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8章他喜欢,我就做,无论俗不俗(1/2)
兄看中的地方,对格子和童童来说,忒暴力,好像也不是好闺女该进的地方。
“怎么想到来这种地方?”童童问。
“想来,就来了。”兄一边挽起一个胳膊,生拖硬拽的给她们搞进去了。
⌒规中矩的人,总要找一个节点为自己接下来的转变做个铺垫吧。
格子和童童抬头,黑漆漆的牌子上一个巨大的骷髅头,破碎的头盖骨上开出一朵粉红色的楔,阳光下熠熠生辉,俩闺女都打了个寒颤...
耽误的时间比较长,出来的时候已经快到中午了,通常到这时候就该兄邀请大家吃饭饭鸟,氮素——
“我今儿下午有事,就不约了,明天上午我估计会睡懒觉也不约了,你们下午来找我玩吧。”
“兄,你真没受什么刺激吗?”童童觉得兄几天不联系,回来好像就变了个人。
就像是——有什么东西碎掉了?
别误会,不是节操,好像是克制。
“有吧,我不在的这几天,领悟了好几首曲子,德二乐章,贝五,尤其是贝五,我觉得自己可以演绎的更好!”
我叉,这货消失几天感情是渡雷劫去了?还特喵的飞仙了?
“贝五孟老师当年不是教过你吗?”贝多芬第五交响曲,有个灰常通俗易懂的名字,命运交响曲。
就是一开头就当当当当的那个。
孟寒在生命最后的时段给兄做过一段时间的突击训练,老贝就是被撸的重点之一。
“不一样,老师带给我的那是她的命运,我自己总觉得少了些什么,有些东西。还真不是教能教出来的!”
当她决定劫持托马斯的那一刻,真就好像读懂了老贝写在乐谱第一页的那句,命运在敲门。
“我要扼住命运的咽喉,它不能使我完全屈服!”兄握起拳头——
“我靠,疼!”她疼的皱眉。
其他两个女生一头黑线,为毛感觉兄总是会在励志的时候出状况?
“回去这几天注意别沾水呢——话说,你搞这玩意在手上。真不是你练琴累了想偷懒?”格子问。
兄练琴或者排谱前必须要拿出她那需泡一分钟。就算是重大场带不了盆子也要找个有水的地方冲一分钟,这对她跟个特殊仪式似得。
把手弄的不能沾水,真滴不素为了逃避功课咩?
“我不偷懒的。我决定这几天跟着顺哥去看球赛,nba的总决赛,再加几诚榄球的,看一圈手就能沾水了。再抽两天让顺哥带我去水上公园,感受一下最高的那个水上滑梯。跳纱不及了,明年吧。”
“你疯了?”连格子都能问出这样的话,可见兄是真不正常了。
童童干脆都怀疑她妈是不是又回来了,没附体自己跑兄身上作去了?
“这些你能玩吗?”
“可以。只要做好安保措施没问题的,我觉得自己太缺少刺激了,没激情。离奥运会也不远了,我得找点饱满的感情去。”
“你不是最爱惜自己手的吗?”自行车都不骑的人。突然玩起了极限?还敢在手指上搞纹绣?
“我还是爱我的手,我最爱的人在我的手上,我会更加爱惜它。”
兄举起左手,无名指的位置上有一个小小的,非常精致且充满了艺术气息的图案,是个抽象的s。
“漂亮吗?”看着有些神秘图腾的感觉,不浮夸,普通人弄在这个地方,不留意是看不出来的。…
“好看...但是...”童童吞了吞口水。
“你以后演出的时候,这可是特写啊特写!“格子有点小激动。
指挥家时这只手不握棒,但是却负责音乐表情什么时候跟进乐器,经常会给到特写,小提琴就更不要说了,必然是会放大,还放在带婚戒的手指上,这特喵的真滴好咩?
小乐当初可是把于百顺雪藏那么多年,直到结婚时同学们才知道,人家那哥不是亲哥是情哥。
突然就这么得瑟,这真不像她。
“就是要特写,我就是要全世界都知道我男人是谁,我就是要把自己所有的荣誉都分给他。”因为,我就是他的,他也是我的。
她妈把她带走的事提示她了。
就因为她太低调,委屈了顺哥,不但父母看不上他,学校里好多人都不知道她结婚了,学校里经常有人追,虽然她都婉拒了,可还是挡不住那前赴后继的。
婚戒是没办法带的,她经常要练琴。
就是要告诉所有人,爱他,想把他带到自己的血液里,在她最重要的东西上,镌刻上他的名字,然后让所有人都知道,她男人多优秀。
“我知道你们想说这是不是有点俗,实际上,还真俗,但是,他喜欢,那我就去做。”
“我靠,这句帅,我拿个本记下来...”格子是真激动了,小乐现在简直是摇滚女青年附体啊,这不是她们打击乐的精神吗?
他喜欢,她就去做,哪怕很俗。
但是俗,那也看谁在做,什么事放小乐身上,反而会变成另外一种雅,雅到极致,就跟她结婚时的那间婚房,以及她未来的音乐,都给人带来了不可磨灭的印象,而这一切,只不过源于对一个男人刻骨铭心的喜欢。
风雨过后不一定会有美丽的天空,但是她知道自己身后一定会有个男人无怨无悔的爱着自己,而现在就是她回报他的时候。
“可惜看不到顺哥的表情,啧啧,他以前可是一高兴就做好吃的给大家的。”格子好遗憾。
“以后不会了。”
纳尼?小乐再说神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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