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卫所制度和军户制度(3/3)
p>中军都督府在京下辖四卫,在外下辖直隶二十六卫、十六个千户所中都(凤阳)七卫、一个千户所。河南十二卫、六个千户所、七个仪卫司、四个群牧所。前军都督府在京下辖三卫。在外下辖直隶一卫,湖广二十七卫、三十三个千户所、四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湖广七卫、九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福建十六卫、二十个千户所。江西四卫、十一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二个群牧所。广东十五卫、五十一个千户所。
后军都督府在京下辖二十卫。在外知直隶三十四卫、十二个千户所。∮北二十三卫、八个千户所。山西九卫、九个千户所、三个仪卫司、三个群牧所。山西行都司十三卫、三个千户所。 另外都司一奴儿干都司下辖三百八十四个卫所,实际皆为少数民族的土官卫,同样在云南、四川、贵州和甘肃也有为数众多的土官卫所,但并不属于明代的正规卫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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