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留着的绢丝旗袍(1/2)
“苏小姐,我真的没有杀人,我只是和她吵了几句啊,为什么你们都不相信我呢?”
骆雨眉哭哭啼啼。
因为涉嫌杀人骆雨眉被暂时羁押在警察局。见苏三扭头就走,骆雨眉扑上前去,抓着苏三的胳膊痛哭。
苏三没有回头,只是用力挣了一下,将她的手甩开说:“何必呢。种种疑点都指向你,骆雨眉,换做你是警察你会怀疑谁?”
“我不知道啊,我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骆雨眉声泪俱下。
罗隐拉了苏三一下,将骆雨眉甩到一边。
“这案子还是有疑点。”
走出警察局,罗隐抬头看着碧空万里,深深叹口气。
“你是说梁人美那里?”
“是,梁人美为什么在闹钟上动手脚?骆雨眉不承认和她合谋杀人,那么梁人美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案发那天,骆雨眉离开梁人美家时其实是五点左右而不是六点。因为梁人美将闹钟拨快了。曾作家在一边翻看剧本,很不耐烦,中间又去买了包烟,加上她自己本身就对时间不敏感,完全没意识到闹钟被动了手脚。骆雨眉始终不承认自己在去梁人美家之前杀人,也不承认离开梁人美家之后又去了乐苹家。
“我和乐萍吵架气得浑身发抖,到了梁人美家门口长处几口气平静一下心情,采访期间我一边按照报社给的几个点问话,一边又想着和乐萍的事情,心情很烦躁也没有注意时间,还是梁人美提醒说都下午六点了,要吃晚饭了,我才起身告辞的,后来回想时间是过得有点快。”
骆雨眉如是说道。
梁人美?她到底是出于什么目的拨快了闹钟呢?
苏三和罗隐再次来到梁人美家。
梁人美并没有在家,她家的老佣人林妈在家里熨衣服。
之前罗隐他们已经调查过梁人美的情况,她的出身很不好,算是个破落户了。祖上在前朝做过官,但是早被败家子的子孙吃光赌光了,到了她父亲这一代因为活不下去就把她从小卖给了一个剧院学唱歌。这个剧院的老板买了不少这年轻漂亮的小女孩,有天赋的就一直培养才艺,唱歌演电影做大明星。没什么天赋的长大一些就送到妓院和舞厅去挣钱。梁人美万幸有些天赋,十二三岁就开始在大上海崭露头角,后来一步步做了大明星。这个林妈是她母亲的陪嫁丫鬟,她发达后用一大笔钱将自己从剧院赎出。她的父母早都死于贫病,后来她只寻找到林妈妈,于是就和林妈妈住在一起,互相依靠。
苏三看完梁人美的背景资料,也就明白了她浑身洋溢着的那种fēng_liú态度是怎么来的了,她是从小就被人往那上面培养的。
“真是可怜,现在我理解为啥梁人美家里挂着那个钟。那挂钟明明已经不好用了,却还挂在客厅了,也许这是她家给她的唯一遗物了,也许代表了曾经的美好生活。唉,想不到梁人美的身世这般悲惨。”
“其实很多买卖小女孩的戏班子也是这样的,小孩子要是有唱戏的天赋就要从小练功唱戏,一旦长大了嗓子不够好了或者红不起来就会被班主待价而沽给有钱人做小老婆或者外室,那些没有唱戏天赋的小女孩就早早被卖到了妓院中,我们看着歌舞升平花团锦簇的背后,都有一把辛酸啊。”
罗隐也叹口气。
苏三点点头:“所以我在修女们身边长大真是无比幸运了。”
因为知道了梁人美的悲惨身世,苏三对林妈妈也多了几分亲切之感,看她熨着衣服便随口问道:“林妈妈,梁小姐的日常起居都是你照顾的呀?”
林妈妈点点头:“是的呀,我们家小姐其实人很好的,就是脾气有点大,唉,都是小时候被打的,憋的气呢。”
林妈妈说话也不耽误干活,将熨斗放在一边,拎起一件绢丝旗袍,看了看说:“真可惜好好的衣裳弄成这样。嗯,这里贴个花能遮挡一下。”
这是一件淡绿色的绢丝旗袍,做工很雅致,应该是梁人美的衣服,只是在胸口处却有一大块褐色的痕迹。
“这旗袍是梁小姐的吧?”苏三装作很感兴趣的样子问,“这做工真好,一看就是老师傅的手艺,咦,怎么好好的衣服弄成这样,这上面是什么啊,茶水弄的吗?”
“天晓得,小姐叫我扔了的,我是舍不得,这么好的料子哪里舍得扔啊。苏小姐,你是不晓得,其实我们……呵呵,过去蛮穷的,这才过了几天好日子,可不能这么糟蹋东西,我洗干净了打算不行裁掉,看能不能改件褂子穿。”
苏三拿过旗袍仔细看了看,她低下头,鼻子几乎贴在旗袍上。
罗隐在看到那旗袍上的褐色痕迹后也是大为兴奋。
因为他们从骆雨眉那看到了那天的合影,当时梁人美穿的就是这件旗袍!
“是咖啡,这旗袍曾经洒上了咖啡。”
“小姐真是太不小心了,那天送完人好一阵才回来,回来我一看吓我一跳,胸口这么大一块,旁边还有血点子,吓死我了,我以为小姐被人用刀子给伤呢。”
林妈妈拍着胸口说起那天的情景。
“血点子?那可能是咖啡杯碎了划伤的吧?”
苏三故意装糊涂。
“不能啊,我们小姐没有受伤,可能是那个咖啡店的人自己伤到了,蹭到我们家小姐身上,可惜了这件好衣服,这可是上个月才做的,总共才上身两次。”
林妈妈絮絮叨叨,又说了几句要珍惜东西,不能大手大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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