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五九章 宝和公司(1/2)
匆匆接见过这几拨人之后,崇祯皇帝率领着随侍的众人离开了通州城。
作为穿越客,他当然知道这些西洋红毛鬼子在这个年代跑到大明京师来,绝对不可能单纯是来助人为乐的,他们有他们自己的利益诉求也是完全正常,如果他们没有诉求,反而不正常。
再者说了,对于这些西洋人的通商或者经营厂矿作坊等诉求,他也是乐见其成的。
就比如枪炮或者火药的生产来说吧,没有竞争也就没有进步,引入在这个时代还算走在前列的葡萄牙人进来,与京畿之地的官办厂矿作坊进行竞争,对大明自身产品质量的提升绝对是有益的。
而罗德里格斯等人的要求,也让崇祯皇帝想起了自己之前做过的一些商业布局来了。
就这么一路想着,一行人离开了通州西门,往京师方向而去。
路上虽有积雪,但却并不影响四轮马车的行使,还不到酉时,皇帝的车驾就已经到了京师的朝阳门外。
这个时代的朝阳门外虽然没有像后世的朝外大街那么繁华,但是也已经有了几分商业兴旺的景象了。
特别是如今这位崇祯皇帝特旨,让方正化的宝和系人马在此开了一家东来顺的酒楼之后,不到一年,本就日渐繁华的朝阳门外,如今更是酒楼林立、商铺遍地了。
东来顺的涮羊肉,以及花样繁多、层出不穷的火锅吃法,迅速风靡京师,让方正化的宝和系赚得盆满钵满的同时,也让来自口外的牛羊肉一下子成了流行京师的紧俏货。
方正化提督东厂及皇家的宝和三店以来,在皇帝几乎是手把手地指导之下,不光是把原本仅限于京师的东厂,暗中布局到了两京十三省以及九边各镇,而且也把宝和三店发扬光大,搞得红红火火。
万历皇帝虽然贪财,喜欢采取各种办法往宫内划拉银子,但是他却也是取之有道,并不是搞公私不分,或者直接化公为私、强抢国库里的银子,而是自己派人出去开店做生意。
类似皇店这种职业甚至是专业的“官倒”,其实在历朝历代都有。这也是皇家赚钱的一个渠道。
到了明朝的时候,皇店时存时废,一直到了万历年间才有了明确的说法,万历皇帝经过朝堂之上的一番博弈之后,最终在京师开了六家皇店,都叫宝和店,主要是由内廷的太监来经营。
经营的东西都皇庄的各项出产,也有内廷造办的各种器物,同时也有南来北往的大宗物品。
只是当时的皇店完全被太监承包了,每年给皇帝上交固定的银子,剩下的都是自己的,皇帝对此只拿银子,其他一概不闻不问。
这样一来,很快就弊端丛生了。
太监们为了多捞钱,当然喜欢强买强卖,不光是打着皇店的旗号低价购进,高价卖出,而且民间不让买卖流通的违禁之物,也从来不在话下。
时间久了,万历皇帝背着骂名,大小太监得着实惠,同时破坏了京师商业秩序,到了万历末年,引起了朝野上下的公愤。
所以泰昌皇帝一登基,很快就废除了皇店制度。
不过泰昌皇帝当皇帝的时间太短,一个多月就驾崩了。
继位的天启皇帝一开始维持了泰昌皇帝的做法,但时间久了内廷光有支出,没有进项,也是个问题,结果魏忠贤一提皇店这个茬,他马上就又恢复了皇店,不过最终只恢复了三家。
这就是宝和三店的来历。
到了如今这位崇祯皇帝这里,当然不会学泰昌皇帝去废除皇店,同时也不会去学万历皇帝那样完全放手,全部交给太监去经营管理,而是下决心要在暗地里把它打造成为一个庞大的商业帝国。
看看大明律就知道,明朝对于民间商业合作的保护,以及商业纠纷的处理,规定的是很详细的。
这也是到了明末,社会上出现异常商业化的原因之一。
对于如今这位崇祯皇帝来说,既然有规则,那就应该遵守规则,而且他也相信,根本就用不着像万历皇帝手下的那些太监们那样,靠着破化规则来发财致富。
如今交给方正化提督的京师宝和三店,已经不再对外开展具体的商业经营了,比如经营什么珠宝字画、南北物产什么的,而是完全变成了宝和公司的管理机构,之所以还叫宝和一店、二店、三店,不过是为了不动声色、暗中发展而已。
其实,公司这个名词是一个土生土长、纯纯正正的中国名字。
孔子说,“公者,数人之财,司者,运转之意”,这就是公司这个概念最初的来源了。
所以如今这位崇祯皇帝提出改组宝和三店,成立宝和公司,方正化一点异议也没有,只是对外仍然宣成由其提督宝和三店,不为别的,习惯而已。
因此,如今的宝和一店,实际上是宝和公司的经历司,主管整个宝和公司如今分散在各地的大小掌柜的任免提拔。
宝和二店是度支司,主管整个宝和公司的运营管理及财务收支。
宝和三店则是审计司,负责监督检查整个宝和公司分散在各地的商铺收支和财务往来情况。
当然了,宝和公司的高层管理机构,除了如今已经被改造成如此这般的宝和三店之外,还有一个更加一言九鼎的决策机构,那就是宫正司里的外务处。
大明皇宫之中,自来就有这个宫正司,而且宫正司主管的事务,也都是纯粹的宫内事务。
最重要的是这个宫正司与内廷的二十四衙门还不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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