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四一章 公开身份(1/2)
易说再次发稿:
某日,我的车停在路边,忽然被人偷走。后来我又在另外一条街看到了我的车,于是报警,抓住了小偷,小偷辩称:我是看到你的车停在路边,害怕别人把它偷跑了,所以便帮你开走,什么时候你找到我了,什么时候我再还给你,所以,这这不叫偷,是在帮你,是在做好事儿!
请问,他是不是小偷?
一辆车还好理解,那么一项名誉呢?是不是也可以如此理解?
本人调查了一番,发现那位lin的冒名顶替者,原本只是个不入流的模仿秀演员,混迹于某二线城市的酒吧中,一场演出三百五百,出息一场商演,也不过八百块就顶天了。可他宣称自己就是lin之后,短短一天时间,身价暴增。仅仅今天上午应某娱乐网站的视频采访,就收了二十万出场费!
这是他原本均价的400倍!谁还敢说,区区一个虚名,并不值钱?
那么,我想请问,这样的人是不是应该和小偷一样接受惩处?是否应该对他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
我建议,林易先生应该把他告上法庭,提起诉讼和赔偿!
易说当然就是林易发的,虽然目前易说的粉丝才几十万,影响力不算太大,不过奈何林易还雇了水军啊!
晚上八点,易说更新,九点,水军入场,开始到处转发易说的内容,十一点,几乎所有网站、论坛,都出现了这篇檄文,甚至不论是网站编辑置顶,还是水军人工置顶,这篇檄文全都置顶了!
一时间,原本田林的道歉声明,多少还帮他挽回的那点声望,瞬间跌落谷底,就连收获的一小部分粉丝,纷纷转路人,甚至直接转黑,开始到处痛骂狠骂!
你个傻笔,竟然把我们大家全都当傻笔?
明明不是你,你冒名顶替就不说了,竟然还敢编那么一通话,当我们全都是白痴啊!
看看人家林易,明明是人家,都不屑于跟你争,不然还不得被你活活气死啊?
这笔不死,毫无天理!
网友们纷纷咒骂,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田林刚刚收获的几十万博客粉丝,却是不减反增,却是为了留言骂他。说不得半夜时分,在收获了几万条骂人留言后,田林关闭了评lùn_gōng能。
这就完了?当然不是!
次日上午,天易文化官方博客代表林易再次发布声明,表示林易暂时还没开个人博客,所以借用天易文化的博客发布消息,就在刚刚,林易已经在律师的陪同下,在中州市法院,将田林告上法庭,告他冒名顶替自己应得的荣誉,以及侵害由此可能延伸出来的利益,所以要求田林彻底终止所有侵权行为,并赔偿林易由此带来的相关损失一千万元。
一千万?想钱想疯了吧?
但林易却公布了一份索赔明细,包括耽误的商演费用,未来身价增长估算的损失,以及名誉损失费,精神损失费,乃至因为这件事情,林易特意加拍了《暴走》和《万万》的情节,拍摄成本、播出成本,乃至对观众造成的印象损失等等,全部加一块儿,只索赔一千万都是少的!
中州法院对起诉书进行审核后,还同意了林易的起诉!
一时间网络又沸腾了。
先不提田林该不该被起诉,索赔他一千万是不是太多,只说林易公开起诉田林,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林易公开承认,他就是lin啊!
原本一切都是猜测,林易根本就没有正面回应过这件事情,但此刻他终于站出来了,承认自己就是被mj在演唱会上公开感谢的神秘的东方lin,一时间所有人都炸锅了。
网友们纷纷留言,支持林易,为林易叫好。林易没开个人博客,那就纷纷跑化博客的粉丝数量又暴增三成!
网友们的兴奋,还不算太严重,最兴奋,却要算国内那些演艺公司的老总们!
国内竟然有人和mj有私交?这还了得?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大家有机会直接和mj联系上,意味着可以邀请他来国内开演唱会的想法,很可能可以实现了啊!
其实早在九十年代,国内就有演艺公司邀请j甚至公开宣布了要来京城。甚至,演艺公司想相关部门的申请都初步获得批准了。
不过,最终这个计划还是没能成功,一方面是相关部门对曲不满,里面充满了太多负面的,例如暴力等内容,要求对歌曲筛选。这还算好办,可天真的mj竟然想在天门广场举办演唱会,乃至还天真的想在演唱的时候,把门楼上的照片换成他的!
好吧,这个想法完全暴露了mj是多么的天真,别看他是世界天王,其实情商和一个孩子也差不多少!
于是,中华之旅自然没办法成行了,随之mj又被各种污蔑缠身,暂时告别了娱乐圈。直到今年,计划重开全球巡演之前,还有某公司想借mj的老师来中华演出的机会,邀请他去川中以纪念地震一周内的名义表演,但演艺公司根本就联系不上mj本人,其助理那边就直接开价五百万美元,把中华的演艺公司吓懵了……
五百万美元啊,还不是专场,只是请他客串一首歌而已!
没办法,这就是世界天王的身价!
当然了,如果能直接联系上j的纯良心性,开价也许会低很多,不过问题是请mj出国演出,就算开价再低,也低不到哪儿去,毕竟天王出山,随行人员可不是小数目,包括助理、伴舞、乐队,包括厨师、医生、按摩师,乃至保镖团队,动辄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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