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风华(2/2)
的精致。今天她穿了一件浅碧色的小礼服,肩膀上是薄纱设计,让她的香肩若隐若现。长长的头发被精心盘起,插入了一支珍珠发簪。几缕额发散落,使她的造型不显僵硬。玉石的耳环,玉石的吊坠项链,简单而大气。再配上那精致得不太真实的容颜,沉稳的气质,一出场就是全场的焦点。
书法协会的聚会,也是文化圈的事,现场来了不少记者。这会儿闪光灯对着沈秋华一通狂拍,晃得她的眼睛都快看不见了。不过拜这段时间不停拍照的磨练,即便是这种情况下,她依然能在镜头前展示自己最美的一面。
“小沈真是越来越漂亮了,越来越像个明星了。”李老笑着走过来夸奖。
“李老您过誉了。”沈秋华秉持着一个后辈对于前辈的尊敬,脸上挂着礼貌的笑容。
“我可不是过誉。你现在可抢手啊!我听小顾说,给你打了十几个电话才打通,怎么,你变热线了?”李老看着面前这个漂亮的女人,眼中满是欣赏。他的眼光不会错的,这个女人注定将光芒万丈。
沈秋华失笑,“前段时间进了趟山,山里没有信号,所以手机都不能用了。”
李老点头。“行啊,年轻人,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写字是修行,走路也是修行。只有修行到了,才能有大成啊。”
“您老的话总是让我受益匪浅。”这种场面话沈秋华完全不需要过脑子。
李老大笑。“小丫头嘴也越来越甜了。行,老头子今天被你说高兴了,少不得送你点礼物。至于是什么,一会儿你就知道了。”老头还要卖一个关子。
沈秋华笑着道谢,也没放在心上。
书法协会的聚会少不得要现场挥毫泼墨。旁边的一排长桌上,笔墨纸砚都已经准备好。记者们各找有利地形,拍摄着这些本地最优秀的书法家写字的过程。
沈秋华没有急着去写。一来她是后辈,不能和前辈去抢。二来她这边一直有人过来攀谈,也抽不开身。
杨琼就站在她身后一步的位置,完全稀释了自己的存在感。看着沈秋华长袖善舞,熟练地与每个人聊着天,她发现这才是沈秋华最出彩的地方。她的秋华注定生活在众目睽睽之下,越是这样的场合越能凸显她的绝代风华。
终于,大部分人都留下了自己的墨宝。一旁有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将已经完成的作品拿到一旁放好。
沈秋华被叫到桌子旁,很多人都停了笔,专门看这位美女书法家写字。目前大部分人都承认这是一个美女,但是能不能算书法家还有待确认。记者们的□□短炮也都支了起来。
沈秋华选好了笔,蘸了墨汁,从容地在宣纸上写下“笔墨人生”四个大字。标准的楷书,一笔一划,严谨而不失风格。现场大部分人都是懂行的,一看忍不住纷纷叫好。一个女子能写出如此大气的字,着实不易。
“献丑了。”沈秋华放下笔,冲着周围人点头。
一旁的工作人员刚要将字拿走,被李老叫停。众人的目光都落到他的身上。
“各位,老朽年事已高,近些年来都不大提笔了。但是我和秋华一见如故,引为忘年之交。今天她说话逗我开心,我承诺送她一件礼物。咱们都是写书法的,送别的就俗了。”他说着,已经拿起一支羊毫,蘸了墨,在沈秋华那副字的旁边写了一个跋,然后从兜里掏出一方印章,盖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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