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意外发现(2/2)
看吓一跳!“谢敏,京中巨贾,胭脂胡同‘纸醉楼’老板。其人早年东渡日本,归国时不幸遇上台风,险些丧命,被一渔民所救。谢为报渔民大恩,翌日便邀渔民去往京郊野外,将一汗血宝马交予渔民手中,道‘两个时辰之内,君纵马所过之地,皆以君为主尔’。其财势之雄厚,由此可见一斑!”
“‘纸醉楼’,共四层,高六丈,占地六亩,以金丝楠木为柱梁,以大理石筑基台,内置歌伎舞姬千余,多是异邦女子,俱是才色兼备,人间绝色。其装潢奢华,格调高档,乃京中达官贵人纸醉金迷之首选地”
王睿咋舌不已,又觉着大为不对:“这他娘的,一个青楼老板,怎么会有如此雄厚的财力!?”
他又继续往下翻:“谢出身布衣,未曾闻达于市井,然一夜之间筑六丈高楼,冠绝天下,始闻名于世。其财富集聚之速,何其快也,之巨,又何其多也!其行踪渐趋隐秘,以锦衣卫之力,亦不可窥其真实……”
王睿深吸了一口气,努力平复着心底的情绪:“‘以锦衣卫之力,亦不可窥其真实’?这他娘的才是24k纯土豪啊!”
谢敏早年应当也是一枚默默无闻的屌丝,但他却于一夜之间而开了名闻天下的“纸醉楼”?哪儿来的钱?再则,就凭着“纸醉楼”的财富,他竟能赠汗血宝马于人之手,并承诺“两个时辰之内,君纵马所过之地,皆以君为主耳”!?
明朝时候的地皮,虽然不至于像几百年后那样,被炒成了天价,但也绝对不会是白菜价吧!?
此人,确是富可敌国,难怪锦衣卫要调查他了!
王睿来回翻着关于谢敏的记录,翻着翻着,他终于找出了其中的内在联系:“早年东渡日本,一夜暴富,富可敌国!?”
“走私!这厮在出海走私……”
太祖时,为巩固海上防御,特下旨禁海。
洪武三年,朝廷“罢太仓黄渡市舶司”。洪武七年,下令撤销自唐朝以来就存在的,负责海外贸易的福建泉州、浙江明州、广东广州三市舶司,民间对外贸易遂告断绝。
为防止民间入海通商,《大明律》有律:“若奸豪势要及军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违式大船,将带违禁货物下海,前往番国买卖,潜通海贼,同谋结聚,及为向导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处斩,仍枭首示众,全家发边卫充军。其打造前项海船,卖与夷人图利者,比照将应禁军器下海者,因而走泄军情律,为首者处斩,为从者发边充军”。
《大明律》!?
在谢敏这儿看来,就是一个屁!这厮,不但出海,恐怕还是走私巨头!
“以锦衣卫之力,亦不可窥其真实”?想来是以锦衣卫之力,却也是抓不到他出海走私的真凭实据罢!这个时代不需要合法财产证明,锦衣卫既然证明不了他的财产是非法的,那他的财产就是合法的了!
王睿叹了口气,又继续往下翻:“陈三石,沈氏万三后裔,因避祖上万三之祸,飘零海外,易姓为陈。然其归国后,置良田万顷,骡马万计,奴仆以数千计。曾醉酒豪言‘纵然洪涝大旱以年计,吾亦必保吾之奴仆骡马,不受饥饿之苦’,其巨富之由来,实不可知也……”
“海龟”,巨额财产来历不明?
毋庸置疑,这也是个下海走私大亨!
“匡板油,天津卫渔民,少孤,为同村渔民所哺育。后销声数载,归,为谢乡亲哺育之恩,月余之间,于京师购置三进四合院三百二十六套相送……”
一个打渔的,消失了几年,又突然冒了出来,买了三百多套与王睿那座宅子一般大小的“别墅”,免费送给了父老乡亲……
这不是下海走私,还能是做甚?难不成还能是“阿里巴巴与四十大盗”那样,突然发现了一个堆满了金银财宝的山洞!?
王睿拭了拭眼角,只觉着自己纵然是在北京市中心有了一套占地近千平米的“别墅”,却原来也仍是个“叫花子”!
老子身无分文,整日因为这个生怕被刘谨、易高二人突然给宰了,这几头牲口,钱到了他们手里,却都成了“天地银行”印发的了……
贫富差距过大,两极分化严重得狠吶!
王睿越想,越觉着心里不平衡,越觉着气不打一处来,他狠狠的将卷宗砸回了书架:“娘的,这帮混蛋出海走私,捞了这么多钱,到底还睡得着么!?”
睡不睡得着?
这当真是个问题!
锦衣卫虽然逮不到这些个牲口出海走私的证据,但这帮牲口做的这么大的买卖,总归是会有点做贼心虚的罢……
一个捞银子的想法,电速于王睿脑中形成!
王睿露出了温和如春风般的笑脸,大手往后一背,吹着小调,一摇一晃的迈着八字步,缓缓朝着门外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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