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傻逼岁月〔上)(1/2)
有一个朋友和我探讨过生孩子的理由:“就是要有一个小孩,然后我告诉他耳屎是香的,鼻屎是可以吃的,裤子可以反着穿,家里可以随便画,让他做一个天马行空无所畏惧的人,代替老子嚣张的去做他老子以前想做都做不到的事!”
我不知道这位精神错乱的朋友现在一偿夙愿没有。
我只记得,
我小的时候总是被期盼成为“和别的小朋友一样”的孩子。
我小的时候是个左撇子,我妈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是用右手写字的。”
我改了。
我小的时候喜欢下雨天不打伞踩水玩,我妈:“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打着伞呢。别的小朋友裤子都没有像你一样弄那么湿!”
我改了。
我小的时候贪靓偷偷留长发上学,我妈说:“你看。别的小朋友都把头发剪成那样。”
我改了。
我花了二十多年努力改变我的人生,成为和其它人一样的人。
却突然发现,
原来艺术家都有点精神不正常,企业家都有点偏执狂,多大成功的人都和普通人有点不一样的地方。
我妈现在说:“你看,隔壁的王xx工作找得好,长得有漂亮,嫁得好,生了一对双胞胎,就是不一样。”
我说:“啊?我努力了二十多年,好不容易长成这样,你又要让我变回去,您耍我玩呢?”
后来,我想我并不想要变成一个多成功的人,我只想要有一个人在冥冥众生中将我打捞起,怜我爱我,带我回家。
我只有做他一个人眼中唯一的和其它人不一样的人,足矣。
周二的一天,我经过销魂的周末(忘了说了,家里的水管总算修好了),夺命的周一,总算迎来了不上不下有点寡淡的周二。公司里季度盘点,我奉命和老马去仓库点货,机器“哔哔”扫描,着实闹心,这一件件的意大利大牌在我眼里都快看成破布了。
老马指挥我:“亲,轻点,那是一万的皮裤,小心,那件大衣领子是水貂皮的!”
要不是在elboutique打工,我真不知道本城有那么多有钱人。
我指指那鲜红皮裤:“这货一万真能卖出去?”
老马说:“卖得可好了!”
我咋舌:“这些任性的有钱人都在想什么啊?”
老马说:“女人的钱就是好赚啊,所有死命用名牌装点自己的女人都是她h!所以要寻求物质安慰。”
我说老马:“你一定要说的那么赤裸裸?咱们都是靠女人的钱养活的小脸,干活吧!”
下了班,被仓库的灰尘弄得蓬头垢面,给我一个碗就可以上街卖艺为生了,正想回家洗澡,结果余云升的电话来了,无论如何都要去参加他家的趴体,他朋友也来,“快来,赶紧来”。
余设计师怎么着都算是我现任男友,双边关系良好,虽然距我上次落荒而逃有些时日,但我自认还算称职的女朋友,女友的基本素质是在男友需要你陪客的时候还是要陪的。
我洗了把脸,决定去了。
结果,一进门,我就悔了。
余云升这厮说朋友也来,结果不仅是朋友也来,连朋友的女朋友也来了,连朋友的女朋友的朋友都来了。
一屋子的男女,男的暂且不提,女的都短裙高跟,再看看我,为了今天去仓库理货方便牛仔裤加运动鞋,头发既然扎起来就不能再放下来了。
这时候,给我一个全家桶我就是送kfc的!
余云升倒还好,神情自若的把我介绍给众人,我收到有些来自女性的打量,微微扬了扬下巴。
万分庆幸受了林燕妮女神“永远随身带一个小化妆包”的知识普及,去洗手间简单上了点妆,虽然只能有40的改善,但心情指数上升80。
偷偷数落余小资:“你怎么不早告诉我这么多人?我好有准备。”
看看人家多会说话,他在我脸颊kiss一记:“你什么时候都很好。”
神啊,给我一万年我都不能习惯这样在众人面前秀恩爱,强忍住擦脸的冲动,保持微笑,保持微笑。
我默默观察,发现余小资真的是特别会讨人欢心的人,虽然算不上帅得惊天动地,但让周围的人都喜欢他也很不容易。
他在那边给朋友示范新买的价值一条皮裤的德国ix料理机,就有女生撒娇:“余总,做杯果汁给咱们试试。”
他欠身说:“为美女们服务没问题。”就开始捣腾水果。
中途有又有女生说:“余总,纸巾用完了,你们家纸巾在哪?”
他又出来找纸巾。
她们喊他“余总”拖老长的音,没有敬畏却是昵称,全场几乎就没有和他说不上话的人。
我坐在一旁喝第一杯爱心果汁,旁边的女生和我搭话:“你是南京人吗?”
我说:“不是,我工作在南京就留下来了。”
我还是努力的融入集体的。
另一个女生说:“一定是因为余总在才留下来的!”
我想说真不是,这年头大家怎么就故事感那么强呢!
另一个女生说:“我是厦门的,也是因为男朋友在就过来了,南京冬天那么冷真不习惯,没办法,他在这儿啊!我理解你,为一个男人背井离乡,朋友家人都不在身边,只认识他一个人,你认识的朋友也都是他的朋友……我特别理解你!”
我想说你真不理解我!
刚才问我是南京人的女生又说:“真羡慕你,有于总那么好的男朋友!”
我说:“呵呵,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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