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大同三年(公元537年)-春(1/3)
新年刚过,长安便遣使来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聘礼之奢华令人咋舌。璧玉一对,豹皮两张,锦彩六十匹,绢一百八十匹,羔羊一对,羊六只,犊四头,酒黍稷稻米面各二十斛,新婚从车六十乘……一应备置皆按一品官成例又有所增加。
之后媒人便来请期,亲迎之日定于三月初二,新郎在长安城外亲迎新妇。
鲜卑人起于北方游牧民族,原行抢婚之俗,富家厚出聘财,窃女而去;贫而不能备财者,盗女则去。孝文改制后,汉族之聘婚六礼逐渐在上层贵族中流行,渐至奢靡成风。但依然保留着一些鲜卑人传统的风俗。比如仪式并不习汉人在居所内举行,而是在屋外结青庐行交拜之礼,以沿袭游牧民族随逐水草,庐帐为屋的传统。
晚间父亲将我叫去,将礼单拿给我看,说:“宇文泰对你也算有心。以后应该不会亏待于你。”说着,他从书桌上端起一只木匣,说:“这件东西并未列在礼单之中,是宇文泰特意嘱咐单独交给你的。”
那是一只沉香木制的匣子,约两只手掌大,上雕半开莲花为装饰,掂在手中有些沉。
连匣子都如此贵重,不知里面是什么样的宝贝。
我打开匣子。只见里面红色的丝绒布上躺着一只奔马颈饰。同那日在兴关街上他用玉牌给我换的那只一模一样,四蹄腾空,头目低垂。只不过,这只是纯金的。
我默默无言。他此时送我这个,并不只是以一只纯金的颈饰来讨我欢心那么简单。
我略一思忖,这含义何其深刻。
鲜卑人成亲有一些不同于汉礼的风俗,比如催妇上车和乘马鞍出嫁。这是因为鲜卑人尚鞍马,又行先私通后抢婚,男子窃女而去时必催其上马,新妇入门时亦必在马鞍之上。而马鞍,亦有“平安”之意,是祥瑞之物。
虽他依从汉之六礼,但嫁鸡随鸡,他依然要求我遵从鲜卑人的习俗,跨马出嫁。
我一笑,关上盒子。
父亲又说:“听说他近日在长安丞相府的东南面,紧邻着正兴建一座宅院,取名为聆音苑。”
他还真是用心良苦。多方讨好,花样用尽。
父亲看着我,欲言又止,最后还是说:“皇上前日下诏了,准独孤信于七月间还长安。独孤信已经入朝谢过恩了。”
我心里一阵宽慰。总算他可以回去。困龙入海,来者犹可追。
只是往者已不可忆。
不可忆。
我转头望向外面黑沉空洞的庭院。一如我暗沉绝望的人生。
一个多月间,上门道贺的人络绎不绝。那些听说是已经多年不往来的旁系亲属也纷至沓来,恭维话说尽。
邹氏几代之上曾有选作后妃的女子,娶帝王公侯家女子为妻的亦不在少数。只是近两代都没有嫁得什么王公贵戚。因此我这一桩婚事,牵动了所有人的心肠,都要来看一看,让皇帝特意封了县主嫁给彼国丞相为妻到底是怎样的光景。
蓝氏摆出当家主母的气派,洋洋得意地迎来送往,通身闪光,扬眉吐气。
这一日来了一个妇人,带着一个十二三的女郎。听说是五叔家的叔母和嫡长女。
各自叙礼坐定,她们说明来意。原来五叔父多年来只得八班散骑侍郎一职,两个嫡子一个白身,一个三班公府正参军。倒是庶子邹桐自幼勤奋好学,又精于佛理,十七岁就被人举荐入朝,如今已是九班鸿胪卿,掌四夷朝贡宴劳、给赐送迎之事,乃至国之凶仪、中都祠庙,皆是他的职属。这两年长安数次遣使,也都是他接待的。
我大概知道她们的来意了。
说起来,一门当中,庶子压着嫡子,作为正妻,自然不痛快。然而眼看两个儿子耽于玩乐无力往上,又见着我们家的情形,遂转念也想将心思花在女儿身上。
“明音你看看,你这妹妹曦音,长得还算可人?”她面带讨好的笑,将那女郎往我跟前一送。
那女郎也乖巧,低低福了个身,声如娇莺:“曦音见过阿姊。”
曦音柳眉如春风初裁,杏眼含情,如烟雨蒙蒙。
关键是她还年轻。十二三豆蔻年华正好,将来的人生亦有无限瑰丽的可能性。
因此何不放手一搏呢?青春稍纵即逝无法长久保存,何不用青春美貌为自己挣个好前程,也可以提携自己的家族。这便是我们这样出身的女子的宿命吧。
我笑道:“妹妹确实美丽。只不知……叔母是何意。”
妇人促狭笑道:“明音如今被封了县主,要嫁给那长安的丞相。我虽孤陋寡闻,也听说那宇文氏年轻有为,如今是长安的顶梁柱呢。真是好大的福气,天赐的良缘……”
我不耐听到“良缘”二字,冷冷道:“叔母有话直说。”
妇人有些尴尬,期期艾艾开口道:“只……只请明音帮着在长安城里留意,有没有合适的公卿,或者……皇室子弟,是曦音可堪高攀的。”
哦,果然如此。我笑了一下,说:“叔母怎么舍得让曦音小小年纪嫁到那么远的地方。”
妇人还未开口,小女孩已经抢先说:“曦音自己也想去彼国见识一番。总好过一生守在这建康城里做井底之蛙。”
见识?在她的想象中,婚姻浪漫得像一场奇妙的探险一般吗?
我抬起眼,看着曦音那渴盼的眼神,轻轻说:“如今长安可不比汉时的恢弘,城中尽是夷狄,那些酒肆食馆里直到现在,还在半遮半掩地卖‘两脚羊’。曦音肯去么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