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龙翔飞凤齐出!谁与争锋!(1/2)
“这个木匣里面是一把刀,那个木匣里会放着什么呢?不会是一把剑吧?那样的话,刀剑齐出,谁与争锋!”常风得意的嘿嘿笑着,再次跳进了棺椁当中。
还真是没有出乎常风的意料,另一个木匣当中,果然是静静的放着一把剑,剑身三尺长,三指宽,剑柄上面刻着细密精致的凤头,跟刚才的黑刀不同,整把剑在光芒照射之下雪白耀眼,寒光闪烁,只看一眼就知道锋利异常。
唯一可惜的是,这把剑没有剑鞘,常风把剑拿在手里平端着,发现入手极轻,而且剑身自然弯曲成一个不大的弧度,剑尖微微颤抖。
“靠,还是一把软剑!倒是挺适合那个叫白尘的小.妞使用的!”常风虽然激动,但却是失去了一丝兴奋,他拿着软剑,随手便是挽了一个剑花,只见手中宝剑就像一条银龙一般飞舞。
“我靠,不会把,竟然还有这样的效果,若是这把剑,在配合我的风云十三剑,那岂不是帅呆了,酷毙了?”看到这样的效果,常风原本还打算要把这把剑送给白尘还人情的,可是瞬间便已是改变了主意,“既然不打算送人了,那也就归我了,也给你起个名字,嗯……叫什么呢?咦,既然这把剑适合女人使用,而剑柄上又刻有凤凰的脑袋,不如就叫飞凤吧,龙翔刀,飞凤剑,龙翔飞凤,不错不错!就这样了。”
常风心说这次实在是不虚此行,有了这两把刀,以后也是不用在经常动用手刃了,手刃虽然锋利,用起来也很是顺手,可若是老用这么一个手段的话,用的多了,迟早会被人吃透,那样就麻烦了。
所以不管是龙翔刀。还是飞凤剑,再或者是手刃,以后都是自己的攻击手段,那样的话就可以万无一失了。不管什么时候,敌人总不会猜透自己有什么绝招,也就可以将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这次出去,那些吸血蝙蝠估计要遭殃了吧?龙翔刀加上飞凤剑,保证能闪瞎你们那引以为豪的双眼。”
常风心中大定,然后一抬眼,就打起了哪些夜明珠的主意,这可都是宝贝啊!在这个不见天日的地方实在是有些浪费了,本着浪费可耻的准则,常风已是决定将这些夜明珠代替它的主人保管。
“放心吧。这些夜明珠就当是我借你的,等你什么时候醒来,可以来找我,我常风一定双手奉还,嘿嘿……”只是在那笑声之后。却还是隐藏这一层深意,你能醒得过来吗?
“呀……”刚刚激动过后,常风却是一下子就呆愣在了当场,因为他忘记了一个最重要的环节,那就是这些东西他要怎么拿出去?
现在的他,可是和果奔实在是没什么两样,身上就连个放东西的地方都没有。
常风有些为难的皱了皱眉头。打眼又是扫了一眼棺材中的尸体,旋即灵机一动,想了想道,“不管你是谁,看在你赠送宝刀宝剑的份上,我本来是不能在动你的尸身的。那样是对你的不敬,可是要是这样的话,这些东西我又实在不愿意放弃,那就只能为难为难你了,反正你现在已经死了。无所谓别的东西,既然这样,我就只能再向你借你身上的东西让我穿一穿了,希望你不要介意!?”
跟棺材中的尸身商量似的说完,常风便不再客气,直接把棺椁之内的九十九颗夜明珠全部收了起来,只留下一颗拿在手里用作待会的照明,然后便是将尸身上的衣服也扒了下来,并且穿在了身上。
不得不说,这具尸体的身材,和常风的身材还真是有些相似,这件僵尸装,穿在他的身上,大小还挺合身的,唯一有有别的就是,习惯了地球上衣服,在穿这种衣服,有点不习惯罢了。
搞定了这些,常风身形一纵就跳出了棺椁。
在不得不说,这身僵尸装此时穿在常风身上,若是在这石室之中,突然有人进来的话,一定会以为僵尸复活,吓得震惊失色,若是胆小一点的,都有可能会被吓的晕死过去。
没有僵尸跳出来找常风的麻烦,他无惊无险的就得到了龙翔宝刀和飞凤软剑,顺便还弄了九十九颗龙眼般大小的夜明珠,最重要的是还为自己搞了一套衣服,让自己不用在继续果奔下去。
现在的常风,心中真是高兴的无法言说,跳出棺椁之后,常风还非常好心的又把那沉重的棺材板推回了原位。
紧接着,常风便是伸手在这件僵尸装上大干特干了起来,美其名曰,在衣服上自己动手做几个口袋,用来装东西。
做完口袋之后,常风先是把包裹打开,将药丸,银针,和装有宝液的小瓶子,手机这些东西放在了衣服里的夹层中。
然后又是将他扔掉的衣服捡起来,将里面原本打算要丢弃的钱包也是拿出来,以前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有了放这些东西的地方,自然就不能浪费了。
最后常风才将那九十九颗夜明珠,放在以前用来放药丸等东西的包裹内,并且将其打成了一个包袱状,系在了自己的肩膀上。
做完了一切之后,常风拖着夜明珠在石室中转悠了一圈儿,仔细观察周围的石壁,发现再也没有任何暗门之类的东西,这才放弃。
看来这就是一个封闭的石室了,不知道墓主入怎么找到的这个地方安葬自己,不过能拥有这样两把武器的人,起码也是地级以上的高手,这样的一个高手,能在这里开凿一个墓穴,常风丝毫不觉得奇怪。
“小白狼,看来我们只能再杀出去了,你还记得这个石室旁边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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