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七章 林家麒麟(1/2)
李旭不断的给谭澍敬酒,说话风趣幽默,态度又大方自然,谭澍对李旭的印象更好了。
几杯酒下肚之后,话也多了起来,拍着李旭的肩膀说让他好好表现,以他的本事,再加上宋家的看重,前途肯定不可限量。
而且还暗示李旭若是跟郁瑜真的在一起了,那更是等于抱紧了宋家的大腿。
李旭表面上感激,心里却不以为然。
以后谁抱谁的大腿还不一定呢。
至于郁瑜那个小丫头,虽然腿长腰细长得也漂亮,性格也不错,但是李旭却对她并没有那种太强烈的男女感情。
经历过男女情爱的男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没有实力的感情就是空中的楼阁,沙滩上的城堡,一阵风吹过,一股浪卷上来都烟消云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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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今中外都是一样的。
当你弱小贫穷的时候,感觉追求女孩子千难万难,爱的辛苦无比,让你感觉心好痛好累。
当你富有强大的时候,女孩子们会主动跟你来谈爱情,用十八般姿势告诉你爱情有多美妙,让你感觉腰有点痛。
李旭一边敷衍谭澍,给他灌酒,一边不着痕迹地打听朝廷委任的平叛主帅的信息。
谭澍搂着他的肩膀笑道:“老弟,不管是谁挂帅,以你和宋家的关系,还有你的本事,都不敢轻视你的,你尽管放心好了。不过既然兄弟你问起来,我就不妨告诉你。据说很有可能是林家的那位麒麟子挂帅。如果真是这位的话,那兄弟你估计在他手下估计有点难受。”
李旭自然是不知道这位林家麒麟子是谁,难道是林刚的本家?
他顺势问起,谭澍也就跟他说了一下。
这林家的麒麟子叫做林逸,是军中大佬,爵封宁国公的林如海的嫡子。
从小文武双全,长的又是一表人才,天资聪颖,从小一直都是京城的太子党们里面的佼佼者,各位大佬口中别人家的孩子那种。
因此也是京城的权贵千金们心里的梦中情人,白马王子。
不过这位林逸林公子可不是那些每天只知道声色犬马,流连章台勾栏的浪荡子,而是真真正正有本事的俊杰。
从十六岁加入边军开始,短短一年时间从一个边军小兵升到了统领上千人的校尉,据说靠的就是他不断积累的军功。
最彪悍的一次战绩,是林逸当年率领着不到一百骑在边境上巡逻,结果遭遇了西域某小国的的上千名骑兵。
敌众我寡,其他士兵都没有了战意,只想掉头逃跑,林逸却是暴喝一声孤身杀入敌人之中一戟挑死了对方的主将,其他士兵被他鼓舞也顺势杀了过去,敌军被斩首者数百,其余尽溃。
林逸在边军中待了三年,骑兵步兵探马斥候乃至于辎重营都待了一圈才回到京城。
回到京城的时候正赶上三年一次的武举,林逸又报名参加武举考试,结果一举摘下了武状元的桂冠。
当时的秦国皇帝,也就是如今这位小皇帝的老子,亲自赐下一块:“林氏麒麟”的匾额给他,轰动一时。
考中武状元之后林逸被兵部授予三品参将的武官衔,被皇帝调入御林军之中任职。
如今统领拱卫皇城的御林军中的羽林左卫,任大将军,统领着御林军五分之一的人马,绝对算得上位高权重了。
家中背景深厚无比,自己又很有本事,而且还深得皇室信任,绝对称得上一个人生赢家的标签了。
而且长的还很帅,武功又高,让李旭听了感觉这位才是拿着主角剧本。
至于说谭澍提醒的意思,李旭也能猜到一些。
无非是少年成名,又是个二代,前途不可限量,自然心高气傲,怕自己到时候跟这位起冲突。
李旭就开玩笑似的问道:“刘叔,谭大哥,若是这位林大将军将来看我不顺眼,专门给我穿小鞋怎么办?”
两人闻言对视一眼,呵呵直笑。
谭澍道:“你们都是年少成名的英雄俊杰,说不定会惺惺相惜的。就算真有什么分歧,让一让忍一忍就过去了。”
李旭听明白了,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事情,要让要忍的肯定也是自己。
呵呵笑过,也不再提这个话题,心里却打定主意若是这个林逸真的不开眼要跟自己过不去,那就别怪自己不仁义了。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情,具体怎么做还要到时候再看。
话题最后又转到了京城里的人物风情以及一些朝堂轶事,主要是谭澍这个主宾在说,刘健在一旁补充,李旭这个听众也听得津津有味。
尤其是谭澍点评京城几位名妓的时候那叫一个妙语连珠生动形象,寥寥几句就让人眼前能够浮现出一个具体的美女形象出来,让李旭这种纯洁的小朋友直呼好家伙。
看着一表人才的,没想到也是个风月场上的老手啊。
简称老色批。
酒席散了之后,已经喝的有点晕乎乎的谭澍大声吟诵着李太白的《将进酒》,被刘健安排人给扶入了客房。
李旭则带着几名护卫捧着朝廷赏赐给自己的那些银甲银刀斗牛服,以及两千两银子,还牵着一匹枣红色的御马回了天上人间的后院。
众人听说李旭升了官,又得了赏赐,都闹哄哄的迎了出来。
看见李旭,一个个都是笑嘻嘻地说着吉祥话,恭贺他升官发财。
李旭也大方,让小秘书艾琳直接从那些赏赐的银子里搬过来一箱,眼前人手一个十两的银元宝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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