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节 爱情的小片段(1/2)
《叔于田》:他是我的心上人和偶像
女子的心上人是一名猎手,这位年轻的猎手捕猎的水平很高,让女子发自心底地赞美。男子在打猎的时候,街巷里就没有人在闲逛了,也没有人骑马和喝酒了,他们都去猎场看这位男子打猎。这位男子不但捕猎水平高,而且长得俊美谦仁,聪明勇武,真是让女子崇拜和着迷。
你听,女子在诉说着自己的情怀:
三哥打猎在野地,里巷空旷不见人。哪是真得不见人?没人能与三哥比,确实俊美又谦仁。
三哥打猎在冬季,里巷再没人喝酒。哪是真没人喝酒?没人能与三哥比,那么有为又聪秀。
三哥打猎在郊外,里巷再没人骑马。哪是真没人骑马?没人能与三哥比,英俊勇武本领大。
《大叔于田》:赤手斗猛虎的英雄
伯仲叔季,叔是家里的排行老三,所以称呼他为叔,其实就是三哥的意思。女子的恋人是一位能骑善射的猎手,他驾车的姿势非常威武。驾车的马有四匹,四匹马的缰绳总是收在一起拿在手中,从远处看,就像织带用的经线。四匹马协调一致,像在舞蹈一样整齐。猎人驾起车来是如此的得心应手,就像一场音乐剧一样,画面感、灵动感是那么的出色。
男子冲进了深草地,周围的大火熊熊燃烧,猛虎被堵在深草地中,唯有他在其中和猛虎较量。男子脱掉上衣,火光照亮了他的脸和身子,也照亮了将要拼死的困兽。这是猛士与野兽的一场近身搏斗,结果他不但打死了那只猛虎,而且还扛起来献到君王面前,和没事人一样,真是位勇士英雄!
男子打死老虎后,又开始勒马射猎。空手打死老虎和追射之后的悠闲从容之态,尽显了他的英雄风度,真是让人佩服。
女子紧张地看完他打猎的情景,赞美道:
三哥出发去打猎,驾起大车四马奔。手拉缰绳驭车马,骖马真似舞翩翩。三哥冲进深草地,四面猎火齐点燃。袒身赤膊斗猛虎,从容献到主公前。三哥请勿太轻率,老虎伤人提防严。
三哥出发去打猎,驾车四马毛色黄。服马马头高抬起,骖马整齐如雁行。三哥冲进深草地,四面猎火烧得旺。三哥射箭箭法准,驾车本领也高强。勒马止步弯下腰,纵马奔驰松马僵。
三哥出发去打猎,驾车四马杂色毛。服马齐头又并进,骖马如手双协调。三哥冲进深草地,四面猎火熊熊烧。三哥控马渐慢行,三哥放箭渐稀少。打开箭筒箭收起,拉过弓袋弓放好。
《清人》:把国家存亡的大事,当作私人恩怨来发泄
根据《左传》记载:公元前660年,狄人入侵卫国。卫国在黄河以北,郑国在黄河以南,郑文公担心狄人会渡过黄河入侵郑国,就派他所讨厌的大臣高克带领清邑县的士兵到黄河上游去防御狄人。时间久了,郑文公也不把高克的军队召回来,而是任其在驻地无所事事,整天游逛。最后军队溃散而归,高克也逃到了陈国。
春秋时期,大小诸侯国之间的战争频繁,攻伐兼并就一直没有中断过。广大的劳动人民对那些诸侯争霸的不义之战是深恶痛绝的,而对举国上下齐心协力奋起抗击外敌的正义战争,总是予以热情的歌颂。在防御外敌的时候,如果有人消极不抵抗甚至投降,那将会受到千夫所指。在百姓眼里,高克带领的部队,战马披甲,不可谓不雄壮;战车插矛,不可谓不威武。可是清邑的士兵到了驻地又怎么样呢?他们不是在为抵御敌人随时可能的入侵而认真备战,却是在河上逍遥游逛,耍刀弄枪。身为将帅的高克也是闲来无事,只是以练武来消磨时光。大家看似是在讽刺高克,其实是在深深地斥责郑文公的昏庸。在抵御外敌之时,郑文公因为讨厌高克而派他带领士兵去河边驻防,这样的决策是完全错误的。
于是有人写诗道:
清邑的军队驻守在彭地,披甲的驷马驰骋真强壮。两支矛装饰重重红缨络,在河边来去翱翔多欢畅。
清邑的军队驻守在消地,披甲的驷马威武地奔跑。两支矛装饰重重野雉毛,在河边来回闲逛真逍遥。
清邑的军队驻守在轴地,披甲的驷马驰驱乐陶陶。士兵们左转身子右抽刀,领兵的主将练武姿态好。
《羔裘》:“好人”穿好衣
周代卿大夫的朝服质地是羊羔皮的,衣服上面还有漂亮的装饰,看着这样漂亮的朝服,让人很自然地联想到穿朝服官员的品德和才能。羔羊皮做的袍子质地非常润泽光滑,袍子上的豹皮装饰也非常鲜艳漂亮。通过对羊皮袍子的仔细形容,来赞美穿羊皮袍子的官员有正直美好能舍命为公的气节,有威武勇毅能支持正义的品格,这样的官员真是才德出众,不愧是国家的贤俊。在古代的时候,卿大夫确实是这么回事。
可是,在郑国百姓的眼中,这些满朝穿着漂亮官服来回晃悠的,都是些什么人?一句话,君不像君,臣不像臣,可以说,都和他们身上穿的衣服不相称。这样的话,我们就明白百姓们赞美官员的目的了,是赞古讽今。
衣服都是人穿的,这么漂亮的衣服,穿衣者的品德应该是多么高尚啊!可是再看看咱们郑国的这些穿衣者,整个地晃晃悠悠,表现出来的气质和这身衣服也太不相称了。
可又有什么办法呢?只能写首诗来“赞美”一下了:
羔羊皮袍像油似地光润,他的为人既正直又美好。他是这样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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