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番拾肆姬冰雁(1/3)
在石观音逼他们喝下毒药时,姬冰雁心中想着今日恐怕是难逃一死了。有些人的喜欢是生同衾,死同椁,占有欲极强,自己死了还要对方殉葬;而有些人的喜欢是,若我有一天终将离去,只希望你能好好的,若我无法给你幸福,那请你一定要得到幸福。
无花属于前者,而姬冰雁则属于后者。
他想,他毫无疑问是喜欢着于凛凛的。因为喜欢,所以珍惜。
应该是非常非常喜欢,比喜欢自己还要更喜欢她一点。喜欢到在面对生死之际,他还只努力想着怎么能让她活下去。那时他是想着一定会死的,那么,最起码让她活下来。他深知,这许多美妙的事情,只有活下来才能感觉到,而一旦死了,就真的什么都没有了。自此之后,他感受不到的那些好,却希望她都能享受到。
应该是非常非常珍惜,比珍惜自己还要更珍惜她一点。如他这般走在刀尖上的人,在享受这种刺激的同时,他也无比珍惜着自己的命。但是,比起她来说,这些都要更轻一点。
在这江湖之上,兄弟情谊是最重的,毕竟俗话有说“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姬冰雁也确实曾为了朋友两肋插刀,连命都差点赔上——若是死在石观音手里,他便已经是赔上自己的命了吧?
但是姬冰雁往往不走寻常路。除了楚留香、胡铁花两人之流,他也没什么更好的兄弟了。为这两人,送了命他也确实不会说二话。但在最生死的关头,他想着的却是保住于凛凛,但却不曾想过要保全胡铁花。
他选择了女人,舍弃了兄弟。
但人算却终究不如天算。现在想想,或许万般变数皆已注定。他注定救不下她,他注定说不出口他的感情,他注定一生留憾。
如果当初能够坦率一点该多好,可惜,再没有如果。
他若是死了还好,之后发生的这一切便都不会再知晓了。不成想却还有个画眉鸟费尽心思来救了他们的命,也不知道是哪个在楚留香魅力下的牺牲者,毕竟他口口声声说是为了楚留香来的——姬冰雁刻薄地想。
那时在绝境之下,姬冰雁费尽心力只想着保全下于凛凛的命,却不成想,他没死成,她却不知去了哪里。留下来的是重新回来的苏蓉蓉,而“她”却再无芳踪。
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自在第一次去沙漠差点死去时,他就已有这样的觉悟了。也正因为这样的觉悟,他才会成为兰州富甲一方的富豪,整个兰州若有十两银子的入账,那便有九两都是他的。
他拥有这般泼天的富贵,虽胡铁花开玩笑说他“铁公鸡”,但在原则问题上,他向来大气得很,该丢的时候丢得很自然,烧掉自己最喜欢的马车时也全无犹豫。
对待喜欢的东西,他从来都是带不走宁可让它毁在自己手里,怎么也好过那些不知名的家伙拿走的。但是,人怎么能和东西一样。
就像他遇见她。
若是注定她不属于他,就不该强求的。但怎么会这样的失落,怎么会这样的遗憾。他想,果然还是该遵从自己本心的,这么喜欢,当初就应该握在手里,也好过让她被无花之流糟蹋。
在姬冰雁再次醒来时,颇有些惊讶自己竟然还活着。不过他记忆中倒是隐隐约约有被救下的印象,虽并不知到底是谁,但能活下来就已经是赚到了。
他刚想寻找于凛凛的踪迹,就看见了一副失魂落魄模样的无花。乍一见到无花,姬冰雁想起于凛凛的遭遇,心中一度熄灭的怒火又一次熊熊燃起,汹涌成灾。
姬冰雁一向自诩冷静自持,但如今内心烧着一把火,一想到喜欢的人肩头那个鲜红的吻痕和脖颈上的牙印,怒火与嫉火就令他的理智急剧下降。他本就是外冷内热的典型,虽他作为“雁蝶为双翼,花香满人间”中的智将,向来是喜欢考虑周全之后再行动,但他也喜欢不说只做的作风。
若姬冰雁再冷静一些,定然能够发现无花的精神状态与平日有些不同,不过俗话说的好,女人容易被嫉妒冲昏头脑,但事实上男人也不遑多让。姬冰雁大步走了过去,不声不响地抓起了无花的领子,一拳揍到了脸上。
无花却毫无反应,只任由他揍,仿佛已灵魂出窍,只余下一具空壳在此处似的。在狠狠揍了无花几拳后,姬冰雁这才发现了无花的不对劲。他蹙起眉仔细打量着无花,心头突然一跳,蓦地生出一股不安的预感。他本就少言寡语,对待无花这种人更是恨不得变了哑巴,但如今心中的不安渐渐浓郁,他终是忍不住质问道:“蓉蓉呢?”
无花绝不会因为野心破灭就变成这副模样,那么原因就只有一个了。
难道他没能救下她?那时他一口气喝掉了杯中所有的酒,用内力将袖中藏着的酒袋打开,用身体作遮掩倒入酒杯。杯子用的是当初札木合旧部招待用的酒杯,那么就只可能是酒,有毒,既是如此,她怎么还会……
更何况,那人不是专程来给他们解了毒吗。
就在姬冰雁惶惶之时,楚留香忽然走了进来。姬冰雁眼前一亮,忙不迭迎上去,也顾不上在楚留香面前遮掩,直截了当问道:“蓉蓉呢?”
楚留香见他眼中的急切和情愫显露无遗,一时怔忡,半晌他才摸了摸鼻子,露出了个苦笑,又像是想到什么,将唇边的笑又收了回去,轻轻道:“你问的是哪个蓉蓉。”
楚留香并没有回答,但姬冰雁何等聪明,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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