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致命一击(1/2)
李治有些精神不济,不时揉太阳穴。
武媚娘见状,就代替他询问苏扬,“苏扬,对于他们的弹劾,你有何要说的?”
苏扬大声道:“回陛下、皇后,对于这几位的弹劾,臣一概不认!”
武媚娘抬手:“说说你的理由!”
“诺!”
苏扬说:“首先说弹劾臣擅自下令金吾卫兵卒对金光门守卫缴械的事情吧,此乃臣与城门郎薛讷商议好用来迷惑吐蕃刺客首领熬的计谋,此举征得金光门校尉及将士们的支持,否则他们怎么可能乖乖就范?陛下若不信,可召薛讷来与城门校尉及诸守卫来对质!关于此事,臣早已上书陈情!”
武媚娘对台下一个太监吩咐:“索性门下省不远,你亲自去问薛讷,此事是否属实,速去速回!”
“遵天后懿旨!”太监答应后转身飞快的跑出了大殿。
武媚娘对苏扬抬手:“你继续说!”
“诺!”
“臣再说某人弹劾臣执法过度、曲解唐律、擅自给犯夜之人定罪、收取犯夜之人钱财让他们以铜赎罪的事情。对于以上指控,臣并不认同!臣自上任右金吾卫左街使以来,一直是秉公执法、按律执法,何来执法过度?何来曲解唐律?至于允许犯夜之人以铜赎罪,这也是情节特别严重者,先执行笞刑,再罚铜钱才予以释放!”
弹劾苏扬的其中一个官员在喊出来质问:“既然苏街使这么说的话,某就要问问苏街使了,唐律上并未规定说允许犯夜之人以铜赎罪!而且对于那些私斗之人,金吾卫并无审讯判决之权,这是县衙、州府管辖之事,苏街使越权了吧?”
苏扬当即反驳:“唐律也没有规定不允许犯夜之人以铜赎罪,而且某还是先执行了笞刑才罚的钱,并未违背唐律!罚钱的目的也不是谋利,而是警告犯夜之人不可再以身试法,所罚钱财都记录在册归入署内账房公用!至于你说越权的事情,麻烦你问问长安县令王续,当日某派人把犯夜之人送去县衙,可县衙的人百般推诿,拒不接受,只因那犯夜之人的主犯乃是当今皇后的舅侄,王续担心惹祸上身!难道没有人管这事,就让犯夜之人逍遥法外吗?那大唐律岂不形同虚设?并非是某向抢夺属于县衙的权力,而是长安县衙主动把权力交过来的!”
李治原本精神不太好,此时听了这件事情,当即质问王续:“王续呢?”
“臣在!”王续战战兢兢站出来答应。
“你有何话可说?”
王续当即大喊冤枉:“陛下,臣冤枉啊,臣身为长安县父母,怎敢如此渎职?此事臣也是事后才知道的,当天夜里臣并未在县衙内,当值的是县丞贺兰唯一,等臣知道这事时,左街使署已对此案做出了判决,臣也不好再派人去把人押到县衙再判,还请陛下明鉴啊!”
李治大怒:“真是岂有此理!来人,传朕旨意,以渎职之罪夺去长安县丞贺兰唯一的官职,拿他下狱交由大理寺问罪!”
“遵旨!”一个太监当即走出殿外领着几个羽林卫士匆匆而去。
皇帝若想在军政大事上颁布旨意可能还要征求三高官官和朝廷其他大臣的意见,甚至还会受到掣肘,但在司法方面,皇帝可是有着最终的决定权,只要找到合适的理由和借口,皇帝甚至可以直接让宰相下课、发配贬官、甚至是革职问罪、杀头,而这些都不需要经过三省和征求大臣们的意见。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这句话可不是说说而已。
这时又有一个官员站出来说:“陛下,臣弹劾苏扬滥用权力盘剥其辖区内的商户,强迫他们缴纳罚金!前些日子,右金吾卫左街使署给辖区内的不少官吏和富户下达公文,要求他们在规定的期限内对其府邸相关建筑进行整改,还处以巨额罚金!其辖区内的官民人等被其盘剥,苦不堪言!陛下、皇后,此乃诸多被苏扬盘剥的官民人等的证词和请愿书,他们肯请朝廷严查此事,替他们讨回公道!”
武媚娘神色严肃,眼神严厉的盯着苏扬:“苏街使,可有此事?”
苏扬抱拳:“回皇后,确有此事!但臣绝不承认是滥用职权,也不承认是盘剥百姓!”
大殿内顿时议论纷纷,喧闹起来,十分热闹。
李治道:“哦,朕倒是要听听你有何说辞!”
“回陛下,臣之所以这么做是因为这些人都私自拆除坊墙把自己家大门与坊墙连接,如此一来,他们家的大门就可以直接面对大街,这样做无疑要让他们的府邸与众不同,而且要气派得多!”
“还有,他们为了把大门装在坊墙上,还私自修建围墙堵塞了巷道,使得其他百姓无法出坊,百姓们得罪他们不起,为了出行谋生计不得不在自家的墙壁上打洞!”
弹劾苏扬的官员立即反驳:“这样做并未违反唐律,而且此事也不是你金吾卫左街使署管的事情,你们这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吃饱了撑的!”
苏扬当即质问:“怎么就不是我金吾卫左街使署管的事了?金吾卫负责全城治安,这些拆除坊墙私建大门是破坏公物,也让盗贼强人可以轻易出入坊内坊外,给我大唐立国数十年以来见礼的里坊制度和宵禁制度造成了很大的冲击和破坏,让宵禁多了许多漏洞,给大唐的江山社稷造成了危害!”
“大唐律的确没有规定他们不能这么做,但是我左街使早已制定了行政令向辖区内下达,并下发公函令他们限期整改,但这些人倚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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