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章 宝贝(2/2)
孩子。孤零零的小狼“呜呜”叫,雪白,很可爱。看到陌生人,它前爪伏地,整个上半身趴下,发出威胁的“呜呜”声。看到对方向前一步,它扒拉爪子,在地上拖出两条抓痕,一幅随时能扑上来的样子。
此行为,若是它母亲做出来,也许还能吓人,它做出来么,吓人倒没有,反而有点蠢萌可爱。
“若不然,收养了它?”
夏弦自言自语。
一头妖的血脉,将来成为妖的可能很大,带回书院可以做一头看家犬。实在不行,有学生修御,还能让学生驯服,也是一个帮手。
思来想去,好处多过坏处,夏弦决定将小狼带回去。他上前走一步,看到被开膛破肚的白狼肚子里有什么东西,像是一张纸。
自古以来,野兽对儒生写的文章就很向往,它们会抢走儒生写的文章,吞到肚子里,用来锤炼身体,缩短化形的时间,夏弦在乾龙城就曾被一条大鱼抢走首书。眼下看到妖兽肚子里有文章,第一反应就是“首书”,两个字。
宝物,绝对是宝物。他脚步加快,将那篇文章从狼腹取出来,上面全是鲜血污渍,看不出写什么,只隐约看到几个字“夫子……以身……”后面太模糊,只能等血迹洗干净才能看出。
四海大陆的首书都具有水火不浸功能,浩气护佑,千万年不腐。用水来洗,倒不虞将文章损毁。
真是一件好东西,只是拿在手上,两件礼器就在震动,似乎想吞了这篇首书一样。能引起礼器共鸣,至少是一篇府才文,那可是一大笔银子,不对,应该是一件无价之宝。
有此宝物,这趟来御妖山就是赚翻了。
拿到首书,天色渐渐的暗下来,明月初升,星斗稀疏。周围草叶被风一吹“沙沙”响,各种夜行的动物开始出没。
此地不是久留之处,夏弦推着草叶走,刚走一步,草丛中什么东西被惊动,“呼呼呼……”无数虫子飞上天,展开翅膀,一点点星火在黯淡夜色中出现。
“那是萤火虫吗?”夏弦喃喃自语。很大的萤火虫,足有成年人拳头大小,照亮周围三五米。
萤火虫多生活在夏天,秋天就会死亡,但有少部分萤火虫会幸运的存活下来。有人说:“若是在秋天找到萤火虫,你会很幸运。”
夏弦自来不信这一套,他摇着头,往前面走去。大约是四海大陆多妖,萤火虫也进化了,身子长的倍大。又走了几步,几只萤火虫又飞出来,七八只虫子将草原照的明亮。
此地诡异,深秋临冬,哪来这么多萤火虫?
他刚刚想罢,杀气席卷,一条黑影从地下轰然纵出,一手提一柄长刀。双刀交叉,如一把大剪子,眨眼就搭在夏弦的脖子上,只需稍稍用力,夏弦的脑袋就会被剪下来。
刺客!
夏弦翻身倒回,堪堪躲开交叉的双刀,只听到“呲”一声低响,悄无声息,两柄长刀又贴着他脖子杀来。
好刀,摩擦只发出不足婴儿喃呢的声音,绝对是刺客手里的神兵利器。
“你是谁?”
夏弦提笔,浩气震动,将对方杀来的又一刀挡住。
杀气肃然,猛兽无声,一双双在萤火虫微光下反射着绿色的眼睛在草丛内,等着看有没有什么便宜可以捡到。
夏弦不是坐以待毙之人,左手捏印章,右手执笔,合身扑上,经过多次战斗,他早已不惧战斗,手中笔挥洒,身子腾挪,嘴里唱歌。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