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1节 亲迎的那天(1/1)
孔子答道:天子、诸侯的丧祭,不是穿斩衰丧服的人还没有资格参与。大夫的丧祭,不是穿齐衰丧服的人不能参与士的丧祭,因为士没有臣下,所以才让兄弟大功以下的人参与。曾子又问道:对于相识的人,自己身上正穿着丧服,可以参加他的吉祭吗?孔子答道:如果自身有丧服,哪怕是最轻的练麻,连自己家的吉祭都不可以参与,哪里还谈得上参加他人的吉祭呢?曾子又问道:脱掉了丧服,可以参加他人丧中祭奠的事情吗?孔子说:刚脱掉丧服就参加他人丧中祭奠的事情,显得忘掉哀痛太快了,这不符合礼的规定。如果做他人丧中祭奠的事情时的侯相,还差不多。
曾子问道:婚礼已经进行到订婚之后,连亲迎的吉日都选择好了,如果忽然女方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了,那该怎么办呢?孔子答道:女婿家应该派人去吊丧,如果是女婿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女方也应该派人到女婿家吊丧。如果一方是父亲去世,另一方就以父亲的名义吊丧;如果一方是母亲去世,另一方就以母亲的名义吊丧;如果父母不在,就得以伯父、伯母的名义,从男方来说,在料理完葬事之后,由女婿的伯父出面向女方致意说:某之子不行遇到父亲或母亲的丧事,居丧期间,不能和府上结为婚姻,特派我来致意。女方答应了,但并不敢把女儿改嫁他人,这是正礼。女婿出去丧事之后,女方父母派人到女婿家恳切地邀请联姻,这时候如果女婿还不迎娶,女方就可以把女儿改嫁他人,这也是正礼。如果女方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男方也要这样。
曾子问道:亲迎的那天,新娘已经上路,如果突然新郎的父亲或者母亲去世,该怎么办?孔子答道:新娘要立即改换服装,穿上步做的深衣,用白绢束发,赶往夫家参加丧礼。如果是新娘已经上路,而新娘的父亲或者母亲突然去世,新娘就应该立即折回娘家奔丧。曾子又问道:如果新郎亲迎的那天,新娘还没来到,而新郎突然有齐衰、大功的亲属去世,该怎么办?孔子答道:新郎不进大门,在外改换服装。新娘则进入大门,在内改换服装,然后各就其位哭泣。
曾子问道:除丧之后不再补行婚礼了吗?孔子答道:拿祭祀来说,过了日期就不再补祭祀,这才合乎礼的规定。婚礼还没有祭礼重要,又有什么理由再补办一次呢!孔子说:嫁女的人家,一连三夜不熄火把,是因为念及骨肉就要分离了。娶媳妇的人家,一连三天不奏乐,是因为念及传宗接代,双亲日趋衰老。新娘进门三月,要备礼祭祀公婆的亡灵,祝辞中称之为“来做媳妇”。这样做了以后,才算是正式称为这个家的媳妇。
曾子问道:新娘还没有行庙见之礼就去世了,该怎么办?孔子答道:她的灵柩,出殡时不须朝见祖庙,她的神主也不附在祖姑神主之后,做丈夫的不须手持丧棒,不须穿孝鞋,不须居住在停灵治丧的地方,归藏在她娘家的墓地,来表示她尚未成为男家的媳妇。曾子又问道:迎娶新娘的吉日已经商定而新娘突然去世,该怎么办?孔子答道:女婿应该穿着齐衰孝服前去吊丧,新娘下葬后即可以除去孝服。如果是丈夫突然去世,新娘也要照着这样去办理。
曾子问道:丧事有两个主人,庙里有两个神主,这是合礼吗?孔子答道:天无二日,国无二主。宗庙天地的祭祀,最尊贵的神也只有一个。由此看来,恐怕难说是合理的。从前齐桓公屡次起兵南征北伐,做了个假的神主随军同行。等到胜利归来,把假神主藏到祖庙。一个庙里同时有两个神主,就是从齐桓公开始的。一宗丧事有两个丧主,起因是从前卫灵公来鲁国访问,碰上了执政大臣季桓子的丧礼,卫君请求吊唁,鲁哀公推辞不掉。
于是哀公自己就担当丧主(丧主是丧事的主持人,旧丧礼中以死者嫡长子为丧主;没有嫡长子,就以嫡长孙充任)。卫君入吊时桓子的儿子康子站在门的右边,面朝北。哀公作揖请卫君上堂,自己从东阶升堂,面向西站立;卫君从西阶升堂吊唁,哀公拜谢卫君的吊唁,起立,哭泣;在这个时候,康子在丧主的位置上也向卫君拜谢并向灵柩叩头。当时的司仪也没有加以纠正,就好像这宗丧事是有两个丧主似的。现在丧事有两个丧主,是从季康子违背礼开始的。
曾子问道:古时候出兵,必定要带着迁庙主同行吗?孔子答道:天子巡守,带着迁庙主同行,将迁庙主装载于斋车上,表示天子也有所尊敬。现在倒好,天子巡守,带着太祖以下七庙的神主同行,这就搞错了。在正常情况下,天子七庙、诸侯五庙都不会空着而没有神主。庙空着而没有神主,只有在天子驾崩、诸侯去世和出奔、在太祖庙里合祭群庙的所有神主的时候,才会庙空没有神主。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