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六十六章 弗里曼(1/2)
本章副标题:想完也完不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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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常有人说以摩根-弗里曼为男主角的系列侦探小说是“紫色主教”,也就是袁燕倏先生创作生涯的一大污点。
这并不是说这套侦探小说不够精彩,或者缺乏创意。
恰恰相反。从文学角度来说,弗里曼系列部部都是侦探小说中的经典作品。
和袁燕倏先生其他作品一样,这个系列在布局和情节上很有特点,难怪他有“文字魔法师”这一美誉。
他的作品一开局的描写,就令人感到异峰突起,天外飞来,引起了读者的浓厚兴趣,让读者陷人作者下的一个又一个陷饼之中。
接着,作者又会使出新的一招,在情节跌宕起伏中,人人是凶手,处处是迷宫,当你刚刚朦胧地意识到某人是凶手时,作者笔锋一转,又使你对自己的判断产生了怀疑,你的结论一次又一次被否定,而那个站在雾里的凶手始终让你摸不着看不清。
直到结局,读者都陷入迷宫而不辨东西。而当在真相大白之后,不得不佩服袁先生丝丝入扣的分析,感叹自己思维能力的欠缺。
除了侦探小说特有的元素之外,他还特别擅长塑造各种栩栩如生的人物,让读者在阅读的时候自然而然地把这些角色视为有血有肉的鲜活之人。
这一点在他1921年写的首部《东方快车谋杀案》之中就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本小说当中出场的角色几乎囊括了整个欧洲所有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而这些角色全都是“地域黑”,对自己和别人身上的那种地域特质,互相讽刺挖苦的不亦乐乎。
比如那一句名言,典型的国际联盟的官员是什么样的呢?
英国人的调解能力,意大利人的组织能力,俄国人的克制能力,德国人的“弹性”,法国人的“谦逊”,再加上比利时人的“想象力”,荷兰人的“慷慨”,爱尔兰人的“智慧”。还有美国人的“参与”。
最后一句是在嘲笑美国人的孤立主义导致他们没有加入国联。
虽然这样的桥段会让某些读者感到不快,但是这绝对是一种高级的幽默和善意的讽刺。
如果放在现代的欧美国家,这绝对是一本政治不正确的小说。而在1921年,《东方快车谋杀案》当中的角色被视为欧美各国人民的经典形象,甚至日后很多小说都沿袭这样的写法。(注释1)
由于一些历史因素,再加上袁燕倏先生在英国遭受了一些不公正的待遇,他最喜欢“黑”英国人。尤其是在他的《尼罗河惨案》之中,出场的英国人没有一个是正面形象,或贪婪,或自私,或薄情,或刻薄……
正是这个原因,英国读者对这些很具有英伦风情的侦探小说是又爱又恨。
就连“侦探小说女王”阿加莎-克里斯蒂都说,弗里曼系列小说的情节我应该能写得出来,但是里面的人物我绝对写不出来。
当时袁燕倏先生也被问到这个问题,他直言不讳地说,这是他故意这么写的。有可能是因为他是一个西方文化的“外人”,所以对此有特别清楚的感知。
而克里斯蒂女士大概是因为本身是“身在此山中”的英国人,所以没有他那样的观察能力,感受不到本民族存在的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将导致他们英国人失去他们的日不落帝国。
不得不说,他老人家不愧为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还具有洞察人心的观察力,即使是写再通俗不过的侦探小说,也能赋予自己的文本以深刻的含义。
弗里曼系列最引人诟病的是,男主角摩根-弗里曼很明显就是在向杰克-p-摩根“致敬”。
不但是这个姓名,free也有荣誉市民的意思。就连两者的长相,年龄,经历,背景都十分相似。
他们都是六十岁左右,受过良好教育并且出身名门的美利坚富家子弟,连口音都是“女王英语”,甚至还都留了一撮八字胡。
两者最大的不同的便是弗里曼是真正的free,一位有钱有闲能周游世界的富翁。他当私家侦探只是为了当作打发时间的智力游戏,而不是为了钱。
还有一点不同,大侦探单身也没有子嗣。有了这个设定,在书里面他就成了各类俏寡妇和大龄剩女们追求的对象。
于是这一系列的小说就被视为袁先生给小摩根拍的马屁。
实际上,小摩根确实非常喜爱这一系列的作品。
他有可能是全世界头一号大粉丝。在袁燕倏先生回到美国之后,小摩根特意买了一艘豪华游艇送给袁先生当作礼物,这艘游艇的名字就是“free(自由人号)”。
除此之外,袁燕倏先生在加州的那座庄园的地皮也是小摩根授意之下,别人低价转让给他的。
有一种说法,这块地皮是为了感谢袁先生请某位中国神医治好了摩根财团二把手哈里-戴维森的脑部血管瘤。
而且弗里曼系列小说的出版费用全都是他出的,除了发行成本之外,全部收益都归袁先生所有。
在袁燕倏先生的建议下,他还设立了一个“自由人奖”,专门颁发给上一年度最优秀的侦探小说。
1924年首届“自由人奖”就授予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高尔夫球场谋杀案》。
两人也因此成了忘年之交。但是他们的友谊在1929年戛然而止。
自1929年年初开始,袁燕倏先生就开始发表文章,认为当前美利坚乃至全世界的经济形势并不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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