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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弃骨肉为做新娘(3/7)

时难别亦难!此时此刻的江翠莲,心中什么样的滋味都有——她除了对龙在天心怀怨怼,但更多的是爱,是想念,是难分难舍——两人半年多未曾见面,见了一面又要分离;更为可悲的是,此时一别,不知何日才能再相见——她能用什么简单的语言来表达此时复杂的心情呢?因此江翠莲没有开口,只是心酸地向龙在天摆了摆手。但,就这么一个美丽而苍凉的手势,却是十分耐人寻味!让人难以忘怀!

东飞伯劳西飞燕,世间最最痛苦的事是生离与死别。龙在天此时的心情与江翠莲一样——在这个世界上,江翠莲是他最最心爱的女人;在这个世界上,小宝宝是他最最疼爱的心肝;但他却不能和他们在一起,见面一会儿又要分离,这怎不让他肝肠寸断呢?

龙在天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龙在天既满足而又失落地走了!

可能是心灵感应,大约过了半个多小时,江翠莲和龙在天才陡然想起:两人难得在一起,怎么就没有一同给孩子取个名儿呢?这也太疏忽大意了——今天江翠莲和龙在天没有一同给这个孩子取名字,后来江翠莲也没有单独给孩子取名字,这就使得他们的宝宝成了“无名儿”;而以后别人给这个宝宝取的名字他们又不知道,这就给他们,特别是给他们的这个孩子带来很多的不幸。

龙少爷跟儿子见了一面走了!江母和江翠莲又带着孩子回到郑家,母女俩紧接着就准备实施第二件事:答应万福祥迎娶江翠莲。

江母把小宝宝托付给江翠莲的舅母陈桂芳临时照应几天,便和江翠莲回到大王庄;并让江翠莲在大王庄街上招摇过市——让人们都知晓江翠莲“已经从上海看病回来了!”——大王庄的人知晓了,小王庄的人马上就会知晓;小王庄的人知晓了,万福祥马上就会知晓,万福祥知晓了马上就会找上门来。

果不其然,江翠莲“从上海看病回来了!”的消息不胫而走,很快在大王庄传开,并传到了小王庄,小王庄有多事的人又到江州城告诉了万福祥,万福祥便登门议婚。

因为江翠莲尚在哺乳期,所以江母和江翠莲早就商定,最早也得在明年四月才能结婚。可万福祥来了以后,他嫌四月结婚太迟,要越早越好——在万福祥的迫切要求下,大家将婚期定在腊月初十。

与万福祥定好婚期后,江翠莲即回青石村舅舅家带孩子;嫁妆、喜宴等等诸事均由江母操办。

在江翠莲结婚前,还必须做好第三件事,那就是把孩子交给舅舅郑东山抚养的事。

江母忙中抽空,从大王庄来到青石村,跟哥哥郑东山说明,要把江翠莲生的孩子留给他抚养。为了防止怕吃亏的哥哥不答应,江母还主动提出哪怕由江翠莲贴补全部生活费。可这个刁钻刻薄的郑东山却一口回绝了。

郑东山说:江翠莲比他小一辈,江翠莲生的孩子比他小两辈,让他抚养这小孩子怎么个处法?再说自己这么大岁数了!什么时候才能把孩子养大?孩子什么时候才能回报他的养育之恩?这种“赔本”的买卖为什么要做?因此他断然拒绝。

江母听到哥哥的混账话,直气得咬牙切齿,恨不得指着郑东山大骂一顿,然后立即带着江翠莲离开郑家。可是目前情况不允许,再气也不能这样做,因此只得忍气吞声的没有发作。

晚上,江母和江翠莲翻过来覆过去的怎么也睡不着——郑东山不接受孩子,江翠莲婚期在即,她们必须要在短时期内想出一个可以接受宝宝的人。

郑东山这里不答应,龙少爷那里又不能送,江母也不好把孩子带回去养,那就只有把孩子送给外人抚养了!但送给何人呢?又怎么个送法呢?就作为四处打听到有需要孩子的人家,如果自己直接出面将宝宝送人;不管是江母还是江翠莲出面送,都会使人家晓得江翠莲怀孕生子的事。如果不直接出面将宝宝送人,那又怎样安置宝宝呢?

母女俩如同烙饼似的辗转反侧,苦思冥想地想了一夜,最后作出一个令人心酸欲碎的决定——把孩子送到香火旺盛的大王庙,听天由命,由有缘者捡去收养。

江母和江翠莲作出这么一个锥心刺肺的决定以后,就开始商议具体送子的细节。

首先是送子的日子:宝宝是六月初一生的,到现在还不到半年,尚在哺乳。但因万福祥和江翠莲所定的婚期是腊月初十,因此不能等到孩子一年断奶后再送出;所以母女俩就决定提前断奶,于腊月初一送孩子。而且每逢初一、十五又是人们到大王庙上香的日子,到那儿上香的都是信男善女,说不定会碰上个好人家。

其次就是要不要在小宝宝身上摆放什么信物:如果一样不放的话,以后一点“凭据”都没有;如果放的话,又放什么东西为宜——这东西既不能太贵重,又必须有一定的纪念价值。

江母和江翠莲思来想去,最后决定将龙少爷送给孩子的金项圈和镂有“长命百岁”的金锁儿卸下来收藏好,以作后用。把龙少爷当年送给江翠莲的绿宝石金戒指,串在宝宝固定尿布的带子上——孩子身上有了这枚绿宝石金戒指,如若遇到富裕人家,人家不会动用这枚金戒指,就可让孩子终身保存,以作信物。如果碰上生活困难的人家,这枚金戒指也可以变换一些钱——既可以贴补生活之用,也可作为给领养人的一点酬谢,只是就没有“凭据”了。

事情商定,母女俩稍微松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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