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狼口余生(1/6)
离开米德兰旧镇后,达拉他们丝毫不敢停留,以超乎常人的速度穿过剩下的森林,连传说中的伊特怪也没有遇到一只,就已经到了泰拉克特。这样惊人的行走速度甚至打破了曾有的英雄阿拉曼他们几天步行万里的记录,可惜没人知道,达拉他们也不敢四处声张炫耀。对于这群冒险者来说,真刀实枪地和怪物干上一仗,也比面对那些羸弱又强横的术士或者魔法师好得多。
一到了泰拉克特地界,独眼就扔下达拉和厉娜,大踏步朝自己真正的目的地而去,他要穿过布洛斯草原,经风暴海湾、卡林海湾抵达卡林杉港,然后北上去锻魂城,只有在好酗酒的矮人那儿,他的“獠牙酒”才能物有所值,卖到真正的好价钱,换回真正的好兵器。
他走的时候头也不回,达拉起初还以为独眼走错路了,抱着娇妮跟在他身后喊了半天,直到一旁的厉娜不耐烦地提醒他:“别叫了,傻小子,那混蛋一开始就不打算去精灵半岛!”
达拉这才如梦初醒般朝厉娜抱歉地笑了笑,达拉本就长得英俊讨人喜欢,这一笑,更显得俊朗可亲,厉娜心里竟也莫名其妙微微一动。不过,她很快又陷入愁绪,自己这一路损失人手不说,连货物也全部丢失了,回去怎么跟伯父交代?眼下,似乎只有继续跟着达拉,到达精灵半岛,和组织在那边的人接上头,再从长计议。毕竟,她也是初次出远门,又不认识路,达拉这个傻小子看起来还比较可靠,万一发生什么事,还可以把他先推出去作挡箭牌。
娇妮现在已经能开口说话,但是大多数时候,她都一如往常地沉默,而且脸上木木的没有任何表情,显然还没有从巨大的悲痛中恢复。
不过两天来,她一直没有再发病。
虽然有着洞悉人心的本事,但她毕竟只是一个年仅6岁的小女孩,内心深处,她已经把达拉当作父亲死后惟一可以依靠的人。感应到厉娜的内心活动后,娇妮抓着达拉的手不由紧了紧。
达拉望着眼前无边无际的大草原,知道他们已经来到兽人王布洛斯的地界,大家都把这一片地区叫作“布洛斯草原”,这里终年游荡着一支上百人的兽人部落,整个泰拉克特地区所有的过客,精灵、矮人、人类对这支兽人部落无不畏惧。
兽人是极富侵略性的类人生物,他们会掠夺、抢劫其他生物,与精灵和矮人都是好几个世纪以来的世仇,通常一见面便会厮杀起来。对于人类,兽人更不会客气,除了那些实力很强的战士或者法师,其余的人在他们眼里都是可随意驱使的奴隶。
他们信仰的主神是格乌什,这位单眼的神祗无法容忍他的人民过着和平的生活,因而这些兽人即便没有与其他生物作战,也会作下次掠夺的计划或练习他们的战斗技巧。
所以,通常路经此地的任何生物都会想方设法避开兽人。尤其是女人,兽人社会是族长制的,女性没有什么地位,充其量不过是家族里的财产罢了。众所周知,男性兽人喜欢用拥有多少女人、生了多少男孩、作战本领有多高强、财富领土有多少等来夸耀自己,他们认为战斗时留下的伤疤是光荣的象征,而且会在自己身上割出疤痕,象征某个重大成就或人生的转折点。他们的巢穴通常是一个洞穴、一排木屋或一座堡垒,女人、小孩、奴隶就拥挤在这些巢穴中,为外出战斗、掠夺归来的男人服务。
不过,在泰拉克特的这片大草原上,除了兽人以外,还有两种动物也让人畏惧,那就是凶暴狼和座狼。
凶暴狼是灰色或黑色的巨狼,身长约8英尺,体重可达700磅,喜欢成群攻击,尽可能包围夹击对手。而座狼则是一种中型魔法兽,它们是恐狼的旁系,具有一定的智力以及邪恶的天性,也喜欢成群结队的生活和狩猎,通常猎食大型草食动物,偶尔,它们也会攻击类人生物,并且在攻击之前,可能已经跟踪生物数小时或者一两天了,而且一般会选择最有利的时间(比如黎明之前)或者地势(比如长有茂密草丛的开阔地带)才发动攻击。就体形而言,座狼比凶暴狼要小,它们通常只能长到5英尺,但是,座狼比起那些凶暴狼来说,拥有更高的智慧,它们有自己的语言,有的座狼甚至会讲通用语或者地精语。
这两种狼都有各自的地盘,大多数时候都互不相扰,只有在冬季,食物短缺的情况下,两种狼才会为了获取食物而大打出手。
狼群战斗的结果,可能是一群狼赶走或消灭另一群狼,这样一来,剩下的狼群就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觅食而得以存活;也有可能是两个狼群融合为一个更大的狼群,这种情况对于草原生物来说是最糟糕的,大狼群由于狼多势众,往往肆无忌惮,四方奔袭,搜寻一切可以吃的猎物,所到之处,不留一个活物。饿到极点的时候,大狼群甚至会趁男性兽人外出时,冒险冲击食物丰盛的兽人巢穴。
通常,留守巢穴的老弱病残根本无力与这样的大狼群对抗,只能任其咬死巢穴里的各种牲畜和奴隶。等到强壮的男性兽人回来后,这些狡猾的狼早已跑得无影无踪。当然,这样的状况极少发生,因为狼群对兽人的畏惧,并不亚于人类、精灵、矮人等类人生物。
一旦兽人决定报复,他们往往会对整个草原上的狼群来一次大清理,弄得整个布洛斯草原都鬼哭狼嚎,犹如地狱。所以,大多数时间,狼群都不会主动去招惹兽人,毕竟,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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