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一封信(1/2)
“你真的见她了?喊她来?”童超脸蛋通红,他觉得自己有些紧张,心里跳个不停,差点将心脏跳了出来,内向的他一时接受不了。
严超无所谓的点点头:“当然,你以为跟你似的,那么腼腆。”
宫勋也是凑过身子,伸出大拇指:“小七,没得说,长得漂亮,我看得那叫一个心动,你要?不要我去追。”
“滚滚滚。”童超没好气的摆摆手,心里很高兴,就好像自己已经跟刘艳在一起了一样,两个人又是在这边调侃童超一会,内容无外乎就是刘艳,刘艳已经成为童超的媳妇,虽然只是在严超他们的嘴中。
跑步的时候,每当拐角,童超总是将目光投向七班,他能看到刘艳,不管她周围的人再多,他总是能轻易地将她找出来。童超觉得自己就像一个超人,总能在任何一个地点,任何一个角落将刘艳找出来。
三圈下来,童超已经有些微喘,不过不累,心里有人,走到哪里都是力气。他这么想着,就笑了,整的旁边的同学莫名其妙,都当他傻了。
他是傻了,他为她一个人傻。
将校服脱下来,英中高一的校服特别难看,红白相间,而且红的特别显眼,看的视觉疲劳,但老师不这么认为,每次级部校长总是得意的说道:看见没,蓬勃朝气的新生。
童超真的没看出来大家有多蓬勃朝气,可能是头发,男生个个留的毛寸,恨不得长到天上去,到时候就不用坐飞机了,想去哪里,一甩头发,再一拽,就能到达目的地,这是一件多么快捷的方式。
用手抹了一把额前的汗渍,有点黏,童超迈着步子朝餐厅走去。英中一共有两个餐厅,不管哪个餐厅,饭空的时候都是人满为患,大家拼命的往里挤,就跟吃饭不要钱一样,童超暗暗发誓,等大了,有钱了,一定要投资,在学校里建满餐厅。
拥挤是无趣的,童超伸着胳膊往里冲,人多了也有个好处,童超曾不止一次看到有不少男生往女生身上趴。对这种行为,童超鄙视不已。
又是朝前挤了两步,他看到了刘艳,此时刘艳就在左前方不远处,跟一个女生抱着胳膊,很是用力的往里挤,一点一点的缓慢移动。一瞬间,童超就感觉全身有使不出的力量,拼命的往里挤,一个人,两个人,越过更多的人。
终于是来到刘艳的身后,童超刻意的保持距离,尽量用身子挡住身后的众人,生怕别人挤到刘艳,他以这种方式进了餐厅,他想,他要是一辈子站在她身后就好了,不离不弃,那一定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情。
童超看着刘艳远去的背影,好像感觉身体里少了什么东西,突然之间,他懂了,她把他的魂给牵走了。
没了魂的童超站在原地,满脑子的凌乱,心跳个不停,就像乱撞的小石子,指不定什么时候就会从肚子里蹦出来。童超赶紧吃过早饭,直奔超市,他决定了,他要表白,他要写信,写一封情书送给刘艳。
手里拿着超市买来的信纸,还有淡淡的香气,他觉得特别亲切,回到位子上,同桌金豪看看童超,看看童超手中的信纸:“七哥,有情况?”
“保密。”童超轻轻的回了一句,金豪就在这边乐,很开心的乐,童超懒得理会他,他觉得自己可以很自然面对所有人,可以跟身边的人闹,可以跟周围的**大咧咧,可是在她面前,他却无法保持平静。
他不知道这是因为什么。应该是爱?他想道。
手中笔在信纸上游荡,一点一点的将自己的心掏了出来,一点一点将自己的爱寄托于此,童超醉了。有句话说得好,上帝欲使一个人灭亡,必先令他疯狂,此时的童超就是这个状态,他浑然不知,感。
晨读也没上,他让金豪看着老师,自己继续写,洋洋洒洒的写了三千字,应该创了他学习生涯的记录。原来作文的确不如情书写得多,写得好。
金豪有些佩服:“七哥,不服你都不行,饭空加晨读,爱情的力量真的就这么伟大吗?”
“当然,这个还用你说。”童超抿抿嘴,冲着金豪回道,他再次检查了一遍情书,确定无误后,将情书叠成心,塞到口袋里,轻声的哼起小调。
头午两节课,童超心思完全不在这上面,他就想着表白,他就想让刘艳知道他的心意。抓耳挠腮、千盼万盼,终于是盼到了第二节下课。第二节下课是课间空,时间特别足,足够童超去干很多事情。
调整一下自己的情绪,童超站了起来,在金豪的目光中杀出八班,很是激动的冲向了旁边的七班。童超拦住一个女生:“同学,你能帮忙叫一下你们班的刘艳吗?我找她有些事,谢谢你了。”
童超很客气,他觉得,这个女生跟刘艳一个班,对她客气点也好,说不定以后还能对他有帮助,有时候名声不都是这么传的吗?
这个女生点点头,进去将刘艳叫了出来。
他看到刘艳出来了,手束在身前,小步子蹦了出来,很是清新的感觉,刘艳四下望了望,接着将目光停到童超身上,伸出手指了指自己:“是你找我吗?”
声音很好听,就想一双手,轻轻的抚摸他的内心。
“嗯,我找你。”童超鼓起勇气,将口袋里的信给拿了出来,递到刘艳身前:“给你的信,你看看,对我很重要,真的,对我很重要。”
童超说得很诚挚,就跟做了一件神圣的事情一样,刘艳有些疑惑,不过还是将信接了过去,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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