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五章 番外 遥寄兰心34(2/3)
。简宁看他放下笔之后,咬了咬唇,说道,“兰遥,你真的相信我不是内歼吗?”
林兰遥走近她,将她拥在怀里,温声道,“傻瓜,我当然相信你,你不是那样的人。”
一句“你不是那样的人”,戳中了简宁的泪点,她鼻子一酸,差点落泪,她抱住他,轻声说,“有你这句话,受再多的委屈,我都值了。”
他温柔地抚了抚她的后背,低声道,“待会儿在会议室,别害怕,一切有我,你只需要实话实说就好,其他的事情交给我处理。”
她轻轻点了点头,说,“好。”
时间有限,两人没有再多说,简宁将签好的急件送到秘书处之后,又回到自己的工位,从钱包里面找出什么东西,塞进了自己的外套口袋,另一边,林兰遥将高博叫到自己的办公室,简单地交待了几句,然后,他从办公室出来,和简宁一起走进了会议室。
会议室里,诸位西装革履的董事们端坐在椅子上,表情严肃地望着林兰遥和简宁二人。
第一次面对这么多董事,简宁心里还是有点忐忑不安的,站在她身旁的林兰遥似是察觉到她的紧张,暗中握了握她的手,两人虽然没有任何眼神交流,没有语言交流,但是她知道不管发生什么事,他都会站在这里陪伴她,保护她,她突然就觉得不害怕了,快速跳动的心脏也渐渐恢复正常的频率。
简宁暗中深吸一口气,从容自若地抬起头,扫视了一眼在座的董事,当她的视线滑落到陈卓身上时,陈卓刚好也望着她,两人视线相触,她从他眼睛里面看到隐隐的关心和鼓励,她抿了抿唇,收回视线,清了清喉咙,说道,“各位董事,我现在站在这里,接受各位的询问,各位有什么疑问,都可以问我,我保证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实话,不会有半句假话。”
一位中年董事率先发难,“3月20号那天的监控视频我们都已经,你怎么解释在大厅里面发生的事情?”
简宁平静地回答道,“三月二十号那天,我接到我舅妈的电话,说是我舅舅感冒了,让我下班之后早点回家照顾舅舅。因为担心舅舅的病情,所以我下班之后,匆匆忙忙下楼,步伐太急,在大厅里面差点撞到一个男人,他伸手扶了我一下,之后我向他道了谢,他只是点了点头,然后就离开了。从公司出来,我到公交站台等公交,发现自己放在外套口袋里面的交通卡不见了,我以为自己放错了地方,又在包里面翻找了一遍,还是没有找着,只好去旁边的地铁站重新办理了一张。”
三月二十号那天,林兰遥刚好跟高博到外地出差去了,否则,林兰遥就会跟简宁一起回家,她也不会在大厅被人算计了,不过,既然那些人瞄上了简宁,就算三月二十号不行动,也会挑其他时间行动。
又一位董事说道,“你的意思是,你跟那个男人不认识,你们在大厅相撞,也不是交易资料,而是他偷走了你的交通卡?”
简宁点了点头,“事实就是如此。”
“你有什么证据证明你说的话?”
“首先,你可以打电话问我舅妈,三月二十号那天,我舅舅是否生病。其次,我这里有办理交通卡的小票。”说完,简宁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小票,递给距离她最近的那位董事,一脸平静地说道,“各位请看仔细,小票上面有日期。”
王董事淡淡道,“就算这样,也不能证明你的交通卡被那个男人偷走了。”
“是啊,王董说得没错。”
“这张小票也说明不了什么。”
在座的董事们纷纷附和。
林兰遥目光阴沉深邃,环顾一眼四周,冷冷道,“你们觉得简宁不能证明那个男人从她口袋里偷走的是交通卡,那你们谁又能证明那个男人从她口袋里拿走的就是的产品机密呢?”
众人一怔,一时间竟无人能回答他的问题。
林兰遥目光落在一位体型稍胖的中年男子身上,沉声道,“陈董,你曾经跟法律打过交道,请你告诉大家,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般举证规则是什么?”
众人都下意识望向陈董,陈董犹豫了一下,说道,“《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林兰遥面无表情地点了点头,说道,“也就是说,谁主张,谁举证。在这起侵犯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中,公司作为原告,想要起诉某位员工侵犯商业秘密,就必须拿出强有力的证据证明该员工有犯罪行为。现在公司调查出来的证据,没有一条能够直接证明简宁有犯罪事实,就算闹上法庭,我们也是站不住脚的!”
众人一时间沉默下来,王董扫了一眼周围的人,咳嗽一声,沉声道,“就算三月二十号那天的视频不能证明简宁泄露公司机密,那么,还有三月二十三号那天,简宁接到一通神秘电话,然后拿着一份文件匆匆离开公司,直到下午才返回公司,还谎称自己生病,又是怎么一回事?”
简宁双手置于腹部,从容不迫地站在会议桌前,平静地回答道,“三月二十三号那天,林总和高助理外出谈生意,途中,林总突然想起一件事情,便打电话给我,那通所谓的神秘电话,其实是林总打给我的。只要翻出通话记录就能证明我说的话。”
王董高深莫测地盯着林兰遥,“林总,我能问一句,你那天打电话给简宁,到底有什么事么?”
林兰遥淡淡地瞥了他一眼,“我打电话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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