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奇怪的两人(1/1)
暗丽莎的性格相当奇怪,她对其他人都是礼礼貌貌的,不时还阴险的陷害其他人一下,可这种陷害不是有意的,完全就是小孩心性。她今年已经十四岁了,放在以前的地球也是初二初三的年龄了,这个年龄段是小女生最叛逆的阶段,心智也有一定的成熟。
不过暗丽莎经历的事情太少,生活的环境过于无忧无虑,至今的心智阶段还和一个小女孩一般,她哥更是对她宠爱有加,什么事情都答应她,满足她。这对于一个女生来说很容易就养成一种我是小公主的心态,而一个公主最直观的心理活动就是——“我想要的都是我的。”
没错,暗丽莎完全把黎志当作是自己的驸马了,不管黎志是什么反应,不管黎志答应或者不答应,在她的心目中她喜欢的人必然喜欢自己,黎志就是她的。不需要任何的表白,不需要任何追求的过程,暗丽莎直接就把黎志当作是自己的伴侣,而她哥自然就顺着她的意思,直接把黎志当作是妹夫。
其实如果换做是其他人的话,从了就算了,无缘无故多了个美女暖床不说,自己的后背还能有一个大势力支撑着,做起事来也是底气十足。说不定人家还会倒送资源,让黎志能够更快的成长。这完全就是一个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不接就是傻瓜。
但是,其他人毕竟是其他人,黎志毕竟是黎志。
黎志的性格相当的怪异,这一点他自己也知道,像当初说的那样他并不打算改,他认为个人的性格就是独属于那个人的闪光点,不论这种性格是好是坏,性格造就了人和人之间的差异,实现了个体之间的不同,让这个社会变得精彩万分。
当然他说是这么说的,他表面上也是这么想的,但是这只是安慰自己的借口,他觉得自己这样很好、非常好,他不想改变,任何人也别想让他改变。很多时候他都相当讨厌弱智(他将自己无法理解的人都称作弱智),他对于自己讨厌的人可完全没有所谓的性格包容的想法,他认为弱智必须死,就像蚊子和蟑螂这类昆虫一般,他恨不得搞一个种族灭绝,噢!是性格灭绝才对。
扯远了,总而言之,黎志就是感觉到不爽,相当的不爽。
并不是他自持自己长得帅就任性,长得帅的人也会玩女人,也会凭借自己的长相而到处约炮。这无关爱恋,只是人这种生物与生俱来的生理yù_wàng。
黎志是一个有着正常需求的男人,他是喜欢女人的,嗯,不要怀疑,他的性取向相当的正常。实际上光球世界中创造的人类不论是身体上还是心理上都是相当健康的,都符合主流价值观,这或许是光球世界的偏好吧......
但是,黎志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寻欢作乐,没有去释放自己的yù_wàng,他直到现在还是处男,哪怕他之前一直有去怡红楼找辉云海玩,但是他压根没碰过那些女的。其中一个方面是因为他当时太小,另一个方面是他没有这个方面的兴趣。他喜欢找辉云海,因为他总能和他说些色色的话题,黎志也只是嘴嗨而已,身体却很老实,他喜欢满嘴跑火车放松放松,但是却不会碰那些女人。
主要的原因是他有精神洁癖,他不是厌恶那些女人被其他男人碰过,而是厌恶没有情感的ròu_tǐ碰撞。
但是这是个矛盾的命题,因为他并不相信爱情。
一方面他有相当任性的精神洁癖,另一方面却不相信有爱情存在,这就导致了他厌恶做那种事。
他不是君子,但是却胜似君子,因为他能坦然的面对女性而不产生任何的感情,所以他也绝对不会有被下了春药或者喝酒后乱性的行为。实际上他不太能理解这种行为,所谓的酒后乱性,完全就是男人心底里想去乱搞,借助酒精来掩饰自己的行为。因为酒精的作用抑制了人的思维,让人的理智降低,心底的想法就实际的做了出来。
哪怕是那些表面的正人君子也能坦坦然然的用酒后乱性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坦白说这很让人感觉到恶心。而黎志完全不会这么做,他打从心底就厌恶这种行为,他相当的排斥。他的上一辈子就曾经发生过这种喝醉后被人拖去酒店的事情,那名女性是清醒的,她或许是做惯了,看到黎志长得不错就想上他了。不过,黎志逃跑了,并且以仅有的神志去报警,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因为根本没人管他,警察认为他发神经,女方的家长认为他大惊小怪,女方认为他是故意找茬,法律无法制裁,道德无法评判。因为差点被迫害的那个人是一个男性,而女性是弱势群体,而法律是保护这些弱势群体的。
随后黎志做了一件没人能够理解的事情,他假装妥协了并登门道歉,一年后那位女性晕倒在大街上被几名大汉轮流......
不过这件事没有人知道是他干的,也完全没有想到,就算是知道了,其他人也绝对不可能理解。如果被人知道的话,所有人都会指责他过分,认为这种人渣就应该判死刑。而不会有人去同情他,认为他是在讨回公道。
这也是黎志所不能理解的,为什么弱者欺负强者就不是犯罪,而强者欺负弱者就理该受到惩罚呢?
总而言之,黎志的性格相当的怪。第一他对暗丽莎没有半点感觉,第二暗丽莎没有经过他的同意,莫名奇妙的把自己当作她的私有物,这让黎志相当的不爽。因此,黎志绝不会对这种人有什么好脸色。
本章阅读结束,请阅读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