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6章 336* 案件调查(1/1)
老郭处理完当地李聪之死的案件后,立即赶往广州市郊外的一家个体小旅馆,因为当地公安派出所正在处理ktv小姐死亡的案件。 老郭所以从大西北跑到广州,正是因为这位ktv小姐,就是当晚进入李聪住所的女子,就在进一步调查这位女子的时候,她突然失踪了。不久从公安协查网的内部传来了消息,这个女子可能就是老郭他们要找的ktv小姐。
接到消息老郭和派出所的一位同志,立即赶到案发现场,经过检查确认就是他们要找的人。两边公安一起会商,兵分两路进行调查。一个是案发现场的祯探,另一个是这位小姐身份个人情况的落实。
先说这位小姐的身份落实,首先就碰到了困难,因为她的身份证是假的。这样只好去她工作过的ktv单位了解,因为她的身份证是假的,谁也说不清楚。调查人员通过作工作,终于了解到她的一位河南籍的老乡,说她好像说过她是某个县的人。现在人员流动性很大,大家都说普通话,除了身份证和关系密切的人,很难知道一个人的真实老家地方。
警察去了河南省的那个县,通过人像和名字最后查到这位ktv小姐的老家,才搞清楚她的一些基本情况。此女姓周名莲花,家里有父母和一个小弟弟,周莲花高中毕业就出外打工,今年二十五岁未婚。至于她在外面的情况,父母也说不太清楚,不过有一点情况父母告诉调查人员,说她对父母很孝顺。开始几年她的经济收入不高给不了家里多少钱,可是最近几年每年都给父母寄回一大笔钱,家里的新房子就是用女儿的钱盖的。
这些情况好像与目前的调查关系也不是太大。老郭分析现在有两个问题,必须进一步搞清楚:为什么李聪一死以后,她就不辞而别去了南方的广州呢?另外为什么她来了之后就死在旅馆?
另外一组警察对案发现场仔细勘查以后,发现死者并没有身体的伤害,个人财物也完好没有无损,整个情况分析好像不是一起,财杀和性侵的案件,这样是他杀或自杀,只能通过尸检才能判断。
而尸检必须家属同意才行,开始周莲花的父母一直不同意尸检,因为根据他们家乡的风俗,只有完尸入殓才是对死者的尊重。为此警察和老郭对周莲花的父母作了耐心的说服工作,最后他们同意后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全面的解剖。法医解剖后的结论是:死者是服用了一种药物而死的。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疑问:是死者自杀自己喝的呢?或是被他人下了毒?同时老郭觉得周莲花的死因和李聪的死因,都是跟一种致死药物一样,决不是偶然,这两起案件必有联系。可是问题是,怎么在死者的现场,怎么没有发现有其他的人在现场的证据呢?这会不会有两种情况存在:一种是有其他人在现场,不过这个人十分高明,他没有留下任何的痕迹;另外一种情况,根本就没有其他人在现场。而不过这两种那种情况,死者怎么在没有任何体表特征的情况下,她是如何喝下这种药物的?
不久有关方面从检验分析单位得出结论,这是一种新发明的药物,它可以融入饮料之中,没有其它的味道,但是喝一口就可以致人于死地。
那么可不可这样下结论:李聪和周莲花都是喝下这种饮料而死的呢?那么这种饮料是从哪儿来的?它又是如何让死者喝下的呢?如果李聪的死可能还有周莲花在场的可能性存在,而周莲花的死是不是还有其他人在就成了破案的关键?于是警方再次对周莲花的死亡现场重新作了详细的勘查,对于她的入住和这几天的活动一一进行了调查。
这是一家个体小旅馆,位置比较偏僻,周围的监控设施不全,只是在离旅馆不远的路口有一个录像探头。据旅馆老板提供的情况是,周莲花三天前的下午入住在这家旅馆,当晚她出去大概有半个多小时,好像是去外面吃饭去了,晚上没有出门就休息了。第二天她早上出门晚上才回来,第三天早上服务员打扫卫生才发现她已经死在**上。
从她入住这家旅馆到她死,没有发现什么人来过,或找过她。这样她第二天的外出活动就成了关键,这一天她到底干了什么?或者见过什么人?这个问题说起简单可是在若大的一个广州,查一个人的活动如大海捞针。还有一个困难的原因,周莲花的手机虽然在,可是里面没有发现什么有价值的通信记录,这也让警方,大感意外,如果周莲花与其他人有案件牵连,他们是如何联系的,没有任何联系的记录,这种活动是怎么进行的?也让警方困惑不解,所以大家称这是个奇怪的不多见的案子。
为了解开这个谜,就是再困难麻烦也点一点点作起,于是警察以这个旅馆为中心,然后向四周扩展,把所有有监控录像的资料一遍遍过一下,看能不能发现什么情况。同时将周莲花的像片拿来,在一些可能她会出现的地方,对群众作访查工作。
这样的工作确实是大海捞针,不仅工作量大,还考验着警方的责任感和专业能力,大家也盼望会不会有奇迹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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