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 来信(1/2)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村子里都是风平浪静的,因为家家户户都忙着种地,也没时间搞东搞西。
沈月华养好身体之后,就跟着一起下地,体力劳动让她身体疲惫的同时,也没有心思乱想别的事情,如此一来,时间很快就到了六月。
东北的春天很短暂,基本上冬天过去之后,两个星期左右就是炎热的夏季了。
沈月华也脱掉了棉衣,穿上了长袖。
地里的重活也干得差不多了,日子又清闲了起来。
沈月华还惦记着张建斌写的信。
只是,或许是张建斌急着去打仗的缘故,这封信并不是他抵达部队的时候写的,而是去了战场之后抽空写得。
辗转发了过来,也就过去了一个月的时间。
沈月华这一天下午,待在房间里缝衣服,就听到外面传来了砰砰的敲门声,她差点戳到了自己的手指,好在反应快了点。
她放下衣服和针线,走过去开门,就看见张建跃站在外面,小小的身子仰头看着她,笑眯眯的说道:“四嫂,四哥来信了,娘说这是专门给媳妇儿的,就让我拿过来给你看。”
沈月华吃了一惊,接过他手里的信封,笑着说:“多谢六弟了。”
张建跃摇摇头,挥手说了再见,就跑的不见了人影。
沈月华转身关上了房门,看着手里的信封,心跳开始加速起来。
说起来,她跟张建斌也只相处了半个晚上的时间而已,但是对于这个男人,却是印象深刻的。
她住在张建斌的房间里,之前打扫屋子的时候搜出来了,张建斌以前用过的东西,其中有他的旧衣服,还有旧课本。
她原本以为像张建斌这样中途辍学不念书的男人,字写得肯定不怎么好看,但是打开了书本之后,却发现完全不是她想的那么一回事。
张建斌的字写得特自成一派,有点行书的风范,一笔一划都写的格外的大气锋利,比她的一手楷书写的还要好看。
这样的字,在这样的年代里,也是佼佼者。
她觉得吃惊的同时,也问过张建军,才知道张建斌这个男人,虽然上学的时候调皮捣蛋,但是却特别喜欢练字。
当时家里没钱买纸和笔,他就在垃圾堆里找废旧报纸来练字,用的都是沾水的笔,他的钢笔字写的好看,但是毛笔字,才是写的让老师都赞叹不已的。
沈月华看着信封上面,凌厉的行书字体,脸上便露出了笑意来。
她小心的撕开了信封,从地面倒出了几张信纸来。
写在最开头的话,就是:吾家娇妻月华亲启。
沈月华脸红了下,逐字逐句的看了下去。
上面先是表达了一番张建斌的歉意,说道他因为要打仗和当兵,所以不能在家里久留,请她不要介意。
接着又写到了身为军人,他是乐意于去战场挥洒鲜血的,当然了,他会保重身体,不会冒进行事,会小心不让自己受伤。
中间是部队里的一些趣事,只是一些搞笑小段子,让沈月华看的扑哧一笑,但是却不涉及一丁点的军方内容。
之后的部分,是关于张家人的介绍,写到了踏实肯干的张建国,老实不管事的二哥张建伟,以及有些滑头尽量不要招惹的三哥张建业。
其中还写到了几个跟张家亲近的亲戚。
沈月华看的心头一热,说起来在上辈子她也收到过张建斌写的信,但是她当时恨他恨得要命,那些信更是看都没看就直接撕了或者是扔了。
现在想来,那些信差不多都是厚厚的一沓,估计也是写着家里人的介绍,让她能够在家里好好地生活下去。
沈月华心说:张建斌是一个好男人,至少对自己很好,而且军人这个职业,顶天立地无愧于天,在这个时代,算是最体面不过的了。
而在信的末尾,就是一首张建斌自己写的情诗,写的直白但是读起来却是朗朗上口的。
沈月华在最近这个月,每天都会看书读报纸,家里的书更是翻了个遍。
倒不是看那些小学初中的课本,而是想要看看张建斌这个人的成长历程。
她知道张建斌在语文和数学这两门课上,是学的最好的,当初学习成绩也不错,至少在班里是名列前茅的,后来也是他自己看着家里负担重,才没有继续念书的。
她也读过张建斌写的作文,都可以看出张建斌的文采不错,小学的时候字就写的规整,等到了初中之后,写的作文读起来丝毫不带稚气。
沈月华看完了信,目光落在最下面的张建斌三个字上面,这字写的龙飞凤舞的,张扬中带着几分不羁,就像是张建斌给人的感觉一样。
她笑了笑,仔细的又读了几遍,才小心翼翼的收好了夹在了笔记本里。
等到晚上在大家一起吃饭的时候,李桂芬也笑着打趣她说:“建斌还专门给你写了信,可见是疼媳妇儿的,这样好啊,日子过得有盼头啊。”
沈月华笑着应了,说:“建斌也给娘写了信的,在写给我的信里面,还让我要孝顺爹娘,说他不在家的这段日子里,我也要为他出一份力。”
“娘,建斌这是心里念着你呢。”
李桂芬就喜欢沈月华说的话,听起来都觉得心里舒坦,她笑了笑说:“现在日子好过起来了,今年冬天雪后,秋天就有一个好收成,百姓的日子好过了,国家安定了,建斌也就不用去打仗。”
她心中到底是担心张建斌的,皱了皱眉之后,便转移了话题。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