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卢氏民生(2/2)
一贼’,便是山贼。这矿头常占据一处矿产,或铁矿、或铜矿、或金银矿。他们聚众数百至数千不等,一来采矿需要劳力,二来怕其他矿徒偷盗劫掠,三来怕官府围剿抢夺。是以各备武器,长枪大矢,颇为凶悍。”“而庄头则是县中大户,拥田前倾,佃户数百千户,每户出丁一人,农忙则耕种,农闲则操练。轻则抗税,重则械斗,争水夺田。其余百姓为其所迫,不能安身。有点干脆弃了产业,入山为盗,有的则干脆养盗贼以为‘护身符’。故而本地山匪盗贼,常与山下百姓有故。每年百姓如同夏秋二粮一般,依照官府例向山寨纳税,而山寨则保证村庄不遭其他匪徒劫掠。”
“只是山匪盗贼,哪有什么仁义之辈?常常有人坏了规矩,闹得附近百姓家破人亡,不得不搬迁他处!”
张顺闻言也不由打开眼界,他自山西而来,本道山西泽潞之地已经是极惨之处,不曾想这豫西之地恶劣更胜山西百倍。
状态提示: 第十一章 卢氏民生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