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作案时间(一)(1/2)
第九章作案时间(一)
骆雨眉在下午三点钟的时候去梁人美家,当时身上还有咖啡痕迹。
“咖啡是在哪个位置?”
苏三指着衣服问。
“这里。”
曾作家比划一下,是在衣襟的部位。
这个地方的话,抱着台灯用力向下砸,会刮蹭到吗?
苏三想了想,假设手里抱着东西比划一下。
曾作家和罗隐早都对她见怪不怪,坐在一边喝着咖啡,看着她。
苏三比划完了,一抬头看到这俩人都好整以暇地望着自己,她不好意思地笑笑,接着问:“那她是什么时间走的呢?”
曾作家回忆一下道:“这位骆小姐和梁小姐似乎也是老相识,聊起来是很投机的,那天时间过得非常快,你是晓得,我不太喜欢和不熟悉的人说话,懒得聊天,但是梁小姐和我还有事情要谈,我就只能坐在一边看书了,当时心里还有点生气,觉得这个女记者真讨厌,明明看到人家在忙还聊起来没完没了。对,还拍了合影,拉着我拍照,我也没给好脸色。”
不错,这番表现的确像是曾作家的做派,苏三微微一笑示意她继续讲下去。
”可能是我当时心急,看了会书,这时梁小姐说已经是下午六点了,我还愣了一下,怎么时间过得这么快,三个小时转眼就过去了。”
“六点?”
苏三和罗隐都是一愣。
因为验尸报告显示乐萍大概是死于五点钟左右,因为六点的时候她家佣人回来了,看到她倒在血泊中,急忙跑出来呼叫,接着打电话报警。警察赶到现场是在六点半左右,当时死者身上已经出现了一点隐约可见的尸斑,这个佐证也足以证明死者已经死亡一个或者两个多小时。
“期间那位骆小姐一直没有离开吗?”
苏三急忙追问。
“离开?她能去哪啊,又是拍照又是访问的忙乎了好一阵子,我就在旁边看书,不过我看书是很专心的,虽然没注意她们在聊什么,可她要是离开我是能看到的,一直没有离开。直到六点钟的时候,梁小姐说太晚了,应该做饭了留她吃饭,她才走的。”
“你能确定是六点钟?”
“确定,骆小姐来的时候,客厅的挂钟在敲着三点,不过后来那钟出了问题,那是个古董钟,据梁小姐说还是前清时代的东西,有时候会被卡住,拍完照的后,我在一边看书,梁小姐就回卧室找出个小钟表放在一边看时间,我们都不太喜欢带手表的。”曾作家说到这里下意识地看看自己的手腕,那上面戴着一个玲珑剔透的镯子,“时间对我而言不是很重要,一只手腕戴镯子,另一只再戴手表,我觉得挺傻的,不能接受,所以出门都不带手表,我的生活工作也都很随心所欲,对时间要求度不高。”
苏三能理解曾作家的想法。她不需要出门工作,只要安心写好自己的小说,剧本,然后每天喝喝茶吃吃点心,逛逛街寻找下灵感就好,的确不是很需要计算时间。
“骆小姐走了之后呢?你也走了?”罗隐问。
曾作家点点头:“是,骆小姐走了后梁小姐说采访一下午,她说的口干舌燥头也疼,实在是没精力和心情再和我讨论剧本了。我当时听着很生气,心想你不想再讨论了早说啊,何必叫我等那么多久浪费时间,于是我就离开了梁小姐家,一个去逛星光百货了。”
“那么,曾作家你出门时是几点钟?”
罗隐始终揪着时间问题不放。
“这个,那梁小姐出门是在六点钟,我是等了一会再走的,大概是六点半?也许六点多一点,哎,谁知道呢?我并没有看表。”
“那你是出门叫的黄包车咯?”
“对的呀,站在门口等了一会看到黄包车过来。”
“这就怪了,梁小姐出门的时间和和乐小姐家佣人发现了尸体,出门大声呼叫时间是差不多的,而到了你曾作家出门,彼时大概是警察赶到案发现场,既然乐小姐和梁小姐住的很近,你们出门的时候外面都该很喧哗才是啊。”
罗隐觉得有些环节好像对不上。
曾作家双手一摊,无奈地说道:“看看,我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嘛,这拐来拐去,我又有嫌疑了。可我那天出门周围真是一切正常,很平静,我没发现哪里不对劲,罗先生,你要晓得,我们写小说的人都是很敏感的,没有敏感的体质和观察力也没法写出小说来。”
苏三连连点头表示赞同曾作家的说法。
“而且我从梁小姐家里出门,心里挺窝火的,径直去了星光百货逛到晚上才回家。这些都有百货公司的售货员可以证明的,我是那家百货公司的常客了,售货员小姐们都认识我的,你们可以去打听下就知道了。要是我杀了人,能那么悠哉悠哉的去逛百货公司吗?”
曾作家盯着罗隐反问。
苏三心道:别人可能不会这样,但是以你曾作家的个性和胆子,若真是你杀了人,故作镇定去逛百货公司真的很有肯能的。当然这番话是不能说的,因为就凭对作品角色的一点争执,曾作家还没有杀害乐小姐的理由。
“这个我们会去调查。然后你就回家了?”
罗隐点点头面无表情发问。
曾作家只能面露不悦,继续回答:“是,直接回的公寓,这点我那公寓的管理员和百货公司的司机都是可以证明的。”
“我当时心情不好,就买了很多东西。”说到这里,曾作家微微笑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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