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本吃货书(1/2)
你所见的未必是真的,但也别轻率的把它当成假的。
推了一下眼镜,阿斯克有些头疼,也许对其他人来说在梦里死了就等于梦醒,可对于他来说,一个不小心死了就真的死了。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
这里的“信”,是赌上性命的“信”,很不幸的,阿斯克已经没有不“信”的权利,对于任何发生的事情,不管它是真的还是假的,阿斯克只能选择“信”。更不幸的是,阿斯克长期以来形成的习惯会让他对很多东西下意识的的选择不“信”,但实际情况要求他必须“信”。
“好吧,这不是梦,死了就真的死了。”
阿斯克耸了耸肩膀,有些无奈,他很清楚他现在的情况,他一直相信这是一个梦,但他必须把这个梦当成现实去对待,两者之间微妙的区别也许会让他掉进坑里。
“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这不是梦……”
反正现在也不知道该去哪里,阿斯克就站在原地,不停的自言自语着,重复着那句话,一次又一次,一遍又一遍,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这也算是他从尼可·勒梅那里学来的一点小技巧,催眠,对自己的催眠。按照尼可·勒梅所说的,只要把这句话重复一百万次,他就会把这句话当成真理,原先那种“这只是一个梦”的观念就会被取代。
一百万次,这句话说上一次需要5秒,一百万次也即是500万秒,约合83333分钟,1388个小时,57天,几乎是两个月,昼夜不停,废寝忘食,不食人间五谷的两个月。上厕所倒是可以,不过就算是上厕所也要不停的念着才可以。
洗脑。
从尼可·勒梅那里听到这玩意的时候,阿斯克就想到了这个词,麻瓜发明的词,就像它的字面意思一般,对大脑进行清洗,留下需要的,清洗不想要的。重复一百万次的这个过程就是清洗与植入的过程,植入的是“这不是梦”,清洗的是“这是梦”。
阿斯克倒还不至于真的重复一百万次,事实上,他只重复了五分钟都没到。
“……这不是梦。”
阿斯克的眼睛幽幽的发着蓝光,就像两团鬼火飘在空中,他现在的表情有点僵硬,面无表情,看起来傻乎乎的。也就在他给自己催眠洗脑的这段时间,眼前的一切似乎又发生了变化,走道依旧是那么阴森恐怖,画满怪异的眼睛的墙纸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双双不停眨动的眼睛,即便是地板、天花板也是如此,看起来邪恶而暴戾,诡异又恶心,鸡皮疙瘩都能掉一地。
好好的旅馆小屋,这些彻底变成鬼域了,还真应了这一天的时节——
七月十五,鬼节!
“屋子里有奇怪的东西。”
阿斯克推了一下眼镜,淡淡的说道,对于眼前这让人毛骨悚然的一切,他好像并没有刚开始那么紧张惊恐,这是因为他在用嘴重复那句话的时候还在心里重复着另一句——
“我一点也不害怕!”
酒后乱x,呸,酒壮怂人胆。阿斯克从口袋里顺手一摸摸出一瓶酒,看了一下牌子,居然是tc产的二锅头。阿斯克身上的衣服也发生了变化,睡衣变成了冬装,棉大衣,宽围巾,戴着手套,裹得严严实实。好像丝毫没有感觉到不对劲,阿斯克打开盖子就是一口灌下去,然后瓶子就拎在手里,左手在口袋里一摸,竟然摸出了——
手雷!
木然的盯着手雷看了一会儿,阿斯克甩手就朝着走到深处丢了过去,连插销拉环什么的都没有开。以他的臂力来说,能丢出二十米就不错了,但是这个手雷居然一直飞着,而且忽上忽下,忽左忽右,好像有着自己的生命。最后,不知道飞到什么地方的手雷爆炸,冲击波的威力远远超过一个手雷所应有的,阿斯克眼前的走道突然瞬间崩碎,就好像一张照片被剪碎了。这些碎片缓缓的移动着,五颜六色,色彩缤纷,好像没有规律但却最终拼接而成另一张照片,化成另一个场景。
木地板,长仅一米的走道,浅绿色的墙纸,单人床,柔和的灯光,飘动的窗帘和扑面而来的夜风……这是阿斯克入住的旅馆小屋的原本面貌。
“一切取决于我,我好像明白了什么。”
阿斯克的脸还是一片平静,或者死寂,唯有眼镜还算有点生气,只是眼神有些吓人,有点类似青山医院里面的那些病人,没有焦点,但却好像在凝视着什么。
“滑稽滑稽!”
阿斯克轻声说道,这个魔咒是特定针对某些情况的,并不算难,但前提是你必须意识到自己所处的环境是什么。
在阿斯克面前,原本空无一物的地板上突然出现一只老鼠。也许这并不是老鼠,因为它的长相有些古怪,一对从下向上,突出嘴巴的獠牙,眼睛是蜘蛛那样的复眼,身上并不是毛发,而是鳞片,尾巴有点像松鼠,大而蓬松,这也是它身上唯一看起来并不吓人的部位了,这个不致命的动物看起来古怪而又吓人。
“一只博格特……”
阿斯克推了一下眼镜,了然的点了点头。如果是博格特,那么之前发生的事情就很容易解释了,这个房间里有一只博格特,而且是那种特别恶劣的,以吓人为乐。
博格特的神话在英国北部可谓家喻户晓,那是一种外形可以不断改变的妖精。通常它是隐形的,有时以人、动物、骷髅或魔鬼的形式出现。很多博格特都喜欢吓人,有些只是像皮皮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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