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火化欣悦母子(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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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岚祥把方权押走,回头看了一眼方权的屋子后关门走下屋子。
回忆着之前的事情,不由得为自己的懦弱感到好笑,我堂堂鬼差竟然被一个人吓到了。
走出这栋居民楼,招招手远处的一辆的士开了过来,这岚祥也太不道德了,自己开着车子走了留着我自己一个人打车。
“先生去哪里?”的士司机微笑着询问我。
“人民医院。”
得到了目的地,司机也不多话,直接启动车子往人民医院前进。
路边的车辆来来往往,偶尔看到几个鬼魂在街角站立,或站在行驶的车子顶上,也许是感受到了我的注视,那几个鬼魂怒视着我,但不知什么原因又恐惧的收回了目光,跑了。
我想大概是因为它们知道我是鬼差吧?不然他们凭什么害怕我,虽然我也是鬼。
的士司机一边行驶一边想要和我说话,却看到我四处张望,司机也就收回了想要说的话了。
过了大概十几分钟,车子停下了。
付了车费,钱是岚祥临走时给我的,下了车子后看着这人民医院。
很大,不过到处都游走着病人、家属、还有鬼魂。
不出意料的,那些个鬼魂见了我都是恐惧的跑掉了,不是我忘了自己的工作,而是自杀和意外身亡的人是无法投胎的,直到它们阳寿尽了才可以投胎。
一路上走进了医院大厅,许多穿着白大褂的医生来来往往,随便拦下了一个男医生。
“大夫,我想请问要怎么领走放在太平间的尸体?”
医生诧异的看着我,脸上布满了古怪之色:“先生,很抱歉,根据《卫生部、公安部通告》,患者在医疗机构死亡后,其尸体必须按规定及时处理。传染病患者的尸体必须及时火化;其他病因死亡患者的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未经医疗机构允许,严禁将尸体停放在太平间以外的医疗机构内其他场所。死者家属对患者死亡原因有异议时,可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要求进行尸检。患者家属或单位应及时将死亡原因清楚的患者尸体移至社会法定停尸场所或火化。”
“以及其他条例规定,尸体是不允许带走的,家属可以允许我们将尸体送往火葬场火化,家属可以带走骨灰。”
“这样啊,那好吧,骨灰也行!”思索了一番,拿着两具尸体还真不如拿着两罐骨灰方便,于是答应了下来。
“那好,先生请跟我来,签署相关的文件。”医生点点头带着我进了一个办公室。
男医生对着里面的一个女医生道:“这位先生需要及时处理家属尸体,帮他签署一下文件吧。”
女医生伸出右手托了托鼻梁上的眼睛,随意的看了我一眼:“死者姓名。”
“欣悦,女。方闽,男。”
女医生点点头,手指快速的在键盘上敲击着:“找到了,麻烦先生出示身份证件以及户口簿。”
“啊?!”我愣了一下,挠了挠头,我貌似也没有这些东西啊!就算有!我也没有欣悦她们与我的户口簿啊!
女医生微皱眉,不悦的看着我:“先生如果不是死者的家属,麻烦您离开,别妨碍我们。”
“不是你……”正要开口解释,袋子里的鬼差令突然又抖动起来,眼睛一亮,赶紧把手伸进袋子里。
摸到的是一张卡片以及一个薄薄的皮本子,赶紧掏了出来。
是一张身份证以及一本户口簿!
身份证上的身份与照片却让我嘴角一抽。
姓名:方志
性别:男
民族:汉
家庭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兴隆巷999号
身份证号码:452731****12126517
而照片赫然就是我自己的照片!
又无奈的翻开户口簿,里面确实有欣悦与方闽的身份,而我与他们的关系赫然就是方权的弟弟,方闽的叔叔!!
算了,虽然感觉自己被鬼差令坑了,但至少解决了眼前的问题,别的也就不重要了。
把身份证以及户口簿递给女医生,女医生随便的翻阅了一下确认了我的身份后,弄好了一份文件让我签字。
是一份火化证明,允许了医院把尸体送往火葬场火化。
签好之后女医生让我身边的男医生拿着火化证明以及欣悦和方闽的死亡证明前往太平间。
无奈之下我只好屁颠屁颠的跟在那男医生身后,二人乘坐电梯来到-2层,出了电梯面前呈现的就是幽幽的太平间了。
进入太平间,男医生一路带着我进了一间房间。
房间不大,只有一张床以及一个电视机,两个男人坐在床上看着电视。
“老毕,老姜,联系一下火葬场,提取这两具尸体拿去火化。”男医生说着把手中的文件丢给其中一个男人。
那男人拿起文件简单的看了一遍,拿起电话拨通后与电话那边的人说了几句,无非就是通知火葬场尽快准备好。
而我……傻傻的站在一边看着。
那男子挂了电话后下了床带着我与男医生又是进了另一个密封的房间。
才一进入房间我就感到了凉意,房间里充斥着寒气,四张床上盖着四张白布,不用想也知道白布下面必定是尸体。
那男子来到两张床边,掀开了两张白布,随即露出了欣悦与方闽的尸体,和我见到的鬼魂一模一样。
那男子熟练的拿出两个裹尸袋,叫上另一个男子快速的装上欣悦与方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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