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二章 耍帅(1/2)
李亚楠的黏人令陈歌忍无可忍,难以想象以李亚楠的刁蛮性格,如果没有好的家世会受多少罪。
一直到陈歌下车的时候李亚楠还在碎碎念,“说真的,我从来没见过你这么娘的人,长得像小白脸就不要说了,身上居然还有体香,你说你是不是小白脸,如果不承认的话你自己照镜子看啊。”
陈歌脸色发白,砰一声把车门关上,逃也似的跑回家。
刚才李亚楠说话的时候像极了大话西游里那个唱“onlyyou”的唐僧。如果将来要拍大话西游,李亚楠绝对是不二人选。
在家里,陈歌先把剧本粗略看了一遍,总算明白了这部名称为《野小子》的电影大致情节了解了:赵旭东是一个白手起家的富一代,一个桀骜不驯张扬跋扈很有本事的年轻人,在最后一次打败竞争对手,并且把公司内部所有不和谐的声音除掉之后,这个富一代开始了梦寐以求的纨绔生活,说白了就是要开始撩妹了,撩妹过程各种狂霸酷炫拽,满足了一切女性对浪漫的所有遐想。
陈歌之前演过的那一段就是主角赵旭东和竞争对手博弈之前的一个镜头,和对手博弈的这一段戏着重就是要表现男主角的性格,相当于奠定整部片子的基调,所以吕良才会对那个男演员的要求苛刻连续ng十几次,那个男演员的演技中规中矩,唯一不符的就是长相太过于柔和欠缺锐气。
整整一天陈歌都呆在家里看剧本,过目不忘的记忆力给了陈歌很大的好处,至少台词上不必像其他演员花那么多的功夫。
晚上十点钟,陈歌到了燕文宫,因为心情很好,所以和几个服务生多大了几声招呼,倒让几个服务生受宠若惊,毕竟谁都知道,陈歌现在是燕文宫的大红人,刘姐很迁就他。
刘悦的迁就在燕文宫来说前所未有,谁都知道刘姐这个人眼睛里揉不得沙子,容不得别人对她说半个不字,陈歌现在就像是皇上是得宠的妃子,谁都得敬三分。
今天晚上陈歌唱完“友情岁月”“扑火”就下了场,大厅里气氛被引爆接下来就是其他人的事,只要能保持这个气氛不降低就足够了。
包厢里刘悦早就等着陈歌,今天的气氛比昨天和睦得多,和陈歌碰了一杯后,刘悦抿了一口白兰地说:“陈歌,我得提醒你一句,照你这样下去,半年可达不到我想要的效果。”
陈歌神秘一笑说:“我既然敢立军令状,就没有不完成的道理。”
“那就好。”
陈歌走后,刘悦问阿彪:“你怎么看?”
“看他刚才说的这么有信心,应该是有后招吧,毕竟他想要回大陆,应该比你更急。怎么了?”
刘悦压下心里的疑惑,摇摇头说:“没事。”
陈歌出燕文宫的时间是一点钟,看着路灯下的影子一时童心大起,追着去踩自己的影子。
来到香江一直以来的压抑仿佛一天之间全部消失。
刚才和刘悦说的一番话看似信心十足,其实不过是陈歌的敷衍,毕竟陈歌现在更多的心思放在了拍电影上,只要和吕良打好关系,和李家打好关系,自己要回大陆的日子就不远了。
陈歌习惯给自己留条后路,再加上在燕文宫做驻唱并不算累,这才没有和刘悦撕破脸皮。
第二天,陈歌起了一个大早,昨天晚上由于兴奋睡的并不是太好,但是想到一会就要正式开始拍戏,陈歌精神抖擞。
今天要拍的是男女主角的邂逅,拍摄地点就在李家附近的一条街道。
陈歌本以为自己来的已经够早,没想到第一个来的人居然是吕良。
“嗨,来这么早。”吕良看到陈歌打了个招呼。
陈歌说:“昨天晚上睡得好,所以起的早一点,倒是您,来得比我还早。”
吕良手里拿着一份报纸,边看边说:“做导演的,得对剧组这么多人负责,电影拍出来好不好是其次,我这个做导演的得身先士卒做个表率啊。”
陈歌惊讶道:“那您每次都是第一个来?”
吕良抬起头,笑着递给陈歌一份报纸说:“假的,做演员,连别人说谎都看不出来可不行,先看看报纸吧,他们一会就来了。”
陈歌接过报纸,“哦。”
陈歌对自己的定位很客观,一个新入行的,赤裸裸的新人。这个时候必须得承认自己就是个小学生,该听的该学的都要吸收,不该说不该看的都要记下,等什么时候有了资本再飞扬跋扈也不迟。
陈歌纯净的外表下,闷骚的内心里有着蠢蠢欲动张牙舞爪的想法。
半个小时后,所有人都到场,机器和演员全部就位。
“action!”拍摄开始。
··················
一辆兰博基尼-an呼啸而过,车里是戴着墨镜穿着火红色运动服的陈歌。
过十字路口的时候,兰博基尼-an一个甩尾漂移停下,路边一个女郎的甜美连衣裙被车带起的强风吹起。
陈歌跳下车,看到连衣裙下某处隐晦的风景,嘴角勾起一抹邪笑,“哟!红色的。”
连衣裙女郎的脸唰一下变红,就像娇嫩欲滴的苹果。
陈歌摘下墨镜,看似随意地向身后抛去,墨镜在半空中划过一道优美的曲线落进兰博基尼。
邪魅一笑,陈歌看了连衣裙女郎一眼,转身向不远处的花店走去。
身后是已经被勾走魂儿的连衣裙女郎。
“钻石玫瑰,九百九十九朵。”陈歌站在柜台前。
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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