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1/2)
太狠了!
负责人揉了揉自己的太阳穴,紧皱着眉头,半晌,才说道:“联系未来平台的高层……我得跟他们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协商。”
“星泽大约一个月前就进行了同样的三次预约,但是我们都拒绝了。上周法庭传票就寄到公司了,我们本来打算是在开庭前与对方协调一下,然后下架一部分相关仿品的。但是这周一开始,星泽停止了所有的投诉和协商,想来就是因为这方面的计划。”
“但是有一点是我不很明白的地方。我对于星泽所使用的三维形象程序不是十分了解,星泽的游戏技术在业内也算是顶尖一流了,一般的项目对于他们来说都不是难题,所以也没办法判断他们的这个平台3d虚拟形象的设计是临时提上来的策略,还是早就有所计划。如果早就有所计划……不觉得太奇怪了吗?这个企划本身就很能挟制和挤压仿版的利益空间了,星泽何必还要特意花费那么时间跟我们打口头官司?”
这是个好问题。
负责人沉思了一会儿,脸色突然变得极其难看。
如果星泽之前就有相应的计划,却依旧不满足于网站设计所能完成的效果,说明他们对于整个设计的版权专利有更加强势的看法和态度……这个立场上,他们不会满足在罗贝网获得大量利益之后进行和解的这个处理方式,必定还会期待更大的成果——比如说,让罗贝这样数一数二的大型网站狠狠地栽个跟头,然后踩在他们的狼狈姿态上给所有人一个足够震撼的警示,以树立起自身公司的威信。
这种情况下,之后星泽想要跟其他同类网站进行类似的交涉,就会变得简单许多。许多人也会更把他当一回事。
……这也不是不可能的事情。
如果虚拟形象是临时想出来的应对策略,对于罗贝来说也不是什么好消息。这表示星泽为了应对这件事情很是费了一番功夫——费的功夫越多,他们期待从罗贝身上找补回来的内容也会更多。
他在这一瞬间意识到了,星泽是个难缠的角色。
商业往来有时候会像国与国之间的往来——你说利益重要,利益当然最重要。可是利益并不是全部,又或者说,利益的存在,远不止一种形态。
商场如战场,兵法之中的所有策略几乎都可以在这个领域之内进行验证和实践。合纵连横,明间暗间,阳谋阴谋……都是常用手段。一些在为人处世上使用会受人谴责的手段,运用到商场上,没有人会谴责你,纯真无邪的孩子都不会觉得被伤害到了三观。
因为商业的运作方式天然性地与一般社会往来有着完全不同的规则。
它与兵法一样,也很讲究一个“形势”的运用。
而这一分这一刻,很明显星泽正在试图养出自己的势——这种情况下,对方的行动会挫伤的是罗贝网的“势”。当初飞信为什么会墙倒众人推?不就是因为被挫伤了“势”,让人看到了可趁之机?
中国的百姓总是太过相信官方的力量,看谁都觉得有官方背景,却不知道官方的力量也是可以调控的——不是通过贿赂或者“活动”,而是通过政策形势和社会需求。
而社会需求……有时候才是真正可以操控的。
很遗憾,罗贝作为一个在盗版猖獗时代发展起来的大型b2b交易网站,太过正直是无法生存到现在的。他们和飞信还是有一定差距的,飞信是官方本身利用违法侵权行为牟利,而罗贝只是纵容了此类的风气。
他们没有支持过盗版侵权,不过就是不作为,不当这个出头鸟而已。
然而时代的风向已经改变。
负责人想到前阵子政府出的文件,把助理叫进来说道:“想办法联系星泽的郑总,还有下午我们开个会。”
次日郑方成就收到了罗贝网负责人麦森的电话,之后两人便约见了一趟。
见面之前的会议上,郑方成正好听说了关于罗贝网的新措施——白苗一直在关注罗贝的动向,所以在第一时间就知道罗贝网目前的情报。就在这天早上,罗贝发布了一条通知,提醒所有卖家在三个月内下架所有仿牌,盗版,任何没有获得官方销售许可或者安全检验许可的食品及其他违法商品。
同时他们还发布了一份九个月前人大就已经通过的新文件和一份月初刚下达的新文件。九个月前通过的文件是有关于网络管理条案的,而月前刚下达的那一份,是关于一些相关网络媒介企业的具体管理方案。
这里面有个词组,叫做“责任到站制”,具体的规定就是针对于罗贝网这种低技术高商业高交互类型的网站的。
以往这十多年,自从网络商业兴起之后,各种法律条律就非常不健全。其中很重要的一部分,就是关于网络销售时,如果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者其他侵权行为,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的问题。
因为管理混乱的问题,所以这方面的法律一直没有完善的规定,实际执行的时候处理方式也十分紊乱。常见通常会有这有两种处理方式:如果是没有关系的网站,视情况看是不是要直接取缔和关停;如果是影响力很大又或者有一定背景的网站,则对于网站方面进行警告,而追责实际上传或者销售者个人的法律责任。
但是事实上,这种措施在网络管理中并不算非常有效,除了信息量和匿名制度的问题,还有就是信息的流动性太强的问题。
所以这一次的文件,正式规定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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