美国,语言不通,处处受限制,处处受歧视,好在有精通英语的福安相伴,不至于让我太过迷茫无助。福安比我大整整十五岁,是父亲高薪从外地聘请过来有美国黑工经历的成熟男人,成了陪我前往美国学习的万事通,同时他还是烹饪上的一把好手。
人在异国异地,我们彼此依托,彼此照顾,待我长到20岁时,也长成了内外兼修的成熟男子。也就在20岁底,21岁初的一次同谊会上,我认识了夏怡。
夏怡很漂亮,是那种非常醒目的,夺人眼球的中国式漂亮,同在异乡为亲人的近亲感,让我很快融入到夏怡为唯一女性代表的那群上海来的贵族群里。
作为唯一一个哈大学子,我竟然被他们视作崇拜对象,陌生感瞬间化解无存。
也许夏怡是出现在我生命里第一位女性朋友,她天性活泼开朗,很能适应西方文化生活,一来二往,三聚四玩,她的出现,成为了我单调学习生活里欢快跳动于眼前的音符,她时而明艳,时而爽朗,时而烂漫,时而不拘,每年夏天,还会穿上西洋性感的游泳装在泳池里自由遨游。
每次都会带给我不同赏心悦目的视觉体验。
每次见她,她的身影都是那么清晰地让我印象深刻,和她呆在一起,她时刻都保持着的欢喜笑颜,带动着我一颗孤寡郁郁的心十分雀跃,很快就让我有了情窦初开的感觉。
遇到夏怡,让我开始展望未来妻子的形象。
父母的前例,我理性地知道这个形象无法随意,富贵如夏怡,叱咤半个上海滩的巨富之家我高攀不起,贫贱?只要能吃苦耐劳,也未尝不可。
婚姻这回事,要么不做,要做就做到最好,我愿能找到父母于彼此意义的灵魂伴侣,此生方得圆满始终。
进了哈佛,我对自己的能力已有绝对的自信,能够带给未来妻子无忧衣食的生活,尽管江城仍在遭遇轰炸。
所以对于夏怡初始的示好,我表现出了欲拒还迎,到底是同在美国的中国朋友,我确实无法做到直接相拒,伤了夏怡的自尊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