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七章 史册书丹(上)(1/2)
当远处出现一道黑影的时候,王庭上的守卫们却还在玩笑聊天。
草原之上,马匹的数量可能比人还要多。最常见的景象就是一对对草原男人骑着快马飞奔,他们或是狩猎,或是放牧,或是游戏……总之,出生在草原中的男子,一出生就和马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因此,虽然看到了极远之处的马队,但并未引起他们警惕的心理。
虽说如此,但经验老到的士兵,是能够从马匹的叫声、士兵的队形、人数的多寡等分别出这究竟是军队还是草原上的游民。可惜,现在王庭的守卫,不具备这样的能力。
正如赫连军所说的,王庭犹如一棵从根部腐朽的大树。饶是表面上还维持着生机勃勃的样子,但树心却全都坏死了。只要稍稍施加外力,就能将这个大树彻底摧毁!
多年的安逸,已经让王庭中的可汗、大臣、士兵都丧失了狼族的野性。他们,再也不是那个能凭一把弯刀,一匹战马,打下整个草原的黄金家族了。甚至,懒惰的血液已经影响了他们最基本的判断。
等到他们真正发现,这不是草原中的游牧民族,而是从泥多山上降临的一支神兵之后,这支军队已经距离王庭近在咫尺!
“敌袭!”尖锐的声音从一名守卫的喉咙中发出。还未等他喊完,一只利箭已经穿破了他的胸膛。这一箭,是陈叔至亲自所射,也吹响了他们进攻的号角!
其实,纵然那名守卫喊出来也是没用,敌军已经近在咫尺,谁还看不出来敌袭呀。サ某乔街上,所有士兵顿时慌作一团o衷冢他们将军恐怕还在府中眅琶廊怂得正篴群龙无首之下,怎么回事准备充分的赫连军的对手?更何况,他们也算不上龙,只能算是虫子罢了?
无数的箭矢划破长空,冲锋的号角在这一刻吹响。王庭之中的守卫力量冲出了城门。看来,他们也不是傻瓜,草原上民族,最强大的是骑射能力,而不是龟缩在城中防御。将敌人歼灭在草原之上,才是他们最引以为傲的事情。
王庭中的精锐骑兵,有着全草原最锋利的弯刀,最强力的铁胎弓,他们的身上,甚至还穿着软甲。这让草原所有人嫉妒不已,草原本就铁矿稀缺,冶铁技术更是惨不忍睹。这样的一副软甲,足以让一个部落的人倾尽全力去交换了。
然而,今日的草原骑兵,却遇到了他们一辈子也想象不到的敌人——罗刹军!
赫连军麾下的罗刹军,每一个人都穿着染血的红甲,犹如地狱中爬出的恶鬼。他们座下的马匹,鼻孔中喷出可见的热气。强壮的四肢,堪比草原中最精锐的汗血宝马。事实上,这批马匹,是姬云空一直培养的。
还记得小鹰的身躯是如何发生异变的吗?姬云空通过小鹰,明白了武者的真气能对动物进行改造。结合端木知羞的医术,培养出了这样一匹烈马。
强壮的马匹造就了他们全副武装的身躯,即使穿山铠甲,马匹也有足够的耐力自由活动。这样一来,在防护的力量上,就比那群人强了不止一筹。
“嗡……”一阵箭雨的交锋,无数的人从马上落下,其中有敌军也有罗刹军。
然而,草原狼族惊奇的发现,罗刹军的伤亡要比他们少上太多,就算跌落马匹,也鲜有死亡。不是他们射箭的技术相差太多,而是因为对方全副武装的样子,锋利的箭矢根本无处可透!
“近身!”草原骑兵被迫下了这样的决定。
以往面对唐军的时候,他们理由马匹的速度优势和精湛的骑兵技巧。往往能让对方不及身的情况下就伤亡惨重,可是这百试不爽的方法,在罗刹军的面前彻底失效了!
“近身?”赫连军冷笑一声,以彼之短攻敌之长,你们既然想要找死,那索性就成全你们!
罗刹军弃弓拿刀,他们的刀,是长柄大刀,刀面宽厚,最适合这样混乱的局面。双方的战马交杂一处,每一位罗刹军都挥舞着大刀。在他们的大刀面前,草原的弯刀就仿佛孩童般,往往还未近身,就被连人带马砍成两段。
王庭之中,已经点燃了烽火狼烟,然而,这并不影响赫连军的计划。在他们看来,援军到达之前,他们早就踏平王庭了。
大刀在罗刹军的身前布下一层层刀幕,每一招一式都大开大合,他们所有人的武功都由胡二虎亲自传授,在战场上发挥了难以想象的威力。每一个人的距离仿佛都经过严格的算计,大刀挥舞之间,既不会伤到战友,又能填补对方行动的空隙。
至于胡二虎,则一马当先冲到了城墙下,他那把犹如门板的大刀,更是恐怖,无论敌人是谁,一斩过后,直接分为两片,吓得那些骑兵都不敢和他交战了。
打了一会儿,番邦郁闷地发现,貌似近身战的伤亡,比起远程抛射还要大。
“大胆!”两声咆哮从王庭上响起,这生硬的汉语使众人一惊。
“哦?”陈叔至道,“这是草原除了贺秃鲁之外的两名高手,肩上有狼头纹身的人是排名第九十一位的‘弯刀’罕木头狼;另一人是排名第七十二位的‘飞鹰’扎尔汗。和贺秃鲁比起来,两人差远了!”
正说间,罕木头狼已经将胡二虎拦在了城下。而扎尔汗号称“飞鹰”,轻功一流,他直接跃过了胡二虎,向赫连军擒来。
“哼!”赫连军连看都懒得看他,依旧把目光投入了焦灼的战场。
然而,他身边的三小姐动了。双手之间,忽然沾染了洁白的玉色,三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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