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因为她,他报考了医大(1/1)
“阿政,这是你的笔友,却回回让我代写,你好意思呀?这次你自己去想该怎么写,我是不会帮你的……我要高考,你没见我有多忙吗?”
秦九洲摆出一副小叔叔的架子,板着脸狠狠训了他一顿。
阿政只能一脸忧伤的垂头离开。
憋了两天,他终于憋了一段文字出来,又跑来求他了:
“小叔,帮我誊抄一下好不好?我发誓,从今往后,我一定好好练字,不练就是小狗……我要把字练得比你写得还要好看……但今天这封信,你一定得帮我誊一誊……要不然我怎么和她解释我的字迹会前后不一致啊……”
那段日子,秦九洲正受了二嫂所托,在逼这小孩练字,听他如此央求,勉为其难,就又给誊了一份。
至于内容,自没他编的好,文字枯燥,又没多少营养,主题绕着游戏打转,不过,倒是挺符合韩启政的年龄层次和写作水平的。
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忙碌的高考开始了。
最终,秦九洲考上了医大。
他会选这样一个工作负荷无比大的职业,大大出乎了家中所有兄弟姐妹的预料。
为此,母亲曾问过他原因。
最初,他也不晓得自己怎么会有这样一个选择,就好像冥冥之中有股力量在牵引他,后来,在家人的再三追问之下,他反复自问,终于弄明白了原因:
因为二妞。
因为她说过,她很喜欢穿白长褂的医生,救死扶伤,可以带给别人生的希望,光明的希望……
这句话影响了他。
所以,重回学校后,他细细想了想,读工商,钱赚得再多,又能怎样,当亲人们生病时,再多的钱,都换不回他们的健康。
他希望自己可以学有所用,可以在未来父母生病时,帮得上忙。
他觉得,在这个富贵荣华的大家族当中,每个人都那么会赚钱,少一个赚钱的,多一个能续命的,更有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不过,这个原因,他从来没对任何人提起过。
而不久之后,秦九洲出去旅行了一趟,回来后就从二哥家搬了出来去了医大。
先是住校,后来,他嫌吵,就在医大附近租了房子。
这一年下第一场雪的第三天,他放假回了一趟北市,重游了二哥之前的老别墅——不久之前他们一家人搬去新家了,这边一直空着,还没有卖出去。
流连了一番出来时,他经过了那个绿油油的邮箱,忽记起阿政那小子好像已经很久没拿二妞的回信来打搅他的生活,一时兴起,他去找来钥匙开了开邮箱,而后,在里面发现了几封被遗忘了的信,皆来自宁县,出自二妞的笔下。
不消说,阿政那小子定是没有给二妞新的地址,所以一封封信仍在往这里寄过来……
阿政是个善忘的家伙,在过去这么久之后,恐怕早忘了他还有个笔友正在世界的另一个地方等着他的回信。
于是,秦九洲将这些信带了回去,本来是想要交给阿政的,但那天,他一忙就没给出去,等回到宿舍,他才发现它们依旧安安静的躺在他的单肩包里。
鬼使神差的,他拆了那些信,小女孩被人遗忘的忧伤,尽数在字里行间流露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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